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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行动
来源: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7-20


7月19日,我县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行动,对全县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房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当天,县住建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个部门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对大埔镇振兴路一带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检查。

每到一户,检查组都详细了解房屋建设的基本情况、安全情况,以及相关经营证照、是否符合消防、卫生、燃气使用规范等情况,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为切实提升广大经营性自建房使用者的安全意识,检查组还对房主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告知经营性自建房违法改扩建、随意加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

据了解,经营性自建房是指个人建设用来出租或者商业营业的房屋。2022年6月至9月,我县开展以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为核心的“百日行动”,对全县4479栋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的排查到位、管控到位。预计2025年6月底前,我县将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7月19日检查出来的经鉴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由乡镇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经营,搬离人员,封闭处置,该拆除的拆除。同时由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下发停业通知书、吊销营业执照,限制其经营行为;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危险程度不高、不存在倒塌风险、不危及公共安全的,由乡镇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经营行业主管部门、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等制定管控措施,通过限制使用、限期整治、加强防护等措施管控风险。所有存在的风险房屋在完成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前,由乡镇落实专人加强巡查检查,确保风险管控到位。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行动正在进行中,检查组在此提醒各位房主,3层及以上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我县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行动

来源: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07-20 16:04    |  作者: 柳城县融媒体中心


7月19日,我县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行动,对全县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房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当天,县住建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个部门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对大埔镇振兴路一带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检查。

每到一户,检查组都详细了解房屋建设的基本情况、安全情况,以及相关经营证照、是否符合消防、卫生、燃气使用规范等情况,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为切实提升广大经营性自建房使用者的安全意识,检查组还对房主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告知经营性自建房违法改扩建、随意加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

据了解,经营性自建房是指个人建设用来出租或者商业营业的房屋。2022年6月至9月,我县开展以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为核心的“百日行动”,对全县4479栋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的排查到位、管控到位。预计2025年6月底前,我县将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7月19日检查出来的经鉴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由乡镇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经营,搬离人员,封闭处置,该拆除的拆除。同时由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下发停业通知书、吊销营业执照,限制其经营行为;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危险程度不高、不存在倒塌风险、不危及公共安全的,由乡镇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经营行业主管部门、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等制定管控措施,通过限制使用、限期整治、加强防护等措施管控风险。所有存在的风险房屋在完成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前,由乡镇落实专人加强巡查检查,确保风险管控到位。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行动正在进行中,检查组在此提醒各位房主,3层及以上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