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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农字〔2023〕54号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城县2023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7-11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年双季稻轮作试点工作,引导农民通过稻稻肥轮作方式,在发展双季稻生产的同时,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促进粮食稳定可持续发展,现将《柳城县2023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2023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柳城县双季稻轮作工作,引导农民通过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方式,在发展双季稻生产的同时,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促进粮食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开展吨粮田创建,通过开展轮作,努力恢复双季稻生产,

提高实施区域耕地质量和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

培肥地力,增加效益,促进传统双季稻稻作区的耕地“非粮化”

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提高全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保障粮食安全,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巩固提升产能,确保粮食安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原则进行作物品种轮作,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二)突出主体带动,引导规模生产。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主体,推进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形成规模种植效益。鼓励承包户种植双季稻,或以代耕代种形式种植水稻,发展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模式。

(三)注重高质高效,提升经济效益。推广优质稻品种,集成推广一批水稻绿色轻简栽培技术,加快建设一批高质高效双季稻生产基地,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水稻产业质量和经济效益。

(四)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实施。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通过加强产销对接、适当补助扶持等方式,提高双季稻种植效益,激发农民种植双季稻的积极性。

三、实施模式、目标任务、要求及实施方式

(一)实施模式。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及冬闲作物生产实际,重点支持开展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模式,促进双季稻恢复生产,提升稻田土壤地力水平,促进全县双季稻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2023年全县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模式种植面积0.6万亩,最终实施面积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项目通过开展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提高耕地质量,推动我县粮食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双季稻区耕地“非粮化”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施区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得到提高,作物秸秆还田率、耕地质量得到提升。

(三)实施要求。在双季稻种植相对连片区域。

(四)实施方式。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由柳城县农业农村局集中采购红花草种子、红花草种子撒播服务及相关其他服务(建立200亩以上项目示范片3个,做好示范片田间排水作业,并安装项目实施示范牌)。

(五)实施时间。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

四、补助资金来源、补助对象、补助方式、标准及使用范围

(一)补助资金来源。2023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资金补助总额75万元,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号)。

(二)补助对象。根据各乡镇申报情况,在开展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种植区域。

(三)补助方式。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补助。

(四)补助标准。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125元(最终补助标准以政府采购中标金额为准)。

(五)使用范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由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做好红花草种子及种子撒播服务、建立示范片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红花草用种量为2kg/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根据中标种植面积提供相对应量的红花草种子及撒播相对应面积。

(二)做好红花草种子签收、核验、保管、签发工作。由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红花草种子签收、核验、保管、签发工作。种子需要求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租赁仓库集中存放, 并于2023年10月1日前到位,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组织专家对种子进行核验,着重核验种子数量及发芽率,并做好种子保管及种子签发工作(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根据种植区域的面积来签领种子)。

(三)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由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完成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种子撒播需在2023年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四)做好技术宣传、培训工作。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做好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五)签订轮作协议。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轮作区域内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六)落实种植区域。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种植任务,负责落实红花草种植区域。

(七)做好种植现场确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做好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及现场确认工作。每个种植区域需要有乡镇农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做为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内容:1、确认相对应种植面积的种子数量是否到位,签种子到位确认材料;2、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确认飞播边界;第三方采用人工撒播的,用GPS测量人工撒播面积。保存飞播轨迹图及人工撒播面积轨迹图资材;3、确认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已经完成该区域撒播工作并负责开具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完成该区域种植面积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人员开具并签字盖农业服务中心章)。以上材料由乡镇农业技术现场确认人员负责收集并送到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保存。

(八)做好抽查核验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对项目实施的红花草种植情况进行田间核验及抽查核验,核验3个示范样板点和抽查核验3个乡镇中的各一个种植片区的红花草种植面积及测产验收,核验及抽查核验时,双季稻种植情况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进行。以6个片区核验及抽查核验总面积占对应抽查片区撒播总面积的百分比来计算全县种植总面积。计算方法是:全县实际种植面积(亩)=抽查所得总面积÷对应抽查片区计划撒播总面积×全县中标撒播总面积。抽查核验工作需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

(九)兑付补贴资金。补助资金支付办法:1、如果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红花草撒播面积等于或者大于合同面积,按合同金额支付资金;2、如果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红花草撒播面积小于合同面积,则按撒播面积占合同面积比例支付资金。

(九)做好项目总结工作。柳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材料收集及总结工作,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着力抓好柳城县双季稻轮作工作落实。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韦庆颂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梁洪柳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韦庆颂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梁洪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覃小美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副股长

        赖慧敏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韦明燕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乔纯红    县土肥站站长

陆小珍    县农技推广站站长

        李雪凤    县植保站站长

成立以县土肥站站长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落实项目实施,分工如下:

姓 名

小组职务

职务或职称

具体负责工作内容

乔纯红

柳城县土肥站

站长/高级农艺师

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协调项目推进、项目总结撰写等工作。

李曼英

副组长

柳城县土肥站

经济师

指导项目实施、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

韦美高

柳城县土肥站

农艺师

负责项目实施。

黄丽萍

柳城县土肥站

农艺师

协助项目实施。

蓝永华

柳城县土肥站

农艺师

协助项目实施。

肖志亮

柳城县土肥站

技术员

协助项目实施。

全面落实轮作任务和要求,保障双季稻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抓好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技术指导措施,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轮做作物田间管理工作。科学推进防灾减灾,加强灾情监测预警,重点防范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对轮作工作的影响,力求将灾害影响降到最低。

(三)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全面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杜绝出现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四)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双季稻轮作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惠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多种形式宣传双季稻轮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我县双季稻轮作工作。

附件:各乡镇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种植红花草面积任务表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印发

附件

各乡镇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种植红花草面积任务表

乡镇名称

面积(亩)

备注

古砦乡

500

1、种植面积乡镇间可以微调。

2、任务面积只是面上统计面积,最终种植面积以飞播面积为准。

3、飞播面积与任务面积可以存在偏差,偏差面积数在最终落实种植面积-20%以内,视同完成种植任务。

太平镇

500

马山镇

1400

大埔镇

600

凤山镇

300

沙埔镇

400

龙头镇

500

寨隆镇

300

冲脉镇

300

六塘镇

300

社冲乡

400

东泉镇

500

合计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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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农字〔2023〕54号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城县2023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07-11 17:00    |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年双季稻轮作试点工作,引导农民通过稻稻肥轮作方式,在发展双季稻生产的同时,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促进粮食稳定可持续发展,现将《柳城县2023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2023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柳城县双季稻轮作工作,引导农民通过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方式,在发展双季稻生产的同时,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促进粮食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开展吨粮田创建,通过开展轮作,努力恢复双季稻生产,

提高实施区域耕地质量和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

培肥地力,增加效益,促进传统双季稻稻作区的耕地“非粮化”

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提高全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保障粮食安全,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巩固提升产能,确保粮食安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原则进行作物品种轮作,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二)突出主体带动,引导规模生产。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主体,推进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形成规模种植效益。鼓励承包户种植双季稻,或以代耕代种形式种植水稻,发展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模式。

(三)注重高质高效,提升经济效益。推广优质稻品种,集成推广一批水稻绿色轻简栽培技术,加快建设一批高质高效双季稻生产基地,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水稻产业质量和经济效益。

(四)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实施。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通过加强产销对接、适当补助扶持等方式,提高双季稻种植效益,激发农民种植双季稻的积极性。

三、实施模式、目标任务、要求及实施方式

(一)实施模式。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及冬闲作物生产实际,重点支持开展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模式,促进双季稻恢复生产,提升稻田土壤地力水平,促进全县双季稻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2023年全县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模式种植面积0.6万亩,最终实施面积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项目通过开展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提高耕地质量,推动我县粮食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双季稻区耕地“非粮化”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施区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得到提高,作物秸秆还田率、耕地质量得到提升。

(三)实施要求。在双季稻种植相对连片区域。

(四)实施方式。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由柳城县农业农村局集中采购红花草种子、红花草种子撒播服务及相关其他服务(建立200亩以上项目示范片3个,做好示范片田间排水作业,并安装项目实施示范牌)。

(五)实施时间。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

四、补助资金来源、补助对象、补助方式、标准及使用范围

(一)补助资金来源。2023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资金补助总额75万元,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号)。

(二)补助对象。根据各乡镇申报情况,在开展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种植区域。

(三)补助方式。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补助。

(四)补助标准。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125元(最终补助标准以政府采购中标金额为准)。

(五)使用范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由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做好红花草种子及种子撒播服务、建立示范片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红花草用种量为2kg/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根据中标种植面积提供相对应量的红花草种子及撒播相对应面积。

(二)做好红花草种子签收、核验、保管、签发工作。由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红花草种子签收、核验、保管、签发工作。种子需要求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租赁仓库集中存放, 并于2023年10月1日前到位,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组织专家对种子进行核验,着重核验种子数量及发芽率,并做好种子保管及种子签发工作(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根据种植区域的面积来签领种子)。

(三)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由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完成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种子撒播需在2023年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四)做好技术宣传、培训工作。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做好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五)签订轮作协议。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轮作区域内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六)落实种植区域。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种植任务,负责落实红花草种植区域。

(七)做好种植现场确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做好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及现场确认工作。每个种植区域需要有乡镇农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做为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内容:1、确认相对应种植面积的种子数量是否到位,签种子到位确认材料;2、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确认飞播边界;第三方采用人工撒播的,用GPS测量人工撒播面积。保存飞播轨迹图及人工撒播面积轨迹图资材;3、确认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已经完成该区域撒播工作并负责开具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完成该区域种植面积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人员开具并签字盖农业服务中心章)。以上材料由乡镇农业技术现场确认人员负责收集并送到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保存。

(八)做好抽查核验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对项目实施的红花草种植情况进行田间核验及抽查核验,核验3个示范样板点和抽查核验3个乡镇中的各一个种植片区的红花草种植面积及测产验收,核验及抽查核验时,双季稻种植情况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进行。以6个片区核验及抽查核验总面积占对应抽查片区撒播总面积的百分比来计算全县种植总面积。计算方法是:全县实际种植面积(亩)=抽查所得总面积÷对应抽查片区计划撒播总面积×全县中标撒播总面积。抽查核验工作需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

(九)兑付补贴资金。补助资金支付办法:1、如果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红花草撒播面积等于或者大于合同面积,按合同金额支付资金;2、如果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红花草撒播面积小于合同面积,则按撒播面积占合同面积比例支付资金。

(九)做好项目总结工作。柳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材料收集及总结工作,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着力抓好柳城县双季稻轮作工作落实。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韦庆颂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梁洪柳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韦庆颂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梁洪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覃小美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副股长

        赖慧敏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韦明燕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乔纯红    县土肥站站长

陆小珍    县农技推广站站长

        李雪凤    县植保站站长

成立以县土肥站站长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落实项目实施,分工如下:

姓 名

小组职务

职务或职称

具体负责工作内容

乔纯红

柳城县土肥站

站长/高级农艺师

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协调项目推进、项目总结撰写等工作。

李曼英

副组长

柳城县土肥站

经济师

指导项目实施、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

韦美高

柳城县土肥站

农艺师

负责项目实施。

黄丽萍

柳城县土肥站

农艺师

协助项目实施。

蓝永华

柳城县土肥站

农艺师

协助项目实施。

肖志亮

柳城县土肥站

技术员

协助项目实施。

全面落实轮作任务和要求,保障双季稻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抓好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技术指导措施,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轮做作物田间管理工作。科学推进防灾减灾,加强灾情监测预警,重点防范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对轮作工作的影响,力求将灾害影响降到最低。

(三)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全面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杜绝出现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四)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双季稻轮作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惠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多种形式宣传双季稻轮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我县双季稻轮作工作。

附件:各乡镇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种植红花草面积任务表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印发

附件

各乡镇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种植红花草面积任务表

乡镇名称

面积(亩)

备注

古砦乡

500

1、种植面积乡镇间可以微调。

2、任务面积只是面上统计面积,最终种植面积以飞播面积为准。

3、飞播面积与任务面积可以存在偏差,偏差面积数在最终落实种植面积-20%以内,视同完成种植任务。

太平镇

500

马山镇

1400

大埔镇

600

凤山镇

300

沙埔镇

400

龙头镇

500

寨隆镇

300

冲脉镇

300

六塘镇

300

社冲乡

400

东泉镇

500

合计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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