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兰柳敏)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4-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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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柳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90号锦华苑46栋2单元601号的不动产【桂(2023)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27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兰柳敏
2025年4月17日
兰柳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90号锦华苑46栋2单元601号的不动产【桂(2023)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27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兰柳敏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