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黄东城)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7-02 15:00
| 作者:
黄东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大埔镇河东大道471号农贸市场商住综合楼2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14)第公01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东城
2025年7月2日
黄东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大埔镇河东大道471号农贸市场商住综合楼2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柳城国用(2014)第公01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东城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