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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社管发〔2024〕1号柳城县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3-21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本级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推进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部署要求,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积极鼓励和推动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涉企收费,持续提升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切实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柳城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积极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4年3月20日-5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全县行业协会社会商会 2023年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县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30%。

四、检查重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收费未纳入单位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和核算,将收费转移到所举办企业或关联企业;

16.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乱收费治理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真正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县级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及时将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大重要工作事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开展专项自查。本县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中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五个严禁”等具体要求,再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于违法违规收费,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并于3月29 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表(附件2)报送至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乡镇要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积极服务企业和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执法检查。要进一步畅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嫌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加大惩处力度,坚决狠刹乱收费之风;要将年检、审计和抽查检查等监管中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及时反馈行业协会商会行业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压实其监管责任,不断夯实收费监管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政策宣讲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业协会商会负面典型,积极营造乱收费清理整治良好氛围。各乡镇要及时认真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经验和成效,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4)和工作总结(含查处数量及案例、清退违规收费金额等)报送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

联系人:许志强,联系电话:2465982 ,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zq0858@163.com。

柳城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

柳城县民政局(代章)

2024年3月21日


抄送:县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

柳城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印发


柳城社管发〔2024〕1号柳城县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3-21 16:05    |  作者: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本级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推进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部署要求,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积极鼓励和推动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涉企收费,持续提升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切实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柳城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积极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4年3月20日-5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全县行业协会社会商会 2023年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县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30%。

四、检查重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收费未纳入单位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和核算,将收费转移到所举办企业或关联企业;

16.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乱收费治理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真正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县级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及时将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大重要工作事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开展专项自查。本县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中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五个严禁”等具体要求,再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于违法违规收费,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并于3月29 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表(附件2)报送至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乡镇要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积极服务企业和行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执法检查。要进一步畅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嫌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加大惩处力度,坚决狠刹乱收费之风;要将年检、审计和抽查检查等监管中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及时反馈行业协会商会行业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压实其监管责任,不断夯实收费监管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政策宣讲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业协会商会负面典型,积极营造乱收费清理整治良好氛围。各乡镇要及时认真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经验和成效,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柳城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4)和工作总结(含查处数量及案例、清退违规收费金额等)报送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

联系人:许志强,联系电话:2465982 ,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zq0858@163.com。

柳城县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

柳城县民政局(代章)

2024年3月21日


抄送:县本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

柳城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