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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韦波、廖利云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2-26

韦波,廖利云:

你们使用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3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1号楼1-3-3-1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731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桂0222执恢210号之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桂0222执恢210号之四】致使你们原不动产权灭失,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注销你们的不动产权登记,作废你们持有的(2018)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731号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 226


关于作废韦波、廖利云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2-26 14:25    |  作者:

韦波,廖利云:

你们使用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3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1号楼1-3-3-1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731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桂0222执恢210号之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桂0222执恢210号之四】致使你们原不动产权灭失,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注销你们的不动产权登记,作废你们持有的(2018)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3731号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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