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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建字〔2022〕6号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柳城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07-22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柳城建字〔2022〕6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2年柳城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全区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2〕19号)和《关于印发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2〕2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厅发〔2022〕3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2〕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许永锞同志在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的部署安排,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2〕19号)、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建质消字〔2022〕21号)、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2022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柳城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

动工作方案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柳城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定、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结合全县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更全面彻底的检查、更强硬严格的惩戒、更有力有效的督办,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房屋市政工程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整治活动、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力争到年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全区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2〕19号)和《关于印发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2〕2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厅发〔2022〕36号)、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动全县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巩固提升,强化施工现场风险管控,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二)抓好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加强极端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对易受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相关单位要根据天气预报提前对施工现场彩钢板房、大型设备等重点设施、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强降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抗风防倾覆措施,严禁室外高空作业。

关注高温天气预警信息,做好防暑降温物资准备工作,认真开展防暑降温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通风降温。

(三)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整治活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19〕9号),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制度。将实名制考勤数据作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的重要依据,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特别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凡是检查发现上述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凡是检查发现项目管理人员存在3次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更换项目管理人员。

(四)开展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活动;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投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完善安全防护体系,重点抓好临边与洞口防护、脚手架和安全网搭设、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五)开展危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单位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的要求和标准,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危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其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月开展1次全覆盖的危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带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有限空间作业、彩钢板房、地下暗挖工程、复杂地质条件隧道施工等危大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3)。

(六)强化监管执法。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责令责任单位停工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吊销资质证书等措施,做到隐患不消除绝不罢手。

(七)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舆情处置。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教育下基层”活动,广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知识,强化舆论引导,提升安全防范技能,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发现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舆情要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行动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自治区督查、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进行,充分结合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行动。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7月中旬-7月31日)。各施工和监理企业要按照行动要求,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全面动员部署。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覆盖检查,发现不安全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消除,项目现场应留存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闭合资料备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1日-8月31日)。我单位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高处坠落事故隐患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责任主体履职行为、实体防护,督促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检查和整改闭合资料留存现场备查。对发现企业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施工现场实体防护安全隐患突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缺失,或对整治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工程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

(三)“回头看”督查巩固阶段(2022年9月1日-9月30日)。我单位将结合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对部分重点企业和项目开展“回头看”督察行动,对未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未切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曝光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项目。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日-10月25日)。各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针对行动内容认真梳理分析成效和不足,加强学习交流,改进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

(五)落实我县《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从7月份起至党的二十大闭幕,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坚持“四不两直”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党的二十大召开前1个月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要带队深入项目开展实地检查,盯紧看牢,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党的二十大全县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主要安全隐患风险点,成立检查工作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氛围;做到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工作要求,对我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检查。由我单位主要领导带头检查建筑工地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带头检查不少于4次。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将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实体防护、危大工程等内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坚决杜绝执法检查宽松软现象,以扎实细致的现场检查、不留情面的处罚惩戒,确保严查严处落到实处。如项目阳奉阴违不认真停工整改,将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直接进行督办。

(三)强化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以事故案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安全隐患进行“大抄底”、“大清剿”,切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安全隐患较多、问题较大的项目要组织“回头看”、“反复看”,盯紧整改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推广应用。请检查组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被责令停工的项目清单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消防科,做好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整改落实情况抽查的迎检工作。11月3日前将《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⒈ 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整治检查表

⒉ 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检查表

⒊ 危大工程安全整治检查表


附件1

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整治检查表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

1.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履职情况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证



B证及继续教育



在场情况



履职情况



专职安全员

配备数量



在场情况



C证及继续教育



履职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审批手续



现场符合性



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分包单位签订)



三级安全教育、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部周检、安全员日巡检



各类检查、验收与发现问题整改闭合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安全警示标志



项目经理现场巡查记录、安全员现场监督记录



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2.总监理工程师履职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



在场情况



履职情况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与记录



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



监理月报、周例会纪要



项目周检



监理通知与回复



危大工程专项巡视



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项目经理:                     总监:                 检查人员:
附件2

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检查表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

1

施工

单位

行为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时,制定事故防范安全技术措施。

2.防护设施使用前,是验收合格并设置验收标识牌。

3.为作业人员配备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2

监理

单位

行为

1.监理单位是在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措施。

2.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3.发现存在安全防护隐患是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是及时报告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3

作业

人员

行为

1.按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3.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作业现象。

4.作业人员上岗前是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持证上岗。



4

1.临边防护措施是与相关专项施工方案一致。

2.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是安装防护栏杆;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是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3.建筑物外围边沿处,对没有设置外脚手架的工程,是设置防护栏杆;对有外脚手架的工程,是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4.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在建筑物间设置的停层平台两侧边,是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是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5.停层平台口是否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的楼层防护门和防外开装置。



5

1.洞口防护措施是与相关专项施工方案一致。

2.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是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是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是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并设置挡脚板。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是设置防护栏杆。

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是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是均衡,是有防止盖板移位措施。

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是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固定牢固;

5.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是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是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6.电梯井口是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护门,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是大于50mm,是设置挡脚板。

6.电梯井道内是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



6

1.登高作业是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2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是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3.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是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是设置梯间平台。

4.钢结构安装时,是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攀登作业;坠落高度超过2m时,是设置操作平台。

5.屋架杆件安装时搭设的操作平台,是设置防护栏杆或使用作业人员拴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6.深基坑施工是设置扶梯、入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设施。作业人员是沿坑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



7

1.悬空作业是配置登高和防坠落装置和设施;是违规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2.钢结构安装施工层水平通道两侧是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是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

3.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同时装拆模板。

4.在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悬空作业是设置操作平台。

6.安装轻质型材板前,是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8

1.各类操作平台架体构造与材质是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专项方案的规定。

2.平台周边、运输通道是按要求防护到位。

3.在操作平台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的作业人数。

4.操作平台使用过程中,是每月定期开展检查,是否由专人进行日常维护。

5.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是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连接可靠,是与脚手架等其他设施体系相连。



9

1.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是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

2.交叉作业时,坠落半径内是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隔离措施。当尚未设置安全隔离措施时,是设置警戒隔离区并禁止人员进入。

3.处于起重机臂架回转范围内的通道、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是搭设安全防护棚。



10

其他

整治

内容

1.安全网材质、规格和性能是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要求。

2.采用平网防护时,是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3.落地作业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的搭设是与工程施工同步,上栏杆上皮高度是达到1.2m

4.作业脚手架的作业层上是满铺脚手板并采取可靠的连接方式与水平杆固定;当作业层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时,是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高处作业吊篮是设置了安全锁、安全保护绳等有效的安全装置。

6.对施工作业现场可能坠落的物料,是及时清理、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

7.在雨、霜、雾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是采取防滑、防冻和防雷措施。

8.对经批准需临时拆除或变动的安全防护设施,是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9.是否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相应部位并在夜间设红灯警示。



项目经理: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附件3

危大工程安全整治检查表

危大工程名称和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情况

专家论证情况

方案修改后

审查情况

方案执行情况

1

基坑工程

£危大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包含车站基坑开挖、顶管井开挖、管线迁改沟槽开挖、竖井开挖)。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包含管线迁改沟槽开挖、地连墙沟槽开挖、管线探查开挖)。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包含车站基坑开挖、顶管井开挖、管线迁改沟槽开挖、竖井开挖)。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危大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承重支撑系统:木支撑和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3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危大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包含盾构机安装、盾构密闭始发/接收钢套筒安装、搅拌站安装、泥水分离系统安装、检修库屋架安装、预制梁安装、架桥机安装、钢构棚安装、大型机电设备安装)。

£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包含龙门吊、塔吊、大型履带吊、挂篮施工吊架、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的使用。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4

脚手架工程

£危大工程

£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高处作业吊篮。

£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异型脚手架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5

拆除

工程

£危大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6

暗挖

工程

£危大工程

£采用矿山法(包含竖井开挖、斜井开挖、马头门开挖、CRD法开挖、台阶法开挖、多导洞施工扣拱开挖、大断面临时支护拆除、扩大段开挖、仰挖、俯挖、钻爆法开挖、冷冻法开挖)、盾构法(包含盾构始发、盾构到达、盾构开仓、盾构机吊装、盾构机平移、空推段、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顶管法施工的隧道(包含过街通道顶管施工的始发/顶进/接收)、洞室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采用矿山法(包含竖井开挖、斜井开挖、马头门开挖、CRD法开挖、台阶法开挖、多导洞施工扣拱开挖、大断面临时支护拆除、扩大段开挖、仰挖、俯挖、钻爆法开挖、冷冻法开挖)、盾构法(包含盾构始发、盾构到达、盾构开仓、盾构机吊装、盾构机平移、空推段、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顶管法施工的隧道(包含过街通道顶管施工的始发/顶进/接收)、洞室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7

其他

£危大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孔桩工程。

£水下作业工程。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及安装工程。

£临时活动板房使用。

£电力、燃气、自来水管线迁改。

£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市政排水新老管线拆封碰接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盾构法和暗挖法隧道临近或穿越既有铁路、地铁隧道、高速公路、江河湖海、密集建筑群、重要建筑物、文物、重要管线(中压及以上的燃气管道、高压输油管及大体量雨水箱涵、大直径污水管等)、有毒有害气体地层、高架桥等。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水下作业工程。

£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盾构法和暗挖法隧道临近或穿越既有铁路、地铁隧道、高速公路、江河湖海、密集建筑群、重要建筑物、文物、重要管线(中压及以上的燃气管道、高压输油管及大体量雨水箱涵、大直径污水管等)、有毒有害气体地层、高架桥等。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柳城建字〔2022〕6号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柳城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2 11:30    |  作者: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柳城建字〔2022〕6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2年柳城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全区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2〕19号)和《关于印发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2〕2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厅发〔2022〕3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2〕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许永锞同志在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的部署安排,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2〕19号)、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建质消字〔2022〕21号)、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2022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柳城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

动工作方案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柳城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定、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结合全县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更全面彻底的检查、更强硬严格的惩戒、更有力有效的督办,全力以赴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房屋市政工程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整治活动、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力争到年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全区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2〕19号)和《关于印发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22〕2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厅发〔2022〕36号)、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动全县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巩固提升,强化施工现场风险管控,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二)抓好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加强极端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对易受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相关单位要根据天气预报提前对施工现场彩钢板房、大型设备等重点设施、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强降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抗风防倾覆措施,严禁室外高空作业。

关注高温天气预警信息,做好防暑降温物资准备工作,认真开展防暑降温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通风降温。

(三)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整治活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19〕9号),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制度。将实名制考勤数据作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的重要依据,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特别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凡是检查发现上述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凡是检查发现项目管理人员存在3次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更换项目管理人员。

(四)开展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活动;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投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完善安全防护体系,重点抓好临边与洞口防护、脚手架和安全网搭设、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五)开展危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单位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的要求和标准,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危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其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月开展1次全覆盖的危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带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有限空间作业、彩钢板房、地下暗挖工程、复杂地质条件隧道施工等危大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3)。

(六)强化监管执法。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责令责任单位停工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吊销资质证书等措施,做到隐患不消除绝不罢手。

(七)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舆情处置。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教育下基层”活动,广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知识,强化舆论引导,提升安全防范技能,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发现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舆情要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行动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自治区督查、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进行,充分结合柳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行动。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7月中旬-7月31日)。各施工和监理企业要按照行动要求,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全面动员部署。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覆盖检查,发现不安全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消除,项目现场应留存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闭合资料备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1日-8月31日)。我单位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高处坠落事故隐患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责任主体履职行为、实体防护,督促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检查和整改闭合资料留存现场备查。对发现企业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施工现场实体防护安全隐患突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缺失,或对整治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工程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

(三)“回头看”督查巩固阶段(2022年9月1日-9月30日)。我单位将结合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对部分重点企业和项目开展“回头看”督察行动,对未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未切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曝光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项目。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日-10月25日)。各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针对行动内容认真梳理分析成效和不足,加强学习交流,改进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

(五)落实我县《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从7月份起至党的二十大闭幕,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坚持“四不两直”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党的二十大召开前1个月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要带队深入项目开展实地检查,盯紧看牢,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党的二十大全县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主要安全隐患风险点,成立检查工作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氛围;做到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百日攻坚”行动要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工作要求,对我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检查。由我单位主要领导带头检查建筑工地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带头检查不少于4次。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将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实体防护、危大工程等内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坚决杜绝执法检查宽松软现象,以扎实细致的现场检查、不留情面的处罚惩戒,确保严查严处落到实处。如项目阳奉阴违不认真停工整改,将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直接进行督办。

(三)强化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以事故案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安全隐患进行“大抄底”、“大清剿”,切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安全隐患较多、问题较大的项目要组织“回头看”、“反复看”,盯紧整改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推广应用。请检查组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被责令停工的项目清单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消防科,做好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整改落实情况抽查的迎检工作。11月3日前将《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⒈ 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整治检查表

⒉ 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检查表

⒊ 危大工程安全整治检查表


附件1

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专项整治检查表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

1.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履职情况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证



B证及继续教育



在场情况



履职情况



专职安全员

配备数量



在场情况



C证及继续教育



履职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审批手续



现场符合性



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分包单位签订)



三级安全教育、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部周检、安全员日巡检



各类检查、验收与发现问题整改闭合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安全警示标志



项目经理现场巡查记录、安全员现场监督记录



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2.总监理工程师履职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



在场情况



履职情况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与记录



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



监理月报、周例会纪要



项目周检



监理通知与回复



危大工程专项巡视



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项目经理:                     总监:                 检查人员:
附件2

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检查表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整改情况

1

施工

单位

行为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时,制定事故防范安全技术措施。

2.防护设施使用前,是验收合格并设置验收标识牌。

3.为作业人员配备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2

监理

单位

行为

1.监理单位是在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措施。

2.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3.发现存在安全防护隐患是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是及时报告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3

作业

人员

行为

1.按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3.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作业现象。

4.作业人员上岗前是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持证上岗。



4

1.临边防护措施是与相关专项施工方案一致。

2.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是安装防护栏杆;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是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3.建筑物外围边沿处,对没有设置外脚手架的工程,是设置防护栏杆;对有外脚手架的工程,是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4.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在建筑物间设置的停层平台两侧边,是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是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5.停层平台口是否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的楼层防护门和防外开装置。



5

1.洞口防护措施是与相关专项施工方案一致。

2.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是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是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是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并设置挡脚板。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是设置防护栏杆。

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是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是均衡,是有防止盖板移位措施。

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是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固定牢固;

5.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是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是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6.电梯井口是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护门,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是大于50mm,是设置挡脚板。

6.电梯井道内是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



6

1.登高作业是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2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是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3.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是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是设置梯间平台。

4.钢结构安装时,是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攀登作业;坠落高度超过2m时,是设置操作平台。

5.屋架杆件安装时搭设的操作平台,是设置防护栏杆或使用作业人员拴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6.深基坑施工是设置扶梯、入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设施。作业人员是沿坑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



7

1.悬空作业是配置登高和防坠落装置和设施;是违规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2.钢结构安装施工层水平通道两侧是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是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

3.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同时装拆模板。

4.在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悬空作业是设置操作平台。

6.安装轻质型材板前,是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8

1.各类操作平台架体构造与材质是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专项方案的规定。

2.平台周边、运输通道是按要求防护到位。

3.在操作平台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的作业人数。

4.操作平台使用过程中,是每月定期开展检查,是否由专人进行日常维护。

5.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是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连接可靠,是与脚手架等其他设施体系相连。



9

1.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是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

2.交叉作业时,坠落半径内是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隔离措施。当尚未设置安全隔离措施时,是设置警戒隔离区并禁止人员进入。

3.处于起重机臂架回转范围内的通道、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是搭设安全防护棚。



10

其他

整治

内容

1.安全网材质、规格和性能是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要求。

2.采用平网防护时,是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3.落地作业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的搭设是与工程施工同步,上栏杆上皮高度是达到1.2m

4.作业脚手架的作业层上是满铺脚手板并采取可靠的连接方式与水平杆固定;当作业层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时,是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高处作业吊篮是设置了安全锁、安全保护绳等有效的安全装置。

6.对施工作业现场可能坠落的物料,是及时清理、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

7.在雨、霜、雾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是采取防滑、防冻和防雷措施。

8.对经批准需临时拆除或变动的安全防护设施,是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9.是否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相应部位并在夜间设红灯警示。



项目经理: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附件3

危大工程安全整治检查表

危大工程名称和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情况

专家论证情况

方案修改后

审查情况

方案执行情况

1

基坑工程

£危大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包含车站基坑开挖、顶管井开挖、管线迁改沟槽开挖、竖井开挖)。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包含管线迁改沟槽开挖、地连墙沟槽开挖、管线探查开挖)。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包含车站基坑开挖、顶管井开挖、管线迁改沟槽开挖、竖井开挖)。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危大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承重支撑系统:木支撑和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3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危大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包含盾构机安装、盾构密闭始发/接收钢套筒安装、搅拌站安装、泥水分离系统安装、检修库屋架安装、预制梁安装、架桥机安装、钢构棚安装、大型机电设备安装)。

£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包含龙门吊、塔吊、大型履带吊、挂篮施工吊架、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的使用。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4

脚手架工程

£危大工程

£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高处作业吊篮。

£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异型脚手架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5

拆除

工程

£危大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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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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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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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6

暗挖

工程

£危大工程

£采用矿山法(包含竖井开挖、斜井开挖、马头门开挖、CRD法开挖、台阶法开挖、多导洞施工扣拱开挖、大断面临时支护拆除、扩大段开挖、仰挖、俯挖、钻爆法开挖、冷冻法开挖)、盾构法(包含盾构始发、盾构到达、盾构开仓、盾构机吊装、盾构机平移、空推段、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顶管法施工的隧道(包含过街通道顶管施工的始发/顶进/接收)、洞室工程。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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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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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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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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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采用矿山法(包含竖井开挖、斜井开挖、马头门开挖、CRD法开挖、台阶法开挖、多导洞施工扣拱开挖、大断面临时支护拆除、扩大段开挖、仰挖、俯挖、钻爆法开挖、冷冻法开挖)、盾构法(包含盾构始发、盾构到达、盾构开仓、盾构机吊装、盾构机平移、空推段、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顶管法施工的隧道(包含过街通道顶管施工的始发/顶进/接收)、洞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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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符合

£不符合

存在问题:

7

其他

£危大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孔桩工程。

£水下作业工程。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及安装工程。

£临时活动板房使用。

£电力、燃气、自来水管线迁改。

£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市政排水新老管线拆封碰接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盾构法和暗挖法隧道临近或穿越既有铁路、地铁隧道、高速公路、江河湖海、密集建筑群、重要建筑物、文物、重要管线(中压及以上的燃气管道、高压输油管及大体量雨水箱涵、大直径污水管等)、有毒有害气体地层、高架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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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水下作业工程。

£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盾构法和暗挖法隧道临近或穿越既有铁路、地铁隧道、高速公路、江河湖海、密集建筑群、重要建筑物、文物、重要管线(中压及以上的燃气管道、高压输油管及大体量雨水箱涵、大直径污水管等)、有毒有害气体地层、高架桥等。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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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