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韦海莲不动产权证的公告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3-14 10:15
| 作者:
韦海莲:
你使用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55号柳城碧桂园13栋2单元101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23)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696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桂0222执898号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桂0222执898号之一】致使你原不动产权灭失,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注销你的不动产权登记,作废你们持有的桂(2023)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696号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 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