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毅斌申请继承王良忠、莫玉英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7月 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王良忠、莫玉英
继承人:王毅斌(曾用名:王毅彬)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柳城国用(95)字第00918号、柳城县民房修建开工通知单NO.0000837号、柳城县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柳城规证(副)字(2025)第018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坐落:柳城县大埔镇解放路五巷1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81.7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址:柳城县大埔镇青年路城东大厦一楼东面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查验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772—7620441。
公示单位: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