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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工字〔2025〕13号 关于对2024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进行审查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总工会
发布日期: 2025-06-25


关于对2024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进行审查的通知

各相关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审验证制度工作的通知》(桂工发〔200770号)的精神,柳城县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对2024年《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以下简称《审验证》)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凡我县已成立工会的各企事业单位。

二、审查时间

自本文下发日起至2025730日止。

三、审查程序

(一)自查阶段

各缴费单位认真核对审查年度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已足额拨缴,尚未拨足缴齐工会经费的单位,应及时补缴(补缴时应注明补缴2024年度经费)。

(二)审查阶段

1.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单位,先到所属主管税务局通过税收管理员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工资总额及职工人数录入到《金三伴侣系统》中,为工会部门开展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2.所有需审查的企事业单位在审查时间截止前,携带单位行政《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上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审查情况表》复印件,以及补缴工会经费的《工会经费缴款书》或者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到柳城县总工会经审办办理《审验证》审查的相关手续。

(三)总结阶段

柳城县总工会经审办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分析,针对没有申报审查的单位进行实地审查,并把欠缴工会经费的单位情况反馈至县税务部门,以便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务稽查工作同步对接。

四、审查要求

对于柳城县总工会提供需下户实地审查的单位,柳城县税务局应列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务稽查范围内,保证工会经费追缴到位。

五、相关说明

(一)职工人数:包括正式职工、长期职工、临时职工、合同制职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二)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联系电话:柳城县总工会经审办   7611627

附件:1.2024年度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单位名单

2.2024年度未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单位名单

3.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自查情况表

柳城县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

2025624

(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总工会办公室           2025624日印发




附件1

2024年度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单位名单

基 层 工 会 名 称

    

1

柳城县中医医院

2

柳城县人民法院

3

柳城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4

柳城县人民医院

5

柳城县总工会

6

柳城县龙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7

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

8

广西柳州鱼峰制漆股份有限公司

9

柳城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

广西柳城县明兴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1

柳城县长兴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

柳州凤山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广西凤糖六塘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14

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15

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

16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

17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柳州柳城石油分公司

18

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

19

柳城县政兴市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

广西政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

广西柳城农村合作银行

22

柳城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23

广西凤糖柳城生态肥有限责任公司

24

柳城县长兴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5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

27

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

28

柳城县兴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

29

柳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

30

柳城县长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1

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2

柳城县长兴电子产品零售有限公司

33

柳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

34

柳城县政兴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35

柳城县长兴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36

柳城县长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7

柳城县长兴百货零售有限公司

38

柳城县长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39

柳城县长盛实业有限公司

40

柳城县政兴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41

柳城县政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42

柳城县康养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3

柳城县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44

柳城县农融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5

柳城县中天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46

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47

柳城县政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8

柳城县中天汽车运输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9

广西中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

柳城县长兴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公司

52

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

53

柳城县长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4

柳城县金稻香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55

柳城县弘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6

柳城县长盛贸易有限公司

57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柳城供电局

58

广西中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2

2024年度未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单位名单

基 层 工 会 名 称

    

1

广西国营伏虎华侨农场工会

2

广西国营柳城华侨农场工会

3

柳城县人民银行工会

4

柳城县农业银行工会

5

柳城县工商银行工会













附件3

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自查情况表

自查年度:2024

单位代码:                                □税务代收   □财政划拨□其他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年末职工人数:

年工资总额:       

上缴比例:    %

     

单位

以前年度数额

本年度数额

累计数

拨缴工会经费情况

应计拨工会经费①

(元)

应计拨工会经费申报数②

(元)

已计拨工会经费③

(元)

至送审日补计拨工会经费④

(元)

欠拨工会经费⑤

(元)

上缴工会经费情况

应上缴工会经费⑥

(元)

已上缴工会经费⑦

(元)

至送审日补上缴工会经费⑧

(元)

欠上缴工会经费⑨

(元)

本单位行政意见:

(公章)

本级工会意见:

(公章)

   

说明:本表所列工资总额数应与单位行政财务年度报表实际发生数相符,表中各项拨缴工会经费数需按照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分别填列;如存在以前年度欠拨欠缴数,则应填列以前年度数额栏,不存在以前年度欠拨欠缴的,则不填列。应计拨工会经费申报数填列当年向税务部门申报计拨工会经费数。表中①=年工资总额×2%;⑤=①-③-④;⑥﹦①×上缴比例;⑨=⑥-⑦-⑧。

经审会主任:                复核人:               制表人:


柳城工字〔2025〕13号 关于对2024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进行审查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总工会  |  发布日期: 2025-06-25 17:26    |  作者:


关于对2024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进行审查的通知

各相关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审验证制度工作的通知》(桂工发〔200770号)的精神,柳城县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对2024年《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以下简称《审验证》)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凡我县已成立工会的各企事业单位。

二、审查时间

自本文下发日起至2025730日止。

三、审查程序

(一)自查阶段

各缴费单位认真核对审查年度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已足额拨缴,尚未拨足缴齐工会经费的单位,应及时补缴(补缴时应注明补缴2024年度经费)。

(二)审查阶段

1.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单位,先到所属主管税务局通过税收管理员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工资总额及职工人数录入到《金三伴侣系统》中,为工会部门开展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2.所有需审查的企事业单位在审查时间截止前,携带单位行政《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上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审查情况表》复印件,以及补缴工会经费的《工会经费缴款书》或者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到柳城县总工会经审办办理《审验证》审查的相关手续。

(三)总结阶段

柳城县总工会经审办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分析,针对没有申报审查的单位进行实地审查,并把欠缴工会经费的单位情况反馈至县税务部门,以便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务稽查工作同步对接。

四、审查要求

对于柳城县总工会提供需下户实地审查的单位,柳城县税务局应列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务稽查范围内,保证工会经费追缴到位。

五、相关说明

(一)职工人数:包括正式职工、长期职工、临时职工、合同制职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二)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联系电话:柳城县总工会经审办   7611627

附件:1.2024年度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单位名单

2.2024年度未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单位名单

3.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自查情况表

柳城县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柳城县税务局

2025624

(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总工会办公室           2025624日印发




附件1

2024年度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单位名单

基 层 工 会 名 称

    

1

柳城县中医医院

2

柳城县人民法院

3

柳城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4

柳城县人民医院

5

柳城县总工会

6

柳城县龙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7

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

8

广西柳州鱼峰制漆股份有限公司

9

柳城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

广西柳城县明兴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1

柳城县长兴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

柳州凤山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广西凤糖六塘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14

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15

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

16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行

17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柳州柳城石油分公司

18

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

19

柳城县政兴市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

广西政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

广西柳城农村合作银行

22

柳城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23

广西凤糖柳城生态肥有限责任公司

24

柳城县长兴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5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

27

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

28

柳城县兴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

29

柳城县广汇供水有限公司

30

柳城县长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1

广西长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2

柳城县长兴电子产品零售有限公司

33

柳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

34

柳城县政兴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35

柳城县长兴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36

柳城县长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7

柳城县长兴百货零售有限公司

38

柳城县长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39

柳城县长盛实业有限公司

40

柳城县政兴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41

柳城县政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42

柳城县康养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3

柳城县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44

柳城县农融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5

柳城县中天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46

柳城县中天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47

柳城县政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8

柳城县中天汽车运输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49

广西中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

柳城县长兴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城支公司

52

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

53

柳城县长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4

柳城县金稻香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55

柳城县弘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6

柳城县长盛贸易有限公司

57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柳城供电局

58

广西中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2

2024年度未纳入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单位名单

基 层 工 会 名 称

    

1

广西国营伏虎华侨农场工会

2

广西国营柳城华侨农场工会

3

柳城县人民银行工会

4

柳城县农业银行工会

5

柳城县工商银行工会













附件3

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自查情况表

自查年度:2024

单位代码:                                □税务代收   □财政划拨□其他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年末职工人数:

年工资总额:       

上缴比例:    %

     

单位

以前年度数额

本年度数额

累计数

拨缴工会经费情况

应计拨工会经费①

(元)

应计拨工会经费申报数②

(元)

已计拨工会经费③

(元)

至送审日补计拨工会经费④

(元)

欠拨工会经费⑤

(元)

上缴工会经费情况

应上缴工会经费⑥

(元)

已上缴工会经费⑦

(元)

至送审日补上缴工会经费⑧

(元)

欠上缴工会经费⑨

(元)

本单位行政意见:

(公章)

本级工会意见:

(公章)

   

说明:本表所列工资总额数应与单位行政财务年度报表实际发生数相符,表中各项拨缴工会经费数需按照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分别填列;如存在以前年度欠拨欠缴数,则应填列以前年度数额栏,不存在以前年度欠拨欠缴的,则不填列。应计拨工会经费申报数填列当年向税务部门申报计拨工会经费数。表中①=年工资总额×2%;⑤=①-③-④;⑥﹦①×上缴比例;⑨=⑥-⑦-⑧。

经审会主任:                复核人:               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