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关于兰凤鸣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12-01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兰凤鸣申请继承韦建新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5 12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韦建新

继承人:兰凤鸣(曾用名:兰凤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柳城国用(2000)字第05439号、柳城房权证字第2000148号、柳城房共字第200010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坐落: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北路二巷31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60.1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1.1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柳城县大埔镇青年路城东大厦一楼东面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查验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772—7620441。

                                              

公示单位: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121


关于兰凤鸣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12-01 16:00    |  作者: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兰凤鸣申请继承韦建新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5 12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韦建新

继承人:兰凤鸣(曾用名:兰凤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柳城国用(2000)字第05439号、柳城房权证字第2000148号、柳城房共字第200010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坐落: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北路二巷31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60.1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1.1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柳城县大埔镇青年路城东大厦一楼东面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查验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772—7620441。

                                              

公示单位: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