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
太平镇人民政府文件
太平政发〔2023〕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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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镇2023年生猪调运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平镇2023年生猪调运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
太平镇2023年生猪调运专项行动方案
我镇是生猪养殖大镇,生猪产地检疫数(含二次饲养、屠宰等)2022年1-12月是52311头,2023年1-8月为42100头,随着饲养量的增加,产地检疫数量逐年增加,生猪调运愈发频繁。生猪调运是重大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途径,需要开展调运车辆备案、清洗消毒,强制免疫、耳标使用管理、产地检疫、运输管控等环节监管。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保障我镇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生猪调运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及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强化生猪规范养殖、产地检疫、耳标管理、运输管控等环节监管,确保生猪养殖场的生猪出栏必经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必经强制免疫,通过“以检促防”,推动动物防疫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助推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镇人民政府
扎实开展非洲猪瘟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对本镇生猪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调运、检疫要求;密切关注养殖场生猪数量变化,让养殖户知晓生猪出栏必经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必经强制免疫。严格动物耳标发放,合理安排节假日值班。发现有未经检疫私自调运生猪行为要及时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告,联系人:韦雪芳,联系电话:13407800718。
(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动物防疫物资(含耳标)管理,规模养殖场监管、严格产地检疫申报出证工作。一是在生猪调运专项行动方面,编辑“柳城县2023年生猪调运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到镇规模养猪群,在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和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让广大养殖户知晓生猪出栏必经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必经强制免疫。二是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电子屏滚动播出的形式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在养殖群、各村屯微信群转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醒,公布柳城县龙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报收电话,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及食品安全。
(三)镇市场监管所
负责督促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经营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动物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的行为。
(四)太平派出所
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镇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养殖户做好电子养殖档案(桂牧通APP)的填写工作,并且通过桂牧通APP做好申报检疫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3年10月—11月)。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动物疫控中心、农业执法大队联合检查生猪调运工作,镇相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做到查纠并举、标本兼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1月底)。镇相关单位要对本次行动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特别是问题突出环节跟进督查和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率先垂范,落实领导责任,细化专项行动措施,推进本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镇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行督查职责,强化对各村委会生猪调运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以动物防控措施是否落地见效、以生猪出栏必经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必经强制免疫作为衡量的标准,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对推进不力,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坚持统筹推进。镇相关部门要统筹抓好日常业务和专项行动工作,正确处理好专项行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
(四)总结经验做法。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 与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推动兽医工作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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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太平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