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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韦明光)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10-27

    韦明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寨隆 鸡楼 六岭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柳城集用(92)字第0636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明光

20251027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韦明光)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10-27 11:55    |  作者:

    韦明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寨隆 鸡楼 六岭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柳城集用(92)字第0636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明光

202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