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城 县
冲脉镇人民政府
冲脉政发〔2023〕9号
柳城县冲脉镇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柳城县冲脉镇汶村河冲恩段生态
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镇有关部门:
为加快冲脉镇汶村河冲恩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以及柳城县水利局《关于落实柳城县冲脉镇汶村河冲恩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业主项目的请示》(柳城水利报〔2023〕16号)文件的批复,经研究,决定组建柳城县冲脉镇汶村河冲恩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为冲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为韦秋娥,职务:冲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项目法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冲脉镇汶村河冲恩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并组建项目法人在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
项目法人按规定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附件:柳城县冲脉镇汶村河冲恩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机构
柳城县冲脉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柳城县冲脉镇汶村河冲恩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机构
柳城县冲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作为柳城县冲脉镇汶村河冲恩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主体,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负总责。
项目法人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柳城县冲脉镇汶村河冲恩段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机构如下:
1.项目法人单位名称:柳城县冲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法定代表人:韦秋娥(职务:柳城县冲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3.管理人员及职责:柳城县冲脉镇财政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和资金管理等工作。柳城县冲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档案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等工作。
4.项目法人组建人员名单:
韦秋娥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夏 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李文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干事
禤程宇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干事
蓝桂珍 镇报账员
覃芝兰 镇财政所出纳
梁译心 镇财政所会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冲脉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