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黄柳露)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5-30 15:20
| 作者:
黄柳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的房屋所有权证【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00381号】及坐落于大埔镇白阳中路大埔派出所院内2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柳城国用(2011)第公023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黄柳露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