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姚志安)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3-2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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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东泉镇新民路12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柳房权证柳城字第C20140217号、柳城国用(2013)第0023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志安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