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李俊俊不动产权证的公告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9-01 14:10
| 作者:
李俊俊:
你使用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77号(人民银行柳城县支行)2栋1-102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21509号、柳城国用(2012)第公0605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桂0222执638号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桂0222执638号之一】致使你原不动产权灭失,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注销你的不动产权登记,作废你持有的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21509号、柳城国用(2012)第公0605号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 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