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支行抵押权登记的公告(韦波、廖利云)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2-26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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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支行:
韦波、廖利云于2022年01月12日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3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1号楼1-3-3-1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731号】作为抵押物与你行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桂(2022)柳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105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桂0222执恢210号之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桂0222执恢210号之四】致使你行的抵押权灭失,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注销你行的桂(2022)柳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105号抵押权登记。
特此公告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