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科工贸字〔2025〕2号 柳城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4〕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桂财资〔202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桂财资〔2025〕1号)、《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柳财资〔2025〕1号)等要求,现就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全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
(一)资产年报。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资产情况。汇总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直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管理关系逐级汇总编报。
2.填报说明是对资产年报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3.分析报告是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重点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保障单位履职和促进事业发展情况,以及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国有资产盘活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精神,结合《柳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城县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城财政〔2023〕54号)要求,全面总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盘活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
三、2024年度资产年报修订情况
(一)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增加“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数据资产”“闲置时间超过1年以上资产”“设备共享共用”“新能源汽车数”等相关指标。
(二)对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相关指标枚举项,如将报表封面指标“预算管理级次”修改为“预算级次”,并增加枚举项“计划单列市”等。
(三)参考部门决算报告,简化调整《财资02机构人员情况表》,统一数据指标统计维度。
(四)根据工作要求,增加“资产盘活情况表”“执法执勤用车情况备案表(中央部门)”“执法执勤用车情况备案表(地方财政部门)”“卫生健康行业资产情况表”“实体公物仓情况表”“全国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情况表”等。
(五)完善报表相关指标,主要包括:将“房屋权属证明”划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权属批准文件、相关法律文书及其他、无”;简化《财资11对外投资情况表》,删除“期末投资金额”“组织形式”等指标;《财资综05资产使用情况汇总表》增加本年新增的出租出借审批情况等。
(六)优化报表审核公式,完善报表的逻辑性和核实性审核公式,主要包括:根据往年数据情况,调整货币性资金占比参考值为50%;增加同类型车牌,车牌号唯一性校验;100万元以上设备增加原值除以数量必须大于100万元的审核公式等。
(七)细化分析报告提纲,增加资产总体绩效情况数据指标,进一步明确工作开展情况和资产发挥作用应重点反映的内容。
四、报送方式
(一)报送时间。各股室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二)报送内容。各股室以股室文件向办公室报送资产年报纸质材料,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及填报说明、分析报告。附件资料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盘活情况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资产年报是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股室、柳城县科技情报研究所、柳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编报、审核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高质量做好2024年度资产年报编报工作。
(二)夯实基础,加强管理。各股室、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扎实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加强资产信息卡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确保资产全部入账。加强资产权属管理,及时办理土地、房屋等资产权属证书,对有账簿记录但权证手续不全的资产,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申请确认资产权属。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调剂共享,持续盘活。各股室、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切实提升盘活成效。自治区财政厅依托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搭建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贯通使用的政府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后将覆盖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各股室、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做好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工作,推进闲置低效资产共享共用,促进资产循环利用。
(四)从严审核,提高质量。各股室、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建立健全资产年报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企业决算报告的数据比对、审核机制,保障同口径数据衔接一致。资产年报中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数据,需经本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部门认可。资产年报中被投资单位名称与部门所属企业名录应保持一致。
(五)深入分析,撰写报告。各股室、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大数据分析运用,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注重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数据支撑观点。深入总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和取得成效。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履职、支持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和推进各项改革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系统梳理存在问题和原因,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和推动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
(六)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各股室、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将保密要求贯穿资产年报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高度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办公室潘艺文,电话:7612145。
附件:1.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2.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填报说明提纲
3.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分析报告提纲
4.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报告提纲
柳城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