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政发〔2024〕16号
柳城县社冲乡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柳城县社冲乡社冲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机关事业各单位:
为加快柳城县社冲乡社冲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2〕2号)、柳城县水利局《关于社冲乡社冲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确认业主签施工合同报告的回复》等文件,柳城县社冲乡人民政府不符合作为该项目业主相关条件,经研究,决定组建柳城县社冲乡社冲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为柳城县社冲乡农业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为梁贵强,职务为柳城县社冲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项目法人主要职责为负责柳城县社冲乡社冲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组建项目法人在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请款材料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
项目法人按规定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附件:柳城县社冲乡社冲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机构
柳城县社冲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社冲乡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附件
柳城县社冲乡社冲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机构
柳城县社冲乡农业服务中心作为柳城县社冲乡社冲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主体,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负总责。
项目法人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柳城县社冲乡社冲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机构如下:
1.项目法人单位名称:柳城县社冲乡农业服务中心
2.法人代表:梁贵强(职务:柳城县社冲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3.管理人员及职责:柳城县社冲乡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和资金管理等工作。柳城县社冲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档案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等工作。
4.项目法人组建人员名单:
梁贵强 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蒋婷婷 乡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郑 洁 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华勇 乡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谭凤好 乡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刘 湘 乡财政经济办公室出纳
江凯菲 乡财政经济办公室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