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
现将《柳城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柳城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夯实我县粮食安全根基,持续提升全县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聚焦提高水稻、玉米、花生、收籽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落实中央财政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强化示范带动引领的工作。按照《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行动实施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尽快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结合我县实际,以当前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两类作物为重点,大力支持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主体,着力提高水稻水气平衡栽培、“一攻三喷”和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一增三改”以及水稻玉米缓控释肥施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高产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升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水平。项目实施原则上不与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实施区中已享受资金补贴的种植主体重复。
三、实施方式
我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确定在水稻、玉米两类粮食作物按“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资金奖补”程序推进实施。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只能申报一类粮食作物。具体作物分类实施要求如下:
(一)水稻
1、主体申报。在我县各乡镇进行晚稻种植,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晚稻种植面积达60亩以上(含60亩)的单个规模种植主体。流转或代种的,应提供协议或合同等相关佐证证明。
(2)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申报土地面积无纠纷。
(3)申报面积不包括晚稻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
(4)申报规模主体不能弄虚作假,不得与他人联合串通以一户名字申报。如存在此种虚报、谎报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该申报主体申报资格;如已获资金奖补,则申报主体应全额退回。
2、申报时间及要求
(1)晚稻规模种植主体应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
(2)各乡镇对本乡镇申报规模主体的种植面积真实性负责。
(3)各乡镇应组织动员水稻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在完成实施面积真实性、实施内容等基本情况核定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附件1)。
3、过程记录。采取一主体一方案(附件2)的方式,乡镇农业部门指导生产主体建立晚稻生产档案(附件3),记录晚稻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实施过程中,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晚稻单产水平。
4、县级测产。晚稻收获时节,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测产,并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测产及结果评定程序:
(1)时间安排: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各申报主体测产时间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统筹安排测产时间。申报主体应做好田间测产相关人员、工具准备工作;乡镇农业部门协助开展相关测产工作。
(2)测产田块选择:县级测产工作组对60-300亩区间申报主体随机抽测至少3块面积1亩以上的大田进行产量测定;300亩以上申报主体随机抽测至少6块面积1亩以上的大田进行产量测定。
(3)申报面积平均产量确定:根据抽检田块产量结果进行综合确定。
5、奖补对象确定及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申报主体晚稻生产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奖补对象应在所在乡镇的村民委和县农业农村局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奖补办法及标准: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不能搞全覆盖,按照测产结果,分档次进行奖补。
(1)进入获奖名单的申报主体,申报面积晚稻单产水平应至少比当地平均亩产提升10%以上,才有资格进入等次奖项评比获得资金奖补;奖励主体数量占全部有资格参评主体数量的90%。。
(2)晚稻共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奖补对象的20%、30%、50%。计划设置一等奖200元/亩、二等奖150元/亩、三等奖100元/亩。具体奖励等次亩金额最终由奖补资金总量、申报主体数量、测产结果等综合确定。
(3)奖补方式:以现金方式进行奖补。经“一卡通”支付方式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
(二)玉米
1、主体申报。在我县各乡镇种植的夏秋玉米,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种植面积达10亩以上(含10亩)的单个规模种植主体。流转或代种的,应提供协议或合同等相关佐证证明,
(2)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申报土地面积无纠纷。
(3)申报面积不包括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
(4)申报规模主体不能弄虚作假,不得与他人联合串通以一户名字申报。如存在此种虚报、谎报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该申报主体申报资格;如已获资金奖补,则申报主体应全额退回。
2、申报时间及要求
(1)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应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申报。
(2)各乡镇对本乡镇申报规模种植主体的种植面积真实性负责。
(3)各乡镇应组织动员玉米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在完成实施面积真实性、实施内容等基本情况核定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附件1)。
3、过程记录。采取一主体一方案(附件2)的方式,乡镇农业部门指导生产主体建立玉米生产档案(附件3),记录玉米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技术措施等。实施过程中,玉米规模种植主体需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玉米单产水平。
4、县级测产。玉米成熟收获时节,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测产,并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测产及结果评定程序如下:
(1)时间安排: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各申报主体测产时间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统筹安排测产时间。申报主体应做好田间测产相关人员、工具准备工作;乡镇农业部门协助开展相关测产工作。
(2)测产田块选择:县级测产工作组对10-30亩(含30亩)区间申报主体随机抽测至少2块面积1亩左右大田进行产量测定;30亩以上申报主体随机抽测至少3块面积1亩左右的大田进行产量测定。
(3)测产方式:采用长方形样本取样方式进行田间玉米产量测定,确定抽检地块亩单产水平。
(4)申报面积平均产量确定:根据抽检地块产量结果综合确定。
5、奖补对象确定及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申报主体玉米生产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奖补对象应在所在乡镇的村民委和县农业农村局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奖补办法及标准: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不能搞全覆盖,按照测产结果,分档次进行奖补。
(1)进入获奖名单的申报主体,申报面积玉米单产水平应至少比当地平均亩产提升10%以上,才有资格进入等次奖项评比获得资金奖补;奖励主体数量占全部有资格参评主体数量的90%。
(2)玉米共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奖补对象的20%、30%、50%。计划设置一等奖200元/亩、二等奖150元/亩、三等奖100元/亩。具体奖励等次金额最终由奖补资金总量、申报主体数量、测产结果等综合确定。
(3)奖补方式:以现金方式进行奖补。经“一卡通”支付方式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9号)下达补助资金77万元,全部用于水稻和玉米2类作物的资金奖补,具体资金分配视申报情况确定。补助资金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支出完毕。项目实施要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有效达到提高我县规模种植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的目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着力抓好2023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形成粮油单产提升工作合力。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粮油单产提升工作。
组 长:韦庆颂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梁洪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静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赖慧敏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韦明燕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覃小美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副股长
陆小珍 县农技推广站站长
乔纯红 县土肥站站长
李雪凤 县植保站站长
(二)抓好指导服务。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督促指导关键时节重点技术落实情况。依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在全县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我县水稻、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促进配套栽培、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等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政策解读、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全县“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加强项目监督。县级农业部门要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指导。乡镇农业部门要指导申报主体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奖补对象相关数据应在平台填报。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联系,联系人:陆小珍,联系电话:13788629646。
附件:1.柳城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书
2.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 实施方案
3.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 生产档案
附件1
柳城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申
报
书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3年 月
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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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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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作物种类 |
(水稻/玉米) |
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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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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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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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的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 ||
属地村委会意见 |
(对实施面积、基本情况及实施内容等进行村级审核)
审核人: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对实施面积、基本情况及实施内容等进行镇级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
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二、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三、单产提升目标
四、技术模式及效益分析
五、资金使用方向
六、进度安排
附件: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
(复印件)
2.土地流转证明(复印件)
3.项目区位示意图
附件3
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生产档案 | ||||
单位: 乡(镇) 村 屯 申报面积: 亩 | ||||
时间 |
生产环节 |
采取主要技术措施 |
技术应用效果 |
备注 |
例7.1 |
品种选择 |
因地制宜优选高产、抗逆性强、生育期适中水稻良种:五优华占、*** |
为夺取高产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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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
播种育秧 |
定量播种、种子消毒、壮秧剂培育壮秧 |
培育壮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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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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