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2〕1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财政支农补助市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创新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和植保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现将《2023年柳城县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任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依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强农企合作共建,创新示范推广机制和模式,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建设完善一批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集成一批化学农药减量增效控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和全程绿色防控解决方案,培育壮大一批实施主体和服务主体,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
二、目标任务
在柳城县古砦乡云峰村、大户村、岭头村开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示范,核心示范面积10000亩。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增效控害、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带动全区面上科学防病治虫,在保障防治效果、生产安全的同时,示范区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2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
三、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集成创新示范样板。水稻螟虫、稻纵卷叶螟虫等重大病虫为主线,科学制定方案,重点示范应用释放天敌昆虫(赤眼蜂)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生态调控等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确保示范展示区做到“六有”,即有“一个技术方案、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技术示范田(地)、一套展示牌、一套技术模式(全程作物解决方案)和一份总结报告”,切实提高示范展示工作质量。
(二)推进绿色防控集成创新与应用。以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为导向,加强农科教企协同攻关,进行绿色防控技术体系集成创新,探索开展全程绿色防控示范,通过联合攻关和应用集成研究,完善或形成一批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及作物全程解决方案,大力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施,扩大试点、示范规模。加强技术推广模式创新,重视抗病虫品种、生态调控、健身栽培等基础性、关键性防控技术措施的示范推广,推进重大病虫可持续治理。
(三)推进病虫防控方式转变。因地制宜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专业化服务主体(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等)作为服务对象,及时组织开展绿色防控技术培训,做好技术指导,重点培训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负责人、技术人员、青年农场主,通过培训,培养一批掌握和善用绿色防控技术的带头人,提高主体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农企合作共建。引导企业与合作组织、生产基地有效对接,引导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或生产基地,促进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技术与物资结合、市场与品牌对接、部门和基地联合的绿色防控推广联合体,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和推动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推广、规模化应用。
(五)加强宣传培训。结合宣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宣传绿色防控理念、技术和产品及项目成效和主要经验,强化舆论导向,推动绿色生产。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技术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直接生产者的科技素质,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示范建设内容
(一)示范区建设地点。柳城县古砦乡岭头村、大户村、云峰村开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示范。
(二)示范区面积。按照整建制连片推进的原则,水稻核心示范区面积10000亩。
(三)示范区设置。核心示范区内要设置对照田,示范区要设立示范标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明确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负责人。
(四)调查记录内容。在示范区开展病虫调查监测,并记载示范区和对照区的主要病虫种类、发生量、危害损失、天敌优势、种群数量、防治效果、农药减量情况等,建立病虫防治档案,记录防治措施、施药时间、药剂名称和剂量等信息,对比评估农药减量、绿色防控技术使用效果以及推广应用效益。
五、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具体开支如下:
1.购买水稻无人机释放赤眼蜂服务5400亩54万元。( 含示范区示范牌制作、安装;举办放蜂治螟技术培训1-2期;技术宣传横幅、资料编印发放、项目验收材料编印等。)
2.购买稻纵卷叶螟食诱剂及诱捕器2000套,9万元。实施面积2000亩。
3.购买风吸式杀虫灯100台,35万元。实施面积3000亩。
4.开展技术宣传培训、病虫调查、效果调查、数据采集分析、信息传递、应急处置以及防治技术指导、防治作业、项目跟踪评价、验收总结等相关费用2万元。
五、实施进度
(一)落实细化方案。3月完成工作调研,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23年3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自治区植保站。
(二)组织实施。按照有关实施方案,开展相关示范工作,做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试验示范和组装集成技术模式等,农业植保技术人员实地指导和落实技术措施到位。
(三)项目验收评估。项目实施过程,对照绩效指标,做好效果调查和项目跟踪评价及验收。
(四)完成总结。于2022年6月30日、10月30日前向区植保总站报送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六、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为确保示范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梁洪柳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梁洪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组 员:韦 婕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赖慧敏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韦明燕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李雪凤 县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站站长
汤小卫 县农业农村局督考办主任
覃丽伶 古砦仫佬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2.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杨仁雄 县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站副站长
刘喜献 县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站干事
韦勤丽 县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站干事
唐金鑫 县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站干事
覃永惠 古砦仫佬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明辉 古砦仫佬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干事
(二)强化项目监管。县农业农村局抓好示范项目督促、指导实施工作。根据资金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按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自我督查工作,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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