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李可宗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批复
来源: 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4-03-11 16:10
| 作者:
东泉批字〔2024〕4号
李可宗:
你报来的办理东泉镇西安村李可宗晾晒场的设施农用地相关备案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核查,你的设施农用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布局,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同意你的设施农用地备案,用地总面积0.0904公顷,请你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相关要求进行使用。
附件:2024年东泉镇设施农用地备案明细表
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东泉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