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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黄东城)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7-02

    黄东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大埔镇河东大道471号农贸市场商住综合楼2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14)01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东城

2025年7月2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黄东城)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7-02 15:00    |  作者:

    黄东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大埔镇河东大道471号农贸市场商住综合楼2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14)01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东城

2025年7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