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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水运和场站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2-07



柳 城 县


交通运输局文件


柳城交〔20234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印发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

水运和场站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管理所、各股室、各执法中队、处理中心

   根据《柳城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14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水运和场站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21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

水运和站场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根据《柳城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14规定,为了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投资,规范工程变更工作程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保障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局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我局负责实施的公路水运和站场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

、职责

农村公路工程变更工作由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及协调。

、工程变更的原则

(一)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是安排工程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不按设计组织施工;

(二)和原设计相比任何工程的形式、数量、标准和功能上的变化均属工程变更;

(三)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谨科学的态度,在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对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加快施工进度、提高使用功能等方面有显著改变时,方可考虑工程变更。属于原设计的明显差错和遗漏,不属于工程变更范畴,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改正,并出示更正说明,由业主转发执行;

(四)工程变更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比较,并附图文资料,其深度要与原施工图设计等同,以满足变更设计需要。

(五)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工程变更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工程变更:

保持原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可降低投资成本或节省用地;

二)保持原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不增加投资或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三)勘察资料不全面或设计深度不足,导致设计不准确或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原设计虽然可行,但不是最佳方案;

由于水利、文物、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工效;

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使用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及扩建;

(八)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对工程提出新的要求;

其它特殊情况

、工程变更的分类

(一)设计变更类

1.设计存在缺陷并经原设计单位书面认可的;

2.勘察资料不全面或设计深度不足,导致设计不准确或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3.设计与自然环境(地质、水文、地形)、当地风俗条件不协调,可能影响地方生产生活的;

4.节约工程造价的优化设计;

5.结合现场条件,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的;

6.涉及农田、水利、工矿、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建设、文物保护、涉外工作等,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的;

7.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其他情形。

(二)工程签证类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主要部位、结构和安防工程除外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导致实际需要完成的工程量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量变更。

、工程变更程序

设计变更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联系函(如能够现场明确变更工程量不用提供)和《工程变更报告单》同时附综合单价预算及相关材料,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业主的程序逐级审核,项目业主审批后由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进行计量。

工程签证变更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联系函(如能够现场明确变更工程量不用提供)和《工程变更报告单》并附综合单价预算及相关资料,按监理单位项目业主的程序逐级审核项目业主审批之后由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进行计量。

七、变更管理

实行项目投资变更参建主体责任制和重大变更事项审查制,由参建主体共同负责,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对项目投资变更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单次变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不超合同暂列金的,可用暂列金调剂解决项目业主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研究提出变更方案,由业主单位审批,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

(二)单次变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超合同10%以内但不超过上级下达计划投资业主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变更方案及资金来源,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业主单位将项目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等相关文件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三)单次变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超上级下达计划投资10%以内且增加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业主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变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业主单位将项目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等相关文件报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投资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备案。

)单次投资变更起合同价款调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超上级下达计划投资10%以上(含10%)的,或者单次投资变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超设计批复或上级下达计划投资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由建设单位邀请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投资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参加现场踏勘论证,将项目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会议纪要、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及请示文件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变更资料规定

)所有工程变更文件,均为一式三份,项目业主保留一份,监理单位保留一份,承包人保留一份。

)工程变更报告单审批时间时限为: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审核2工作日业主监管人员审核2工作日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核3工作日,业主分管领导审核1工作日业主领导审批1工作日。如果工程变更需要通过试验检验得出数据后才能决定的,则应增加相应的工作时间。

所有工程变更报告单未经批复的均不能计量支付

)以上工程变更程序及相应审批时限,各单位均要严格执行,对违反上述规定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对在工程变更工作中弄虚作假,多报数量以及故意刁难,有吃、拿、卡、要行为或因工作中不负责任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制度202321日开始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21日印发

      9    




4号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水运和场站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3-02-07 08:40    |  作者:



柳 城 县


交通运输局文件


柳城交〔20234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印发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

水运和场站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管理所、各股室、各执法中队、处理中心

   根据《柳城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14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水运和场站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21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

水运和站场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根据《柳城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14规定,为了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投资,规范工程变更工作程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保障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局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我局负责实施的公路水运和站场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

、职责

农村公路工程变更工作由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及协调。

、工程变更的原则

(一)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是安排工程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不按设计组织施工;

(二)和原设计相比任何工程的形式、数量、标准和功能上的变化均属工程变更;

(三)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谨科学的态度,在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对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加快施工进度、提高使用功能等方面有显著改变时,方可考虑工程变更。属于原设计的明显差错和遗漏,不属于工程变更范畴,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改正,并出示更正说明,由业主转发执行;

(四)工程变更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比较,并附图文资料,其深度要与原施工图设计等同,以满足变更设计需要。

(五)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工程变更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工程变更:

保持原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可降低投资成本或节省用地;

二)保持原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不增加投资或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三)勘察资料不全面或设计深度不足,导致设计不准确或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原设计虽然可行,但不是最佳方案;

由于水利、文物、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工效;

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使用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及扩建;

(八)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对工程提出新的要求;

其它特殊情况

、工程变更的分类

(一)设计变更类

1.设计存在缺陷并经原设计单位书面认可的;

2.勘察资料不全面或设计深度不足,导致设计不准确或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3.设计与自然环境(地质、水文、地形)、当地风俗条件不协调,可能影响地方生产生活的;

4.节约工程造价的优化设计;

5.结合现场条件,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的;

6.涉及农田、水利、工矿、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建设、文物保护、涉外工作等,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的;

7.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其他情形。

(二)工程签证类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主要部位、结构和安防工程除外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导致实际需要完成的工程量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量变更。

、工程变更程序

设计变更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联系函(如能够现场明确变更工程量不用提供)和《工程变更报告单》同时附综合单价预算及相关材料,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业主的程序逐级审核,项目业主审批后由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进行计量。

工程签证变更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联系函(如能够现场明确变更工程量不用提供)和《工程变更报告单》并附综合单价预算及相关资料,按监理单位项目业主的程序逐级审核项目业主审批之后由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进行计量。

七、变更管理

实行项目投资变更参建主体责任制和重大变更事项审查制,由参建主体共同负责,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对项目投资变更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单次变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不超合同暂列金的,可用暂列金调剂解决项目业主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研究提出变更方案,由业主单位审批,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

(二)单次变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超合同10%以内但不超过上级下达计划投资业主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变更方案及资金来源,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业主单位将项目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等相关文件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三)单次变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超上级下达计划投资10%以内且增加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业主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变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业主单位将项目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等相关文件报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投资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备案。

)单次投资变更起合同价款调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超上级下达计划投资10%以上(含10%)的,或者单次投资变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增加资金或者累计超设计批复或上级下达计划投资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由建设单位邀请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投资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参加现场踏勘论证,将项目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会议纪要、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及请示文件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变更资料规定

)所有工程变更文件,均为一式三份,项目业主保留一份,监理单位保留一份,承包人保留一份。

)工程变更报告单审批时间时限为: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审核2工作日业主监管人员审核2工作日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核3工作日,业主分管领导审核1工作日业主领导审批1工作日。如果工程变更需要通过试验检验得出数据后才能决定的,则应增加相应的工作时间。

所有工程变更报告单未经批复的均不能计量支付

)以上工程变更程序及相应审批时限,各单位均要严格执行,对违反上述规定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对在工程变更工作中弄虚作假,多报数量以及故意刁难,有吃、拿、卡、要行为或因工作中不负责任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制度202321日开始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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