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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号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5-25

柳 城 县

交通运输局文件

柳城交〔2023〕28号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管理所、各股室、执法中队、处理中心:

现将《柳城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4日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根据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和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扣、销毁一批非法运营车辆,依法查处一批“涉黑涉恶涉乱”和非法营运人员,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我县城区、客运枢纽、农村集镇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的猖獗势头,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汤运强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韦军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全体执法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执法中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调度、协调及监督检查等工作,黄利春同志负责收集和报送材料。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组织者。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依法取缔非法调度配客的组织和团伙,打击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和扰乱社会秩序、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对柳城县部分租赁公司以租赁的名义进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二)依法严厉打击和整治未经许可、超越许可事项、使用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的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班车、包车经营活动等行为。

(三)突出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治理车站周边、中回路口、河西桥头、金时代广场及城乡结合部非法营运车辆集散地,兼顾其他乡镇,查处县医院门口出租车拼客组客的客运经营行为和乱停乱放行为。通过整治,力争逐步取缔非法营运聚集点。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5月15日开始,到2023年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30日)。组织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宣传非法营运的严重危害性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车辆;在治理重点区域、镇、村等交通要道悬挂张贴打击非法营运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按照工作重点和要求,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推进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认真履职尽责,齐心协力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梳埋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经验及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营运行为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非法营运行为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扰乱正常客运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城市形象,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具体牵头负责,强化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严格执法,形成合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勇于承担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严格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坚决抵制为非法营运者“说情”、“打招呼”等现象。坚持做到行动要快,出手要重,打击要狠,务必保持高压态势。凡是查扣处罚的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车辆,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类施治,疏堵结合。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行为,要区别情况、分类施治,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或有组织地进行非法营运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顺道搭载乘客等非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要加强宣传教育,促使其主动放弃非法营运活动。

(四)畅通信息,及时反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7620711),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主动提供信息,举报非法运营车辆,协助查处“黑车”案件。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曝光非法营运行为,以达到震慑“黑车”经营者的目的。

(五)建立机制,巩固成果。一是建立属地管理长效机制,把非法营运整治工作转变为常态工作,常抓不懈。要建立非法营运基础资料,做到登记造册、分类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群策群力抓整治,齐抓共管建和谐的局面。三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定期或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通报情况,研究举措;在整治行动中,要加强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非法营运的打击合力。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人员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的,一律严肃查处;对打击非法营运不力,或因非法营运导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印发



28号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3-05-25 11:31    |  作者:

柳 城 县

交通运输局文件

柳城交〔2023〕28号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管理所、各股室、执法中队、处理中心:

现将《柳城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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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根据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和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扣、销毁一批非法运营车辆,依法查处一批“涉黑涉恶涉乱”和非法营运人员,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我县城区、客运枢纽、农村集镇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的猖獗势头,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汤运强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韦军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全体执法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执法中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调度、协调及监督检查等工作,黄利春同志负责收集和报送材料。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组织者。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依法取缔非法调度配客的组织和团伙,打击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和扰乱社会秩序、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对柳城县部分租赁公司以租赁的名义进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二)依法严厉打击和整治未经许可、超越许可事项、使用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的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班车、包车经营活动等行为。

(三)突出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治理车站周边、中回路口、河西桥头、金时代广场及城乡结合部非法营运车辆集散地,兼顾其他乡镇,查处县医院门口出租车拼客组客的客运经营行为和乱停乱放行为。通过整治,力争逐步取缔非法营运聚集点。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5月15日开始,到2023年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30日)。组织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宣传非法营运的严重危害性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车辆;在治理重点区域、镇、村等交通要道悬挂张贴打击非法营运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按照工作重点和要求,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推进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认真履职尽责,齐心协力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梳埋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经验及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营运行为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非法营运行为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扰乱正常客运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城市形象,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具体牵头负责,强化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严格执法,形成合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勇于承担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严格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坚决抵制为非法营运者“说情”、“打招呼”等现象。坚持做到行动要快,出手要重,打击要狠,务必保持高压态势。凡是查扣处罚的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车辆,要及时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类施治,疏堵结合。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行为,要区别情况、分类施治,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或有组织地进行非法营运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顺道搭载乘客等非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要加强宣传教育,促使其主动放弃非法营运活动。

(四)畅通信息,及时反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7620711),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主动提供信息,举报非法运营车辆,协助查处“黑车”案件。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曝光非法营运行为,以达到震慑“黑车”经营者的目的。

(五)建立机制,巩固成果。一是建立属地管理长效机制,把非法营运整治工作转变为常态工作,常抓不懈。要建立非法营运基础资料,做到登记造册、分类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群策群力抓整治,齐抓共管建和谐的局面。三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定期或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通报情况,研究举措;在整治行动中,要加强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非法营运的打击合力。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人员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的,一律严肃查处;对打击非法营运不力,或因非法营运导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