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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梁静恒)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8-27

    梁静恒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河西大道38号河西小区3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14)07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 梁静恒

2025年8月27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梁静恒)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8-27 09:35    |  作者:

    梁静恒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河西大道38号河西小区3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14)07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 梁静恒

2025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