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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发〔2025〕7号 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01


柳城县马山镇

人民政府文件

马政发〔20257

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马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

202541

(此件公开发布)

                                                                  

马山镇党政办公室                  202541日印

马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确保按时依规完成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号)《柳城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柳城政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抓粮积极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继续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我镇各村委(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争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主要目标

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使全镇粮食生产局面明显改观,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粮食播种面积及粮食产量基本保持稳定。

三、补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镇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在职农场职工。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

(二)补贴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因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耕地,不予补贴。

国有农场在职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在职职工向耕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依据。2025年度我镇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耕地补贴面积可继续以承包面积为基础核减不予补贴面积后确定补贴面积。

(四)补贴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的标准为准。

(五)补贴面积登记。按照地域管理权限,在耕地所属地域登记补贴面积。

(六)补贴发放。镇农业服务中心将补贴明细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银行卡。

(七)奖惩措施

1.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结合。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以及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造成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2.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不如实登记补贴面积进而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的补贴资格。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是本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镇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印发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负责审核上报补贴面积,协调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委(社区)核实补贴面积、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制定本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对各村委(社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组织各村委(社区)开展全镇补贴工作;对各村委(社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整理、汇总、上报;组织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

(三)各村委(社区)。为辖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各自辖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负全责,主要负责辖区农户信息的采集、补贴面积的登记、核实、张榜公示和申报,以及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培训、汇总上报等工作。各村委(社区)对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补贴要求及农户上报的面积进行真实性核实,确保申报对象和申报面积符合要求。向镇农业服务中心上报汇总面积,应经过村委(社区)班子集体研究审核。

五、工作重点和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开展培训(时间安排:2025年4月2日前完成)。按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宣传工作。

(二)补贴面积的确认、核实、公示、汇总、上报。

1.村级登记、核减、上报农户信息和补贴面积,按照属地管理、就地登记的原则进行(时间安排: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    

按照现行行政区划,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农户如实申报农户信息和补贴面积,按村民小组(队)登记签字确认,农户本人签字、村委盖章。

2.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补贴面积核查(时间安排: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各村委(社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审核核实,由各挂村组负责牵头,村委干部,挂村镇干部组成工作组,对全镇所有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进行全覆盖核验,若发现问题,及时对上报数据进行修改。

3.镇级补贴面积公示、录入、汇总、上报(时间安排: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各村委(社区)、屯核实汇总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每个村、屯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后,在相应村、屯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镇农业服务中心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调整后的面积经农户签字确认,不再进行第二次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纸质+电子版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补贴面积抽查(时间安排:2025年6月5日前完成)。

(三)及时发放补贴资金(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1.镇内同一年度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2.到村、屯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的公告。收到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在每个村委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的公告。

3.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由县级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批复后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力争在2025年6月30日前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长:陈惠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海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莫璐遥党委副书记

覃素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治春 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党委组织委员

韦敏芬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俊飞副镇长

周韦慧 副镇长

兰巧鲜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海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兰巧鲜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成立马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审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审核有关工作。

长:张海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兰巧鲜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员:韦翠玲镇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兰艳媛镇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黄柳凤八甲村挂村组组长

姚诗婷大龙村挂村组组长

覃剑斌 马山村挂村组组长

汪鸿幸北浩村挂村组组长

彭勇睿 横山村挂村组组长

五塘村挂村组组长

毛雪梅肯洛村挂村组组长

覃誉琦 龙田村挂村组组长

龙苏刚马山社区挂村组组长

韦秋红马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梁机克大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修才横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亚玲五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张华顺龙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梁兰荣肯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国豪北浩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乔华观八甲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温小梅马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各挂村组、各村委(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和确保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切实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各村委(社区)要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栏、标语、广播等形式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各村委干部及挂村干部要主动跟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提高政策知晓度。镇,村要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发挥好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四)加强监管和指导。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旦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完善档案管理。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收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委为基本单位、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盖章、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镇级上报的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

(六)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村委(社区)、各部门要按照时间截点及时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审核工作组,报送有关材料。

马政发〔2025〕7号 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5-04-01 18:00    |  作者:


柳城县马山镇

人民政府文件

马政发〔20257

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马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城县马山镇人民政府

202541

(此件公开发布)

                                                                  

马山镇党政办公室                  202541日印

马山镇2025年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确保按时依规完成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号)《柳城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柳城政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抓粮积极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继续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执行。我镇各村委(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争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主要目标

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使全镇粮食生产局面明显改观,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粮食播种面积及粮食产量基本保持稳定。

三、补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镇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在职农场职工。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

(二)补贴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因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可予以补贴;对于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耕地,不予补贴。

国有农场在职职工承包经营的耕地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都应予以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包经营国有农场耕地的在职职工向耕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依据。2025年度我镇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耕地补贴面积可继续以承包面积为基础核减不予补贴面积后确定补贴面积。

(四)补贴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的标准为准。

(五)补贴面积登记。按照地域管理权限,在耕地所属地域登记补贴面积。

(六)补贴发放。镇农业服务中心将补贴明细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银行卡。

(七)奖惩措施

1.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结合。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以及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造成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2.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不如实登记补贴面积进而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的补贴资格。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是本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镇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印发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负责审核上报补贴面积,协调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委(社区)核实补贴面积、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制定本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对各村委(社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组织各村委(社区)开展全镇补贴工作;对各村委(社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整理、汇总、上报;组织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

(三)各村委(社区)。为辖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各自辖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负全责,主要负责辖区农户信息的采集、补贴面积的登记、核实、张榜公示和申报,以及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培训、汇总上报等工作。各村委(社区)对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补贴要求及农户上报的面积进行真实性核实,确保申报对象和申报面积符合要求。向镇农业服务中心上报汇总面积,应经过村委(社区)班子集体研究审核。

五、工作重点和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开展培训(时间安排:2025年4月2日前完成)。按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宣传工作。

(二)补贴面积的确认、核实、公示、汇总、上报。

1.村级登记、核减、上报农户信息和补贴面积,按照属地管理、就地登记的原则进行(时间安排: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    

按照现行行政区划,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农户如实申报农户信息和补贴面积,按村民小组(队)登记签字确认,农户本人签字、村委盖章。

2.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补贴面积核查(时间安排: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各村委(社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审核核实,由各挂村组负责牵头,村委干部,挂村镇干部组成工作组,对全镇所有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进行全覆盖核验,若发现问题,及时对上报数据进行修改。

3.镇级补贴面积公示、录入、汇总、上报(时间安排: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各村委(社区)、屯核实汇总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每个村、屯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后,在相应村、屯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镇农业服务中心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调整后的面积经农户签字确认,不再进行第二次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纸质+电子版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补贴面积抽查(时间安排:2025年6月5日前完成)。

(三)及时发放补贴资金(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1.镇内同一年度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2.到村、屯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的公告。收到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在每个村委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的公告。

3.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由县级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批复后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力争在2025年6月30日前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长:陈惠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海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莫璐遥党委副书记

覃素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治春 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党委组织委员

韦敏芬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俊飞副镇长

周韦慧 副镇长

兰巧鲜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海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兰巧鲜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成立马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审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审核有关工作。

长:张海平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兰巧鲜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员:韦翠玲镇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兰艳媛镇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黄柳凤八甲村挂村组组长

姚诗婷大龙村挂村组组长

覃剑斌 马山村挂村组组长

汪鸿幸北浩村挂村组组长

彭勇睿 横山村挂村组组长

五塘村挂村组组长

毛雪梅肯洛村挂村组组长

覃誉琦 龙田村挂村组组长

龙苏刚马山社区挂村组组长

韦秋红马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梁机克大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修才横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亚玲五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张华顺龙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梁兰荣肯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韦国豪北浩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乔华观八甲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温小梅马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

各挂村组、各村委(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和确保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切实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各村委(社区)要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栏、标语、广播等形式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各村委干部及挂村干部要主动跟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提高政策知晓度。镇,村要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发挥好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四)加强监管和指导。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旦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完善档案管理。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收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委为基本单位、镇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盖章、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镇级上报的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

(六)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村委(社区)、各部门要按照时间截点及时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审核工作组,报送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