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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5-16



柳 城 县


交通运输局文件


柳城交〔202325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

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通知


局财务、运管所、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柳州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柳交城交202375)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55

柳城县2021年度新能源

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柳州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柳交城交202375)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 补助时间及补助对象

(一)补助时间为202111日至1231日。

(二)补助对象:本次补助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是指本县交通运输局认定,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在2021年正常运营且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辆。

(三)延伸农村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不得同时获得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

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

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和特许经营协议,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正常运营且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公交车。

(二)2021年度内正常运营(无变更,车辆首次登记注册年度为2021年以前)的新能源公交车,年度运营里程不低于30000公里(含),补助资金为15000/辆;经主管部门认定,因疫情防控、线路调整等原因造成年度运营里程不足30000公里2万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不超过补贴标准80%的比例酌减核定年度运营补助,即补助资金为12000/辆。

三、资金分配金额

我县2021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310900元,能享受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的企业有两家,即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有15台新能源车辆;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有5台新能源车辆。

(一)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5台车2021年均运营满3万公里,按标准补助15000/辆,共225000元。

(二)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运营不3万公里(2万以上),按照标准的80%补助即12000/辆,共60000元。

(三)剩余25900元纳入统筹部分。

四、统筹资金分配

(一)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BRT)运营服务规范(DB45/T 2429-2021)》《公共汽电车场站命名规则(DB45/T 2430-2021)》对现存公交站台及站牌逐步进行规范化改造(包括候车亭建设、电子站牌改造)等工作统筹安排给予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5000元,用于城区公交站牌规范改造。

(二)安全应急保障方面主要支持我县城市公交领域安全演练工作,服务质量方面主要提升车身清洁及宣传工作,统筹安排给予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900,作为安全管理及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五、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由柳城交通运输局将方案报至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备,申请市局下达补助资金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5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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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3-05-16 11:41    |  作者:



柳 城 县


交通运输局文件


柳城交〔202325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

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通知


局财务、运管所、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柳州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柳交城交202375)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55

柳城县2021年度新能源

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柳州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柳交城交202375)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 补助时间及补助对象

(一)补助时间为202111日至1231日。

(二)补助对象:本次补助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是指本县交通运输局认定,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在2021年正常运营且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辆。

(三)延伸农村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不得同时获得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

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

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和特许经营协议,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正常运营且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公交车。

(二)2021年度内正常运营(无变更,车辆首次登记注册年度为2021年以前)的新能源公交车,年度运营里程不低于30000公里(含),补助资金为15000/辆;经主管部门认定,因疫情防控、线路调整等原因造成年度运营里程不足30000公里2万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不超过补贴标准80%的比例酌减核定年度运营补助,即补助资金为12000/辆。

三、资金分配金额

我县2021年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310900元,能享受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的企业有两家,即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有15台新能源车辆;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有5台新能源车辆。

(一)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5台车2021年均运营满3万公里,按标准补助15000/辆,共225000元。

(二)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1运营不3万公里(2万以上),按照标准的80%补助即12000/辆,共60000元。

(三)剩余25900元纳入统筹部分。

四、统筹资金分配

(一)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BRT)运营服务规范(DB45/T 2429-2021)》《公共汽电车场站命名规则(DB45/T 2430-2021)》对现存公交站台及站牌逐步进行规范化改造(包括候车亭建设、电子站牌改造)等工作统筹安排给予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5000元,用于城区公交站牌规范改造。

(二)安全应急保障方面主要支持我县城市公交领域安全演练工作,服务质量方面主要提升车身清洁及宣传工作,统筹安排给予柳城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900,作为安全管理及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五、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由柳城交通运输局将方案报至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备,申请市局下达补助资金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5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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