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柳城政办〔2022〕17号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县人民政府领导督办代表建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桂发〔2019〕21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柳发〔2019〕24号)和《中共柳城县委员会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城发〔2020〕13号),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使建议真正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督办代表重点督办件和重点办理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办安排
2022年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50件。县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督办建议8件(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督办形式
督办采取专题调研、现场督办、走访承办单位、交流座谈等方式进行。督办过程中,开展一次调研,实地了解情况和办理进展;进行一次沟通,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交流;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协调解决代表建议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调研、沟通与专题推进会可合并进行,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参加。
三、具体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代表建议落实。
(二)负责督办的县人民政府领导要加强与承办单位和实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协调解决督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要问题应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时要加强与提出建议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必要时可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参加督办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努力使办理结果达到代表满意和人民群众满意。
(三)请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做好跟踪督办工作,汇总建议办理情况,推动督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2022年县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安排表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县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安排表
序号 | 建议编号 | 建议名称 | 领衔代表 | 牵头督办领导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备注 |
1 | 50 | 关于增加六塘化工园区消防应急救援单兵装备的建议 | 梁 燕 | 何 韬 | 县应急局 | 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区管委会 | 重点跟踪督办件 |
2 | 3 | 关于遏制和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种植速生桉树的建议 | 秦太华 | 李 季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 | 重点跟踪督办件 |
3 | 39 | 关于解决寨隆镇寨隆社区各街道亮化工程的建议 | 韦秋菊 | 韦 丽 | 寨隆镇人民政府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重点建议(专项经费) |
4 | 33 | 关于建设太平镇长岭村仙女屯排污水沟的建议 | 覃明清 | 秦 能 | 太平镇人民政府 | 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 重点建议(专项经费) |
5 | 16 | 关于沙埔镇古仁村马路屯建设篮球场和文化室的建议 | 罗碧强 | 兰海波 | 沙埔镇人民政府 |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 重点建议(专项经费) |
6 | 27 | 关于建设凤山镇大湾村良村屯篮球场和文化室的建议 | 全恒娟 | 韦文学 | 凤山镇人民政府 |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 重点建议(专项经费) |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