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华侨管理区:
为做好2025年全区双季稻轮作工作,现将《柳城县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2025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全区双季稻轮作工作,因地制宜引导种植主体通过重点开展稻稻肥(含兼用绿肥,下同)“双季稻+红花草”轮作方式,促进稳定发展双季稻生产的同时,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增加粮油生产,根据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大面积单产提升,稳定双季稻生产,提高耕地质量和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培肥地力,增加效益,促进传统双季稻稻作区的耕地“非粮化”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提高全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2025年全县实施双季稻轮作(稻稻肥)面积3000亩。
(一)巩固提升产能,确保粮食安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原则进行作物品种轮作,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二)突出主体带动,引导规模生产。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主体,推进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形成规模种植效益。鼓励承包户种植双季稻,发展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模式。
(三)注重高产高效,提升经济效益。推广高产优质水稻品种,集成推广一批水稻绿色轻简栽培技术,加快建设一批高产高效双季稻生产基地,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水稻产业质量和经济效益。
(四)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实施。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通过加强产销对接、适当补助扶持等方式,提高双季稻种植效益,激发农民种植双季稻积极性。
二、实施模式、目标任务、要求及实施方式
(一)实施模式。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及冬闲作物生产实际,重点支持开展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模式,促进双季稻恢复生产,提升稻田土壤地力水平,促进全县双季稻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2025年全县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模式种植面积3000亩,最终实施面积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项目通过开展稻稻肥(红花草)轮作,提高耕地质量,推动我县粮食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双季稻区耕地“非粮化”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施区水稻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得到提高,作物秸秆还田率、耕地质量得到提升。
(三)实施要求。在双季稻种植相对连片区域。
(四)实施方式。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由柳城县农业农村局集中采购红花草种子、红花草种子撒播服务及相关其他服务。
(五)实施时间。2025年8月至2026年4月
三、补助资金来源、补助对象、补助方式、补助标准
(一)补助资金来源。2025年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资金补助总额30万元,资金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6号)。
(二)补助对象。根据各乡镇申报情况,在开展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种植区域。
(三)补助方式。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补助。
(四)补助标准。每亩补助不超过100元(最终补助标准以政府采购中标金额为准)。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由柳城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做好红花草种子及种子撒播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红花草用种量为2kg/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根据中标种植面积提供相对应量的红花草种子及撒播相对应面积。
(二)做好红花草种子签收、核验、保管、签发工作。由柳城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红花草种子签收、核验、保管、签发工作。种子需要求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租赁仓库集中存放,并于2025年10月10日前到位,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组织专家对种子进行核验,着重核验种子数量及发芽率,并做好种子保管及种子签发工作(社会化服务第三方根据种植区域的面积来签领种子)。
(三)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由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完成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种子撒播需在2025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四)做好技术宣传、培训工作。柳城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负责做好技术宣传、培训工作。
(五)签订轮作协议。县农业农村局与采购成交方签订采购合同,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采购合同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六)落实种植区域。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前期与乡镇政府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对接,拟定各乡镇种植计划。
(七)做好种植现场确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做好红花草种子撒播工作及现场确认工作。每个种植区域需要有乡镇相关工作人员1名作为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内容:1、确认相对应种植面积的种子数量是否到位,签种子到位确认材料;2、协助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确认飞播边界;第三方采用人工撒播的,用GPS测量人工撒播面积。保存飞播轨迹图及人工撒播面积轨迹图资材;3、确认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已经完成该区域撒播工作并负责开具社会化服务第三方完成该区域种植面积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人员开具并签字盖农业服务中心章)。以上材料由乡镇相关现场确认人员负责收集并送到柳城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保存。
(八)做好抽查核验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对项目实施的红花草种植情况进行田间核验及抽查核验,抽查核验3个种植片区的红花草种植面积及测产验收,抽查核验时,双季稻种植情况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进行。以3个片区核验及抽查核验总面积占对应抽查片区撒播总面积的百分比来计算全县种植总面积。计算方法是:全县实际种植面积(亩)=抽查所得总面积÷对应抽查片区计划撒播总面积×全县中标撒播总面积。抽查核验工作需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
(九)兑付补贴资金。补助资金支付办法:1.如果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红花草撒播面积等于或者大于合同面积,按合同金额支付资金;2.如果社会化服务第三方红花草撒播面积小于合同面积,则按撒播面积占合同面积比例支付资金。
(十)做好项目总结工作。柳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材料收集及总结工作,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着力抓好柳城县双季稻轮作工作落实。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邓惠勤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甘文军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邓惠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甘文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组 员:韦 婕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赖慧敏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张 能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乔纯红 县土肥站站长
陆小珍 县农技推广站站长
李雪凤 县植保站站长
成立以县土肥站站长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落实项目实施,分工如下:
姓 名 |
小组职务 |
单 位 |
职务或职称 |
具体负责工作内容 |
乔纯红 |
组 长 |
柳城县土肥站 |
站长/高级农艺师 |
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协调项目推进、项目总结撰写等工作。 |
李曼英 |
副组长 |
柳城县土肥站 |
经济师 |
指导项目实施、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 |
韦美高 |
成 员 |
柳城县土肥站 |
农艺师 |
负责项目实施。 |
黄丽萍 |
成 员 |
柳城县土肥站 |
农艺师 |
协助项目实施。 |
蓝永华 |
成 员 |
柳城县土肥站 |
农艺师 |
协助项目实施。 |
肖志亮 |
成 员 |
柳城县土肥站 |
技术员 |
协助项目实施。 |
全面落实轮作任务和要求,保障双季稻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抓好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制定技术指导措施,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轮作作物田间管理工作。科学推进防灾减灾,加强灾情监测预警,重点防范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对轮作工作的影响,力求将灾害影响降到最低。
(三)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全面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杜绝出现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四)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双季稻轮作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惠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多种形式宣传双季稻轮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我县双季稻轮作工作。
附件:1.各乡镇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种植红花草面积计划表
2.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验收方案
附件1
各乡镇双季稻轮作(稻稻肥)补贴项目
种植红花草面积计划表
乡镇名称 |
面积(亩) |
备注 |
古砦乡 |
1000 |
1.红花草飞播地(乡镇)及面积可在飞播过程中根据实际调整。 2.任务面积只是面上统计面积,最终种植面积以飞播面积为准。
|
马山镇 |
575 | |
沙埔镇 |
400 | |
六塘镇 |
300 | |
东泉镇 |
725 | |
合计 |
3000 |
附件2
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验收方案
一、验收对象
以县为单位实施的2025年双季稻轮作项目。
二、验收时间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项目验收。
三、验收内容
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内容、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
四、验收方式
由专家组采取召开验收会、查阅台账资料和必要的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
五、验收步骤
(一)验收材料准备
将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实施过程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测产
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测产,验收组出具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测产报告。
(三)组织项目验收
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组织县有关部门专家成立项目验收专家组,召开项目验收会。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资料审阅、质询等方式,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出具验收意见。
六、其他要求
(一)整改依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及时整改后进行再验收:
1.验收不合格;
2.项目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
(二)本年度实施完成情况作为下年度双季稻轮作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