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城县
凤山镇委员会文件
凤发〔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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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山镇委员会 凤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柳城县凤山镇委员会
柳城县凤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凤山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印发
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工作方案
为确保按时依规完成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抓粮积极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继续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主要目标
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使全镇粮食生产局面明显改观,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粮食播种面积及粮食产量基本保持稳定。
三、补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柳城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在职农场职工。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
(二)补贴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因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耕地,不予补贴。
各级国有农场在职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在职职工向耕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依据。2025年柳城县补贴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部分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按二轮承包面积(或计税面积)为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
(四)补贴标准。以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及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剔除撂荒地、改变用途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为基数,测算补贴金额,最终以县人民政府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和柳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的金额为准。
(五)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银行卡。
(六)补贴用途。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七)奖惩措施。
1.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对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2.农户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负责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成立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组 长:韦 杰 党委书记
韦毅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韦耐文 副镇长(二塘村核验组组长)
成 员:周明桃 党委副书记(凤山村核验组组长)
黄鑫祥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对河村核验组组长)
卢嘉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头塘村核验组组长)
赵鹏飞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旧县村核验组组长)
胡宇佳 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大湾村核验组组长)
陈 羽 党委组织委员(思练村核验组组长)
韦文金 副镇长(南丹村、大塘村核验组组长)
黎美玲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旭静 财政经济办主任
钟英杰 凤山村挂村组组长(凤山村核验组副组长)
朱芳漩 对河村挂村组组长(对河村核验组副组长)
廖文丽 思练村挂村组组长(思练村核验组副组长)
吕韦维 南丹村挂村组组长(南丹村核验组副组长)
殷志豪 大塘村挂村组组长(大塘村核验组副组长)
李 林 头塘村挂村组组长(头塘村核验组副组长)
陶媛媛 二塘村挂村组组长(二塘村核验组副组长)
周 末 旧县村挂村组组长(旧县村核验组副组长)
李庭镇 大湾村挂村组组长(大湾村核验组副组长)
韦葵芳 凤山村支书、主任
谢生健 对河村支书、主任
韦春月 思练村支书、主任
蓝 盛 大湾村支书、主任
洪 萍 南丹村支书、主任
吴美桃 大塘村支书、主任
陈润媚 头塘村支书、主任
韦新美 二塘村支书、主任
谢利军 旧县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耐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黎美玲同志任。办公室设申报、核验工作指导小组,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
组长:黎美玲
组员(指导员):李庭镇、唐婉琴(头塘),闭智颖(二塘),覃丽妃、容理智(对河),韦小燕、吴永珍(大湾),胡佑(思练),黎美玲、唐勋(大塘),黄春英(南丹),乔振林(旧县),兰巧萍、陶翠英(凤山)。
五、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是本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镇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印发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审批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本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审核;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协调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本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向上级财政部门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审批,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受理信访等工作。
(四)村民委员会及挂村工作组。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
六、工作重点和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开展培训时间安排: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2日)。
1.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工作部署,并召开动员会,开展宣传工作。
2.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各挂村组、村委(社区)进行补贴申报登记工作培训。
(二)补贴面积的确认、核实、公示、汇总、上报、测算补贴标准(时间安排: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6月15日)。
1.村级登记、核减、上报农户信息和补贴面积(时间安排: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就地登记的原则。按照现行行政区划,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农户如实申报农户信息和补贴面积,按村民小组(队)、行政村登记签字确认。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由挂村工作组牵头,以每个村民小组包干到挂村镇干部个人,由挂村镇干部联系村委干部入户通知农户提供土地承包证(没有土地承包证提供二次延包承包证,或计税面积证),对每个农户每块地逐块实地核实信息申报和补贴面积登记(不符合的进行核减),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地,同时,填写《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农户信息及补贴面积登记完成后,由镇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委干部、挂村组长、挂村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并将汇总后的电子版报至镇农业服务中心处。入户开展农户信息登记时,原则上要农户本人签字,登记表需村委干部签字、挂村工作组成员签字、村委盖章。若农户在申报期内不愿签字的,可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本年耕地力保护补贴资格。补贴的面积核验工作由镇挂村领导为组长,对核验的村负总责,镇挂村工作组组长为副组长,按照任务分配情况,镇挂村工作组成员与各管片村委干部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包片村屯的申报、审核工作,根据农户申报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核验,核验工作根据2025年的申请情况结合征地和实际种植情况进行核验,2025年申报核验进度实行“5天一通报”,任务完成要求:4月10日前完成25%,4月19日前完成50%,4月26日前完成75%,4月30日完成100%,对组织推进不力的挂村领导、挂村工作组和村,将进行全镇通报。核验完成后由挂村领导、挂村组长、挂村组人员、村委干部审核签字确认,并将电子版、纸版、及相关工作相片交镇农业服务中心。
2.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对补贴面积抽查(时间安排: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30日):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全镇9个村的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对9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抽取1—2个屯,每个屯抽取5—10个农户进行实地抽查核验,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村委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申报登记表中进行修改。
3.镇级补贴面积公示、录入、汇总、上报(时间安排: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20日):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农户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整理录入,生成每个村、屯(小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经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审核后,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组织人员在相应村、屯(小组)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调整后的面积需要农户签字确认,不再进行第二次公示。
4.按程序报审和批复(时间安排: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向县级上传所有信息,并通过纸质文件呈报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三)及时发放补贴资金(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
1.县内同一年度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2.到村、屯(小组)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的公告。收到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给每个村委打印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的公告。
3.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审核批复后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在2025年6月30日前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村、挂村组、各有关部门要从为人民服务和确保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秉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实施。镇财政、镇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搞好服务。在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因推卸责任影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依法依规问责。
(二)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栏、标语、广播等形式加强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特别是基层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发挥好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三)加强监管和指导。农业服务中心、财政经济办公室、各挂村组要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旦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中央下达的补贴经费和县配套的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执行,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补贴资金执行“一卡通”统一发放和实名制管理。对负责申报审核和核验的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弄虚作假的,信息上报核验不真实的,将按照“谁统计,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完善档案管理。镇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收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委为基本单位、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申报、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盖章、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县、镇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五)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1.村级材料收集:各村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收集(图片要求:标注XX村XX屯,清晰原图,分类打包),按期交到镇农业服务中心(邮箱:fsnf2465973@163.com或凤山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群)进行归档保存。收集材料主要有:
(1)村级工作布置会的会议签到、记录及图片。
(2)在每个村、屯、小组张贴《柳城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的图片资料。
(3)在每个屯张贴补贴面积公示的图片资料。
(4)在每个屯张贴《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书》的图片资料。
(5)农户委托他人代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的委托书图片材料。
(6)经村委盖章、屯(队)长、村委干部、镇干部签字确认的《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验表》的纸质材料。
(7)农户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村委证明、农户身份证和银行账号复印件)的纸质材料。
(8)其它工作图片:所有工作动员会、开展耕保补的工作都要拍照留存。
2.镇级材料收集:
(1)镇级会议材料、宣传横幅图片资料。
(2)县、镇两级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3)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对各村材料进行归档保存。
附件:1.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表
2.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验表
3.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验工作进度安排表
4.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包村任务分配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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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凤山镇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登记表 | |||||||||||||||||
行政区域划分: 村 屯 年 月 日 | |||||||||||||||||
农户编号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银行账号 |
补贴耕地面积(亩) |
确权面积或二次承包面积(亩) |
扣除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签字(按手印) | |||||||||
合计 |
非农业征占 用地 |
改为畜牧 养殖场用地 |
改为农业生产 设施、附属用地 |
改为新型主体 配套设施用地 |
长年抛荒的耕地 |
退耕还林及 发展林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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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队)负责人审核: 村委干部审核: 镇干部审核: | |||||||||||||||||
注:补贴面积=土地确权面积(或原计税面积)-扣除(核减)面积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村委,一份存档乡镇政府) | |||||||||||||||||
附件2 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验表 | |||||||||
柳城县凤山镇 村 屯 | |||||||||
序号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确权面积或二次承包面积(亩) |
农户申请报面积(亩) |
核验面积(亩) |
农户确认(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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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复核(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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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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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核验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
村(社区) |
总任务数(户) |
25% (4月3日-10日) |
50% (4月11日-19日) |
75% (4月20日-26日) |
100% (4月27日-30日) |
1 |
二塘村 |
538 |
135 |
269 |
403 |
538 |
2 |
旧县村 |
648 |
162 |
324 |
486 |
648 |
3 |
南丹村 |
304 |
76 |
152 |
228 |
304 |
4 |
大塘村 |
295 |
74 |
147 |
221 |
295 |
5 |
大湾村 |
500 |
125 |
250 |
375 |
500 |
6 |
思练村 |
228 |
57 |
114 |
171 |
228 |
7 |
头塘村 |
412 |
103 |
206 |
309 |
412 |
8 |
凤山村 |
233 |
58 |
116 |
175 |
233 |
9 |
对河村 |
726 |
182 |
363 |
554 |
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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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884 |
972 |
1941 |
2922 |
3884 |
注:总任务户数以实际申报户数为准。
附件4
凤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二塘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屯 |
村委干部 |
挂村组员 |
新四方屯 |
韦新美 |
兰素云 |
龙家屯 |
韦新美 |
兰素云 |
大石屯 |
周春柳 |
袁海 |
新村屯 |
韦海燕 |
吴曼、闭志颖 |
料村屯 |
韦光贤 |
李嘉钒、覃羽 |
爱敬屯 |
韦双杰 |
莫喜燕、全文皓 |
老四方屯 |
周春柳 |
陶媛媛 |
汶村屯 |
韦光贤 |
路明 |
旧县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屯 |
村委干部 |
挂村组员 |
上秦屯 |
梁东花 |
韦清巧、周颖、黄兴蓉 |
古重屯 |
谢利军 |
谢家明、周桂珍 |
桥头屯 |
梁东花 |
韦清巧、周颖、黄兴蓉 |
头洲屯 |
覃韦保 |
周馥林、余冰雪 |
邓家屯 |
谢凡 |
周末、林筱郁 |
江口屯 |
覃韦保 |
周馥林、余冰雪 |
赵家屯 |
梁东花 |
韦清巧、周颖、黄兴蓉 |
欧家屯 |
谢汉明 |
乔振林、洪锡洲 |
何家屯 |
谢汉明 |
乔振林、洪锡洲 |
谢家屯 |
谢汉明 |
乔振林、洪锡洲 |
江门屯 |
覃韦保 |
周馥林、余冰雪 |
秦家屯 |
谢凡 |
周末、林筱郁 |
南丹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村屯 |
村委干部 |
挂村组员 |
西门崖屯 |
韦彦义 |
欧学智、梁国柱 |
石角口屯 |
韦彦义 |
陈志刚 |
勒马屯 |
洪萍 |
何迪、马樱东 |
南丹屯 |
符美玲 |
罗赛红 |
穿山屯 |
陈都 |
吕韦维、黄春英 |
大塘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屯 |
村委干部 |
挂村组员 |
大塘屯 |
兰英科 |
唐勋、涂婉 |
白沙屯 |
吴美桃 |
殷志豪 |
孟村屯 |
韦柳连 |
陶翠英、韦善永 |
坪上屯 |
乔玉连 |
梁巧玲、黎美玲 |
大湾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屯 |
村委干部 |
挂村组员 |
长旦屯 |
蓝盛 |
黄斌、吴永珍 |
良村屯 |
乔克亮 |
韦勇强、韦小燕 |
邦塘屯 |
韦耀华 |
贾豪 |
六贡屯 |
全衍方 |
梁小燕 |
大湾屯 |
全恒娟 |
兰波毅、胡苗苗 |
孟田屯 |
韦耀华 |
黄春燕 |
高街屯 |
全衍方 |
田培林、李庭镇 |
思练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屯 |
村委干部 |
挂村组员 |
码头屯 |
覃雁、韦相玲 |
韦红、胡佑 |
思练屯 |
韦春月、蒋毅宏 |
廖文丽、赖军、覃丰 |
头塘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村屯 |
村委干部 |
挂村组员 |
杨家屯 |
刘应梅 |
兰皓军 |
李家屯 |
刘应梅 |
覃丽香 |
头塘屯 |
阮美芬 |
覃富德、陈倩 |
大协屯 |
陈润媚 |
兰梦希、韦宏晶、吕祥龙 |
骆家屯 |
骆龙强 |
李林、梁梦云 |
石壁屯 |
刘应梅 |
李胥林 |
茂林屯 |
阮美芬 |
黄冬玉 |
凤山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屯 |
村委干部 |
挂村组员 |
1队 |
乔稀芳 |
钟英杰 |
2队 |
乔稀芳 |
钟英杰 |
3队 |
江志连 |
黄宇峰 |
4队 |
江志连 |
梁雪婷 |
5队 |
兰和凤 |
梁淳 |
6队 |
兰和凤 |
粟涵 |
7队 |
韦柳洪 |
韦旭静 |
8队 |
韦柳洪 |
戴海君 |
对河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村任务分配表 | ||
屯 |
村委干部 |
挂村组员 |
塘进屯 |
何秀玲 |
朱芳漩、杨程兰、韦柳勇、龚国良、覃丽妃 |
白坟屯 |
韦永峰 |
何威、吴雪女 |
铁炉屯 |
韦永峰 |
罗鑫 |
荡坪屯 |
曾庆科 |
张革强、梁媚、藏春、梁金 |
余家屯 |
涂军胜 |
张小菊、容理智 |
中村屯 |
曾庆科 |
叶航、黄菊花、石侃、汪子惠 |
洞诺屯 |
谢生健 |
罗鑫 |
沙泥屯 |
龙玉斌 |
叶航、黄菊花、石侃、汪子惠 |
大岸屯 |
涂军胜 |
汤柳慧、覃劲忠、龚东 |
龙岩屯 |
涂军胜 |
张小菊、容理智 |
涂家屯 |
涂军胜 |
汤柳慧、覃劲忠、龚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