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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财政〔2023〕14号 柳城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2-20

柳 城 县



 财政局文


                                          柳城财政〔202314


柳城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财政部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桂财资〔202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桂财资〔20234号)要求,《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柳财资〔20223),《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柳财资〔20237要求现就2022年度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212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等重要资产情况;汇总表由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行政区划)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编报。请各主管部门各乡镇严格审核填报单位单户表中的各类信息,特别是封面信息、人员情况、车辆情况、办公用房面积、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益以及误用计量单位等情况,如发现填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请及时退回单位修改。

2.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填报说明务必详细描述导致差异的原因,不能直接填写“已核无误、情况属实”等结论性意见。

3.分析报告是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以及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情况的分析和总结,重点突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保障单位运转、支持事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并对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请各主管部门、各乡镇严格审核填报单位分析报告对于未填报分析报告的单位,县财政局将予以通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填报资产年报的工作人员及时与单位财务对接,确保资产年报填报数据与单位财务决算数据保持一致如有原因确实不能保持一致的,除了在年报的填报说明进行说明外,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本单位)务必将数据差异说明材料即扫描件(盖章)及可编辑版直接发送至柳城县财政局国资股邮箱lcxczjgzg@126.com同时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发送至柳城县审计局(财金股),数据差异说明模板详见附件5

)报送时间。县直主管部门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36日,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下属单位资产年报。各乡镇财政所、华侨管理区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310日。

)报送内容。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报送的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县直各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各乡镇财政所以财政所文件向县财政局报送资产年报,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及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并装订成册后加盖印章

2.电子材料。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均报送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和所有独立核算单位单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电子材料均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即可)。涉密单位仅需要报送汇总表。

)报送方式。资产年报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访问方式一(电子政务外网):http://59.211.16.138:9797/zcgl,访问方式二(互联网):http://zcgl.czt.gxzf.gov.cn:9797/zcgl

三、工作组织

(一)高度重视编报工作。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举措县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编制、审核等各项工作开展,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夯实各项管理基础。各乡镇财政所、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指导、督促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年终盘点,规范会计记账核算,全面准确反映长期股权投资,加快推进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要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PPP项目资产全面纳入核算和管理范围,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数据审核衔接。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要加大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建立资产年报与企业决算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数据对比、审核机制,保障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强化资产年报和企业决算报告工作的协同配合,将资产年报长期股权投资与其所属企业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比对,确保长期股权投资与所形成的企业国有权益保持衔接。财政局将继续加强资产年报审核工作,对各乡镇财政所和县直各部门资产年报质量及报送情况等进行通报。

(四)认真撰写分析报告。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要提升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充分发挥资产数据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要认真总结工作举措,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效和亮点,着重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高效履职、推进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供给和促进科技文化事业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四、其他事项

(一)资料下载。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社会团体可以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编报说明报表操作指南等资产报告编审资料。

(二)联系方式。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政局国资股联系。

国资股联系电话:7611908 韦欣榆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71-533167738675975317392


附件:1.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3.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4.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5.数据差异说明模板





                                                                  柳城县财政局

                            20232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220日印发      





柳城财政〔2023〕14号 柳城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2-20 11:45    |  作者:

柳 城 县



 财政局文


                                          柳城财政〔202314


柳城县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财政部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桂财资〔202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桂财资〔20234号)要求,《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柳财资〔20223),《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柳财资〔20237要求现就2022年度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212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等重要资产情况;汇总表由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行政区划)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编报。请各主管部门各乡镇严格审核填报单位单户表中的各类信息,特别是封面信息、人员情况、车辆情况、办公用房面积、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益以及误用计量单位等情况,如发现填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请及时退回单位修改。

2.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填报说明务必详细描述导致差异的原因,不能直接填写“已核无误、情况属实”等结论性意见。

3.分析报告是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以及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情况的分析和总结,重点突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保障单位运转、支持事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并对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请各主管部门、各乡镇严格审核填报单位分析报告对于未填报分析报告的单位,县财政局将予以通报。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填报资产年报的工作人员及时与单位财务对接,确保资产年报填报数据与单位财务决算数据保持一致如有原因确实不能保持一致的,除了在年报的填报说明进行说明外,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本单位)务必将数据差异说明材料即扫描件(盖章)及可编辑版直接发送至柳城县财政局国资股邮箱lcxczjgzg@126.com同时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发送至柳城县审计局(财金股),数据差异说明模板详见附件5

)报送时间。县直主管部门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36日,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下属单位资产年报。各乡镇财政所、华侨管理区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310日。

)报送内容。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报送的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县直各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各乡镇财政所以财政所文件向县财政局报送资产年报,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及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并装订成册后加盖印章

2.电子材料。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均报送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和所有独立核算单位单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电子材料均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即可)。涉密单位仅需要报送汇总表。

)报送方式。资产年报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访问方式一(电子政务外网):http://59.211.16.138:9797/zcgl,访问方式二(互联网):http://zcgl.czt.gxzf.gov.cn:9797/zcgl

三、工作组织

(一)高度重视编报工作。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举措县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编制、审核等各项工作开展,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夯实各项管理基础。各乡镇财政所、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指导、督促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年终盘点,规范会计记账核算,全面准确反映长期股权投资,加快推进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要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PPP项目资产全面纳入核算和管理范围,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数据审核衔接。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要加大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建立资产年报与企业决算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数据对比、审核机制,保障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强化资产年报和企业决算报告工作的协同配合,将资产年报长期股权投资与其所属企业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比对,确保长期股权投资与所形成的企业国有权益保持衔接。财政局将继续加强资产年报审核工作,对各乡镇财政所和县直各部门资产年报质量及报送情况等进行通报。

(四)认真撰写分析报告。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要提升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充分发挥资产数据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要认真总结工作举措,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效和亮点,着重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高效履职、推进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供给和促进科技文化事业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四、其他事项

(一)资料下载。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社会团体可以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编报说明报表操作指南等资产报告编审资料。

(二)联系方式。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财政所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政局国资股联系。

国资股联系电话:7611908 韦欣榆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71-533167738675975317392


附件:1.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3.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4.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5.数据差异说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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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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