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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4-04-24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各托育机构:

现将《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本方案适用于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照护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原《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失效,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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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对我托育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全托育服务行业良性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精神,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立健全生育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三)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四)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各级政府领导下,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城乡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工作目标

深化医育结合,健全“医育结合”签约服务体系,规范开展婴幼儿养育照护门诊、亲子课堂、育儿指导等服务。通过加强对全县托育机构的监督指导,全托育服务标准化发展,托育机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家庭照护能力不断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工作职责

(一)照护业务

依据照护的“照护与发展”属性,开展育儿评估、照护指导、发展训练和问题干预为核心的全面指导服务。

卫生评价核实勘验

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卫生评价核实勘验,并将卫生评价核实勘验结果反馈给相关托育机构

)定期监管

建立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质量控制体系,制定本辖区工作规范及标准,定期组织级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导。

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例会,负责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和考核,做好全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动态管理。

五、照护服务内容

(一)育儿评估

包括照护评估和早期发展评估。

1.照护评估:如睡眠评估、喂养评估、身体活动(运动)评估以及养育环境评估等。

2.发展评估:如生长评估、发育评估(筛查)包括整体发育、语言、交往以及运动能力等的评估。

(二)照护指导

主要针对照护人的培训指导。

1.孕期宣教指导:通过孕妇学校、产科门诊等多种形式,宣教孕期保健、分娩方式的选择、新生儿护理及母乳喂养等,让良好的养育照护始于宝宝出生之前。

2.孕妇、乳母营养评估指导:通过体重监测、临床表现、膳食分析、营养素检测等,判断评估孕妇、乳母营养状况并给予指导;对肥胖、消瘦、营养素缺乏等营养问题进行干预或转诊。

3.孕妇、乳母心理评估指导:通过临床表现、相关问卷与量表分析,评估孕妇、乳母心理状况并给予指导;对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进行及时干预或转诊。

4.家庭养育环境评估指导:重视和发挥家庭养育在婴幼儿养育照护的重要作用,为父母和家庭提供育儿技能评估和家庭育儿环境评估,以及家庭规划指导和家庭养育咨询服务。

5.育儿知识培训:利用育儿课堂,进行适合各月龄段的养育照护专题讲座与系统培训。

6.育儿技能实训:通过现场观摩、实际操作、专项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育儿技能示范培训,改善和提高父母及其他照护人育儿技能。

(三)发展训练

主要指导照护人如何为婴幼儿提供早期学习机会。

1.亲子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亲子活动,如亲子课堂、亲子体验、户外活动、主题活动、家庭游戏等,通过交流、玩耍、互动、阅读等达到促进儿童潜能发展的目的。

2.情景体验:将生动有趣的环境与婴幼儿各月龄段发育里程碑的特点结合起来,让婴幼儿在丰富、适宜环境中与人与物交流互动,得到各式各样的视听觉、感知觉、运动觉等信息输入,促进其体格及大脑神经系统的发育。

3.体质训练:提供婴幼儿水浴、抚触等实操示范服务和进行“三浴”锻炼等适宜技术指导,促进婴幼儿环境适应能力和抵御疾病能力。

(四)问题干预

主要针对照护不当所导致的相关养护问题。

1.喂养困难:指导照护者为婴幼儿提供适合其月(年)龄需求的充足营养和适宜喂养。一方面敏感识别婴幼儿所发出的语言或非语言的饥饿或饱腹信号来实施喂养行为;另一方面,对喂养困难婴幼儿提供或照护者喂养行为或婴幼儿进食能力或进食意愿等的干预。

2.睡眠障碍:指导照护者从儿童出生开始就培养良好的睡眠习惯;对睡眠的常见问题如睡眠时间过短、易醒、入睡难、频繁夜奶等进行干预。

3.运动落后:指导照护者按照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来安排对应的大运动及精细动作等身体活动内容;对运动落后或不协调婴幼儿进行个性化训练指导或转诊。

4.胃肠紊乱:指导照护者提供适合婴幼儿年龄特点和体质特点的膳食品种,培养良好的进食习惯,确保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对食物过敏、乳糖不耐受、肠绞痛、肠痉挛及便秘、腹泻等胃肠和排便问题进行干预或转诊。

5.互动不良:指导照护者与婴幼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敏感观察、积极回应、合理引导婴幼儿的各种需求表达信号;对其行为习惯、互动交流、语言言语等偏离和落后儿童进行干预或转诊。

6.安全隐患:指导照护者在居家、外出、食品和心理等方面,保障婴幼儿在安全、温暖而支持性的养育环境中生活和成长。

六、指导中心设置及人员组成

刘春明  妇幼保健院院长主任

主任覃立芬  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张柳娟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医师

莫雪梅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指导中心下设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宣传教育3小组

)综合管理小组

负责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托育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指导中心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莫雪梅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柳娟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医师

叶冠兰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管护师

)技术指导小组

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督导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育儿评估、照护指导、发展训练和问题干预为核心的全面指导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卫生评价工作

张柳娟  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医师

副组长:谢素红  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员:莫雪梅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玉云  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医师

全婷娟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医师

何晓瑞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医师

杨思思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师

林秋宇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师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护士长护师

梁素芳  妇幼保健院预防保健科医师

韦雪芳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管护师

莫杰莉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管护师

叶冠兰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管护师

)宣传教育小组

负责托育服务宣传科普、管理咨询、人才培养及交流工作。

  韦姝彦  妇幼保健院宣教科副科长护师

副组长:谢素红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护士长、护师

张群英县妇幼保健院儿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杨冬梅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廖焕婷县妇幼保健院中医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县妇幼保健院五官科护士长、护师

王燕妮县妇幼保健院五官科护士、主管护师

七、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指导中心各小组要高对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发挥引导作用,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

)强化部门协同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安全保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细则,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

)强化示范引领

在全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关于印发《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4-04-24 11:55    |  作者: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各托育机构:

现将《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本方案适用于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照护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原《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失效,请遵照执行。

                                                     柳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对我托育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全托育服务行业良性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柳城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精神,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立健全生育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三)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四)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各级政府领导下,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城乡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工作目标

深化医育结合,健全“医育结合”签约服务体系,规范开展婴幼儿养育照护门诊、亲子课堂、育儿指导等服务。通过加强对全县托育机构的监督指导,全托育服务标准化发展,托育机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家庭照护能力不断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工作职责

(一)照护业务

依据照护的“照护与发展”属性,开展育儿评估、照护指导、发展训练和问题干预为核心的全面指导服务。

卫生评价核实勘验

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卫生评价核实勘验,并将卫生评价核实勘验结果反馈给相关托育机构

)定期监管

建立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质量控制体系,制定本辖区工作规范及标准,定期组织级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导。

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例会,负责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和考核,做好全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动态管理。

五、照护服务内容

(一)育儿评估

包括照护评估和早期发展评估。

1.照护评估:如睡眠评估、喂养评估、身体活动(运动)评估以及养育环境评估等。

2.发展评估:如生长评估、发育评估(筛查)包括整体发育、语言、交往以及运动能力等的评估。

(二)照护指导

主要针对照护人的培训指导。

1.孕期宣教指导:通过孕妇学校、产科门诊等多种形式,宣教孕期保健、分娩方式的选择、新生儿护理及母乳喂养等,让良好的养育照护始于宝宝出生之前。

2.孕妇、乳母营养评估指导:通过体重监测、临床表现、膳食分析、营养素检测等,判断评估孕妇、乳母营养状况并给予指导;对肥胖、消瘦、营养素缺乏等营养问题进行干预或转诊。

3.孕妇、乳母心理评估指导:通过临床表现、相关问卷与量表分析,评估孕妇、乳母心理状况并给予指导;对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进行及时干预或转诊。

4.家庭养育环境评估指导:重视和发挥家庭养育在婴幼儿养育照护的重要作用,为父母和家庭提供育儿技能评估和家庭育儿环境评估,以及家庭规划指导和家庭养育咨询服务。

5.育儿知识培训:利用育儿课堂,进行适合各月龄段的养育照护专题讲座与系统培训。

6.育儿技能实训:通过现场观摩、实际操作、专项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育儿技能示范培训,改善和提高父母及其他照护人育儿技能。

(三)发展训练

主要指导照护人如何为婴幼儿提供早期学习机会。

1.亲子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亲子活动,如亲子课堂、亲子体验、户外活动、主题活动、家庭游戏等,通过交流、玩耍、互动、阅读等达到促进儿童潜能发展的目的。

2.情景体验:将生动有趣的环境与婴幼儿各月龄段发育里程碑的特点结合起来,让婴幼儿在丰富、适宜环境中与人与物交流互动,得到各式各样的视听觉、感知觉、运动觉等信息输入,促进其体格及大脑神经系统的发育。

3.体质训练:提供婴幼儿水浴、抚触等实操示范服务和进行“三浴”锻炼等适宜技术指导,促进婴幼儿环境适应能力和抵御疾病能力。

(四)问题干预

主要针对照护不当所导致的相关养护问题。

1.喂养困难:指导照护者为婴幼儿提供适合其月(年)龄需求的充足营养和适宜喂养。一方面敏感识别婴幼儿所发出的语言或非语言的饥饿或饱腹信号来实施喂养行为;另一方面,对喂养困难婴幼儿提供或照护者喂养行为或婴幼儿进食能力或进食意愿等的干预。

2.睡眠障碍:指导照护者从儿童出生开始就培养良好的睡眠习惯;对睡眠的常见问题如睡眠时间过短、易醒、入睡难、频繁夜奶等进行干预。

3.运动落后:指导照护者按照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来安排对应的大运动及精细动作等身体活动内容;对运动落后或不协调婴幼儿进行个性化训练指导或转诊。

4.胃肠紊乱:指导照护者提供适合婴幼儿年龄特点和体质特点的膳食品种,培养良好的进食习惯,确保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对食物过敏、乳糖不耐受、肠绞痛、肠痉挛及便秘、腹泻等胃肠和排便问题进行干预或转诊。

5.互动不良:指导照护者与婴幼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敏感观察、积极回应、合理引导婴幼儿的各种需求表达信号;对其行为习惯、互动交流、语言言语等偏离和落后儿童进行干预或转诊。

6.安全隐患:指导照护者在居家、外出、食品和心理等方面,保障婴幼儿在安全、温暖而支持性的养育环境中生活和成长。

六、指导中心设置及人员组成

刘春明  妇幼保健院院长主任

主任覃立芬  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张柳娟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医师

莫雪梅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指导中心下设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宣传教育3小组

)综合管理小组

负责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托育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指导中心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莫雪梅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柳娟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医师

叶冠兰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管护师

)技术指导小组

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督导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育儿评估、照护指导、发展训练和问题干预为核心的全面指导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卫生评价工作

张柳娟  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医师

副组长:谢素红  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员:莫雪梅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玉云  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医师

全婷娟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医师

何晓瑞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医师

杨思思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师

林秋宇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师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护士长护师

梁素芳  妇幼保健院预防保健科医师

韦雪芳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管护师

莫杰莉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管护师

叶冠兰  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管护师

)宣传教育小组

负责托育服务宣传科普、管理咨询、人才培养及交流工作。

  韦姝彦  妇幼保健院宣教科副科长护师

副组长:谢素红  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护士长、护师

张群英县妇幼保健院儿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杨冬梅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廖焕婷县妇幼保健院中医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县妇幼保健院五官科护士长、护师

王燕妮县妇幼保健院五官科护士、主管护师

七、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指导中心各小组要高对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发挥引导作用,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

)强化部门协同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安全保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细则,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

)强化示范引领

在全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