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柳城县
太平镇木界村鹏辰合作社甘蔗种植农资
仓库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批复
柳城县鹏辰农业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你合作社报来办理设施农用地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你合作社设施农用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布局,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现同意你合作社的设施农用地备案,用地面积为0.2654公顷,请你合作社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相关要求进行使用。
附件1:太平镇设施农用地备案明细表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太平镇设施农用地备案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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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用地 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规 模 |
用地地类 |
土地用途 |
使用期限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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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柳城县太平镇木界村鹏辰合作社甘蔗种植农资仓库 |
罗祖仁 |
太平镇木界村木界屯 |
0.2654 |
小型 |
一般农用地 |
农资仓库 |
2025.12.5- 2030.12.5 |
2025.12.5 |
太平镇农备【2025】 95号 |
太平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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