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华侨管理区:
为做好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安排工作,推进我县生猪产业的发展,结合当前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柳城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宣传、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使用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5〕41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有效使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当前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资金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和收回2026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6〕29号)的精神,2026年柳城县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75万元。
二、奖励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我县生猪产业的实际情况,本年度奖励资金具体如下:
(一)生猪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安排资金75万元用于支持2026年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异位发酵床推广示范场建设。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生猪保险)保费补贴:安排资金267万元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生猪保险)县级配套财政补贴。
(三)生猪智能管理监测平台:安排资金48万元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安装智慧监控设备信息平台试点建设,通过采购平台服务方式实现监管部门对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粪污资源化利用、安全生产等情况实现智能监管、精准调控,科学指导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四)生猪防疫服务费:安排资金40万元用于生猪疫病监测、生猪疫病防疫物资采购等。
(五)生猪发展规划费:安排资金45万元用于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及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审计费用。
(六)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生猪智能管理监测平台、生猪防疫服务费、生猪发展规划费由项目实施管理部门按项目要求报账使用,生猪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项目实施中因不确定因素造成安排资金产生结余或超支,可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生猪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补助对象、标准、条件及程序
(一)补助对象
全县范围2026年内新建或升级改造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二)补助标准和建设内容
补助异位发酵床250元/m²,建设内容包括:发酵棚、集粪槽、搅拌池等猪粪收集系统、安装自动控制翻抛机、垫料厚度≥1.5m以上。建设内容按养猪场异位发酵床建设技术要点(附件2)。养殖场建设后粪污设施设备总体达到农办牧〔2022〕19号《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要求。
该项目采取“竞争性”方式,先完成的先验收先补助,补完为止,不再追加资金。本次补助单场金额总计不超过25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1.必备条件:一是建设场依法取得用地和环评手续;二是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三是在县主管部门办理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
2.不得列入项目的因素
存在以下因素之一,不得列入项目:
(1)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或逃避产地检疫的;
(2)不配合当地政府、农业部门开展生产检查、防疫工作的;
(3)不符合用地政策要求的项目用地;
(4)同一建设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财政补贴的。
(四)实施步骤
1.申报阶段(2026年8月13日前)
规模养殖场业主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向所在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及初审,通过初审的养殖场由业主填写申报表及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盖章后,在规定的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申报表交到县畜牧站。
2.评审阶段(2026年8月14日—8月25日)
县农业农村局组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评审小组,对照申报条件、建设规模、资金使用等要求,对申报养殖场开展项目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3.项目实施(2026年11月30日前)
通过评审的养殖场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常态化投入使用,建成后报项目工作组进行现场核查,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验收,提交本场相关证件及相关建设内容证明材料一式3份,提供材料按附件4验收材料清单要求。
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或项目材料经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养殖场的项目验收资格。
4.验收及资金拨付(2026年12月底前)
(1)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验收采取先建合格先受理的项目验收方式,即项目场提交验收材料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提交时间的先后排序组织验收。
(2)资金拨付
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提交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审核后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柳城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工作目标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部署和决策,协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题,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宣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范围、扶持对象和补贴方式,切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乡镇规模养殖场的申报、审核和上报工作。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扶持建设猪场进行跟踪、指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项目按下达的建设内容及时间要求完成。
(四)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奖励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加强资金追踪问效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冒领补贴或挪作他用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柳城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
2.异味发酵床建设技术要点
3.生猪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企业申报及验收申请材料清单
4.柳城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1
柳城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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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姓名 |
养殖企业(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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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企业(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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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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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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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时间 |
开工时间: 年 月 预计完成时间: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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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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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持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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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同一建设内容并未获得其他财政补贴,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并在项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规定建设内容,如未能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同意自愿放弃项目扶持补助资金资格。 业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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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部门意见 |
县区项目审核小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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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申报养殖场条件 项目申报规定的各项条件,经审查,拟 项目申报。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申报养殖场条件 项目申报规定的各项条件,经审查,拟 项目申报,请给予核准。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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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主管部门核准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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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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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1.土地、环评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材料。 | ||||
附件2
养猪场异位发酵床建设技术要点
异位发酵床指在养猪栏舍外配套修建的一种专门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的设施。由发酵舍、发酵床、垫料、微生物、暂存池、翻耙机和粪污输送系统等组成。
一、选址与布局
选址于猪场下风向、地势高燥、不积水,远离生活区与水源地,交通便利,建议间距与猪舍≥10m。
二、主体结构建设
1、槽体规格(砖混 / 混凝土)。
2、深度:2–2.3m(有效垫料厚 1.2—1.8m)。
3、宽度:匹配翻抛机。
4、长度:单槽 30–50m。
5、池底:混凝土≥10cm,防渗 + 2% 找坡(中间低),中间设置回流沟。
6、池壁:砖混或混凝土,高 2–2.3m。
7、棚体(轻钢结构 / 阳光棚)。
8、檐高≥5m,屋脊高 5–6m,抗风载雪。
9、顶棚:透光防雨(PC 阳光板)。
10、侧墙:PC 阳光板。
三、配套设施
1、粪污暂存池:
容积:每头生猪≥0.2m³,防渗防雨。
配置:搅拌器、切割泵、输送管 / 槽,雨污分流。
2、翻抛系统:导轨式电动翻抛机,主电机功率不低于2200W以上,耙齿长120—180cm,翻抛深度≥120cm,离底≥5cm,建议采用液压升降。
3、配套:喷淋装置(同步加粪污)、移位机。
四、垫料制备与铺设
1、原料选择(碳氮比 25–40:1):
主料:稻壳60% + 锯末 40%(或秸秆、花生壳、椰糠),无霉变、无防腐残留。
辅料:米糠、麦麸、玉米芯粉(调节碳氮比)。
菌种:高温好氧复合菌(含枯草、地衣、芽孢杆菌等),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添加。
2、铺设步骤:
混合:垫料 + 菌种 + 水,含水量 50%–60%(手握成团、指缝有水不滴、落地即散)。
驯化:静置3–5 天,温度升至 50–65℃即可投料。
五、容量计算
存栏匹配:每头生猪需垫料不小于0.2m³(垫料厚 1.2—1.8m)。
六、安全生产提示
1、桉树锯末不宜作为垫料原料。
2、养殖全程宜使用含有益生菌的饲料。
3、栏舍内不应使用影响益生菌安全的化学消毒药。
4、养猪场应采用节水式自动饮水器并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离等节水控污措施。
5、当发酵床垫料严重板结时,不应启动翻耙机翻耙,宜用人工或其他机械翻动垫料。
6、发现死床时应及时更换新的垫料并重新启床。
附件3
生猪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企业申报及验收申请材料清单
一、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建设承诺书
(三)设施农用地申报、审核表、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
(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本及副本年审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证
(六)营业执照
(七)企业相关环评手续(存栏2500(含)或年出栏5000头(含)以上需环评批复)
二、项目验收申请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第三方测量报告及测量单位资质材料。(养殖场平面图、相关工程建设内容的测量数据)
(三)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及开户账号(对公账号或企业负责人农行卡)
(四)项目建设情况图片(按相关建设内容图片制作成册,包括全场全景图,以及项目内容建设前、中、后照片)。
备注:以上清单所有材料彩色复印或打印一式三份,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上交。
附件4
柳城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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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信息 |
姓名/组织法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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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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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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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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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 基本信息 |
养殖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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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建设类型 |
新建□ 扩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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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建设量 |
完成建设异位发酵床 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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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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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 |
我单位已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承诺提供的所有项目材料真实、有效,并遵守养殖场相关管理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将如数追回项目所得,并在今后不得再享受相关项目扶持政策。请相关部门审核验收。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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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意见 |
(参照:申请项目情况属实,同意申请验收。)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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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