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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政办〔2022〕32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25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2232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以及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柳城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关于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要求,结合柳城县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记载柳城县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经验。同时突出时代、地区和行业等特点,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城篇章贡献方志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修志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修志工作始终拥有坚强有力的思想指导、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编修精品佳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史志文化新需要。

(三)坚持依法治志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依法修志向全面依法识志、依法修志、依法管志、依法存志、依法传志的方向发展,确保修志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四)坚持创新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特点,紧密结合新变化和新要求,不断创新修志机制、思路、方法,进一步促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秉笔直书,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各项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六)坚持质量第一

正确处理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书编修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的精品佳志。

(七)坚持修志为用

紧紧围绕存史、资政、育人功能,如实记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深刻揭示发展规律,突显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智慧,努力服务当代、服务当前、服务中心进一步传承修志传统文化及其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一纳入、八到位”总要求(将地方志事业发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建立健全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环境。积极组织实施第三轮县志编修工作,在规划工作期限内,完成编修任务。地方志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地方志服务全县大局能力和工作质量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1.评估第二轮修志工作。总结评估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从组织推进、框架设计、资源配置、质量把控、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及系统管理等方面,逐项查缺补漏,重点对志书质量进行检查,为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提供借鉴。

2.编纂出版县志。任务完成期限内高质量完成第三轮县志编纂出版。

四、志书编纂要求及工作步骤

(一)志书名称及记述时限

根据柳城县实际情况,第三轮志书编修以续修为主,记述上限为2006年,下限时间按照自治区关于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确定。第三轮志书的书名为《柳城县志(2006—待定)》。

(二)编修主体

柳城县地方志书由县人民政府按照上级关于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县史志办牵头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内容所涉及的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县史志办的指导下,按时按质完成资料提供和志稿撰写。

(三)编纂前准备

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前期准备工作原则上分为三个步骤:

1.印发修志工作方案。县史志办应于第三季度结束前拟制本级修志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2.拟定编修大纲。县史志办应于第三季度结束前拟定本级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大纲(篇目、编纂任务分解表、编纂规程)初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于第四季度结束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3.收集资料并形成资料长编。2023年开始系统收集资料,并对应新一轮地方志书篇目同步整理编辑形成资料长编,2026年完成资料长编。

(四)志稿撰写、评议和审查验收

1.初稿撰写。地方志书初稿撰写应在资料长编形成后,尽快组织编纂,应在2027年形成。

2.志稿评议。初稿形成后,按照自治区关于地方志书评议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评议会,广泛吸收意见建议。柳城县地方志书评议工作应于2027年开展,2028年完成。

3.志稿审查验收。按照自治区地方志书审查验收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审查验收会。柳城县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应于2028年开展,2029年完成。

(五)出版

柳城县地方志书至迟在2032年完成公开出版。地方志书出版后3个月内,将成品图书(含电子版)报送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向各级方志馆、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无偿提供馆藏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实施,要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将编修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任务,为修志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法治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等中央、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治志,加大对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宣传,加强修志工作绩效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行不力,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队伍保障

充分认识修志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充实县史志办人员配置,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的要求相适应,保障其依法履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地方志工作的职能和从事志书编纂等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修志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将培训工作常态化,解决业务所需和修志队伍“青黄不接”的断层问题,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编纂工作。

(四)强化经费保障

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是全国性重大文化工程,历时长,工作庞杂,质量要求高,所需经费应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的要求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依规使用。

(五)强化制度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地情资料年报制度、主编(总纂)责任制度、志稿质量管理制度、志稿评审制度、志书出版规定等,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修志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5日印发






柳城政办〔2022〕32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8-25 17:25    |  作者: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2232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以及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柳城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关于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要求,结合柳城县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记载柳城县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经验。同时突出时代、地区和行业等特点,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城篇章贡献方志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修志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修志工作始终拥有坚强有力的思想指导、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编修精品佳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史志文化新需要。

(三)坚持依法治志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依法修志向全面依法识志、依法修志、依法管志、依法存志、依法传志的方向发展,确保修志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四)坚持创新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特点,紧密结合新变化和新要求,不断创新修志机制、思路、方法,进一步促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实事求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秉笔直书,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各项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六)坚持质量第一

正确处理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书编修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的精品佳志。

(七)坚持修志为用

紧紧围绕存史、资政、育人功能,如实记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深刻揭示发展规律,突显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智慧,努力服务当代、服务当前、服务中心进一步传承修志传统文化及其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一纳入、八到位”总要求(将地方志事业发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建立健全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环境。积极组织实施第三轮县志编修工作,在规划工作期限内,完成编修任务。地方志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地方志服务全县大局能力和工作质量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1.评估第二轮修志工作。总结评估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从组织推进、框架设计、资源配置、质量把控、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及系统管理等方面,逐项查缺补漏,重点对志书质量进行检查,为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提供借鉴。

2.编纂出版县志。任务完成期限内高质量完成第三轮县志编纂出版。

四、志书编纂要求及工作步骤

(一)志书名称及记述时限

根据柳城县实际情况,第三轮志书编修以续修为主,记述上限为2006年,下限时间按照自治区关于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确定。第三轮志书的书名为《柳城县志(2006—待定)》。

(二)编修主体

柳城县地方志书由县人民政府按照上级关于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县史志办牵头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内容所涉及的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县史志办的指导下,按时按质完成资料提供和志稿撰写。

(三)编纂前准备

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前期准备工作原则上分为三个步骤:

1.印发修志工作方案。县史志办应于第三季度结束前拟制本级修志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2.拟定编修大纲。县史志办应于第三季度结束前拟定本级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大纲(篇目、编纂任务分解表、编纂规程)初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于第四季度结束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3.收集资料并形成资料长编。2023年开始系统收集资料,并对应新一轮地方志书篇目同步整理编辑形成资料长编,2026年完成资料长编。

(四)志稿撰写、评议和审查验收

1.初稿撰写。地方志书初稿撰写应在资料长编形成后,尽快组织编纂,应在2027年形成。

2.志稿评议。初稿形成后,按照自治区关于地方志书评议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评议会,广泛吸收意见建议。柳城县地方志书评议工作应于2027年开展,2028年完成。

3.志稿审查验收。按照自治区地方志书审查验收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审查验收会。柳城县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应于2028年开展,2029年完成。

(五)出版

柳城县地方志书至迟在2032年完成公开出版。地方志书出版后3个月内,将成品图书(含电子版)报送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向各级方志馆、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无偿提供馆藏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实施,要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将编修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任务,为修志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法治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等中央、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治志,加大对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宣传,加强修志工作绩效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行不力,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队伍保障

充分认识修志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充实县史志办人员配置,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的要求相适应,保障其依法履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地方志工作的职能和从事志书编纂等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修志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将培训工作常态化,解决业务所需和修志队伍“青黄不接”的断层问题,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编纂工作。

(四)强化经费保障

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是全国性重大文化工程,历时长,工作庞杂,质量要求高,所需经费应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的要求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依规使用。

(五)强化制度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地情资料年报制度、主编(总纂)责任制度、志稿质量管理制度、志稿评审制度、志书出版规定等,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修志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