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
(一)账号类型
1.新浪微博账号、微信公众账号、抖音号、快手号、小红书账号、58同城账号、今日头条账号、新浪看点号、腾讯企鹅号、百家号、网易号、一点号、搜狐号、大风号、UC头条大鱼号、QQ看点号、天天快报号等各类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络新媒体账号和网站、APP平台。其中,新浪微博账号粉丝数1万以上、抖音账号粉丝数5000以上,其他粉丝数或关注量3000以上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
2.直播平台账号:在抖音、快手、微视、美拍、秒拍、土豆、火山小视频、西瓜视频、梨视频、哔哩哔哩、小红书、56视频、火萤、快视频、好看视频等短视频平台以及斗鱼、虎牙、酷狗、淘宝、花椒、Yami、YY、云直播、好视通、网易云信等直播平台注册账户粉丝量3000以上的互联网直播或短视频传播账号。
(二)登记备案范围
1.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注册机构办公地或注册地及人员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以个人或公司名义注册运营的;
2.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名称中包含柳州市及所属县(区)、乡镇、村组、街道名称(别称)或其他显著本地特征的;
3.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
4.涉及柳州市从事网络视频制作发布和直播业务的各类注册使用账号。(注:注册账号运营者不在柳州市,但网络视频制作发布和直播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柳州市相关信息内容的账号,也需备案登记。)
(一)企业机构开设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运维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柳州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登记表》(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填写《柳州市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
(二)个人开设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柳州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登记表》(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填写《柳州市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
(三)《柳州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登记表》《柳州市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在“网信柳州”微信公众号提供的下载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四)备案登记表报送方式
1.电子邮箱报送方式。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登记备案表,填报后发送到属地各县(区)网信办电子邮箱,请使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登记备案材料”作为电子邮件标题,并确保材料完整、无病毒。邮箱地址详见附件。备案登记表下载链接如下:https://pan.baidu.com/s/1ACMD4LMrExVou1kZnsMJDQ?pwd=n45c
2.一键填报方式。点击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柳州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登记表”按照表格内容填报相应信息并提交表格。
↓一键填报二维码如下↓
未尽事宜请联系柳州市委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和法治科,联系人:覃鑫,联系电话:0772-2209296。
(一)请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运营者高度重视此次登记备案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已登记备案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规范运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
(二)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请在30日内联系网信部门更新原备案信息。永久停止服务的,应由服务停止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备案。
本次登记备案结束后,新达到备案标准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请于30天内联系网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三)对延时不报、拒不履行登记备案的,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对相应账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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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
(一)账号类型
1.新浪微博账号、微信公众账号、抖音号、快手号、小红书账号、58同城账号、今日头条账号、新浪看点号、腾讯企鹅号、百家号、网易号、一点号、搜狐号、大风号、UC头条大鱼号、QQ看点号、天天快报号等各类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络新媒体账号和网站、APP平台。其中,新浪微博账号粉丝数1万以上、抖音账号粉丝数5000以上,其他粉丝数或关注量3000以上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
2.直播平台账号:在抖音、快手、微视、美拍、秒拍、土豆、火山小视频、西瓜视频、梨视频、哔哩哔哩、小红书、56视频、火萤、快视频、好看视频等短视频平台以及斗鱼、虎牙、酷狗、淘宝、花椒、Yami、YY、云直播、好视通、网易云信等直播平台注册账户粉丝量3000以上的互联网直播或短视频传播账号。
(二)登记备案范围
1.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注册机构办公地或注册地及人员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以个人或公司名义注册运营的;
2.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名称中包含柳州市及所属县(区)、乡镇、村组、街道名称(别称)或其他显著本地特征的;
3.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
4.涉及柳州市从事网络视频制作发布和直播业务的各类注册使用账号。(注:注册账号运营者不在柳州市,但网络视频制作发布和直播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柳州市相关信息内容的账号,也需备案登记。)
(一)企业机构开设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运维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柳州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登记表》(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填写《柳州市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
(二)个人开设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柳州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登记表》(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填写《柳州市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
(三)《柳州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登记表》《柳州市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在“网信柳州”微信公众号提供的下载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四)备案登记表报送方式
1.电子邮箱报送方式。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登记备案表,填报后发送到属地各县(区)网信办电子邮箱,请使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登记备案材料”作为电子邮件标题,并确保材料完整、无病毒。邮箱地址详见附件。备案登记表下载链接如下:https://pan.baidu.com/s/1ACMD4LMrExVou1kZnsMJDQ?pwd=n45c
2.一键填报方式。点击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柳州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登记表”按照表格内容填报相应信息并提交表格。
↓一键填报二维码如下↓
未尽事宜请联系柳州市委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和法治科,联系人:覃鑫,联系电话:0772-2209296。
(一)请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运营者高度重视此次登记备案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已登记备案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规范运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
(二)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请在30日内联系网信部门更新原备案信息。永久停止服务的,应由服务停止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备案。
本次登记备案结束后,新达到备案标准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请于30天内联系网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三)对延时不报、拒不履行登记备案的,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对相应账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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