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4号)要求,现将《2022年柳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柳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年柳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94号)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有关要求,为扎实有序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总体要求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持续抓好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引进培育与就地培养并重,培训与教育并举,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及培育要求
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重点工作,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按照稳粮扩油专项培训、“菜篮子”等产品生产技术专项培训、职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或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专项培训的要求,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的农户及农机手开展专项技术技能培训。2022年柳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培训任务为167人。
(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先锋行动。由自治区级组织举办。聚焦综合型、复合型、领军型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着重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农产品网络营销师、乡村企业家人才、高素质女农民和退役军人村支书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具体培养方案另行印发。根据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要求,2022年新增培养的先锋行动培训班学员将择优遴选列为自治区级“头雁”人选,作为国家级“头雁”人才储备,享受“头雁”计划相应扶持政策。
三、工作要求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育,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突出产业育人,推进分层分类分段培训。围绕产业和农民需求,选准培育对象,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学时要求,按产业周期分类分段分模块实施培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遴选建设实习实训基地。
(二)选准培育对象,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研基础上,遴选年满16周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从业者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及农村基层治理、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分产业、分类型、分层次建立培训对象信息库。各类型的培训班学员必须由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数据导出,并以此名单组班开展培训。为使培训更具普及性,同一参训对象在同一年度不能重复参加同一层次和类型的培训,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
(三)完善培育体系,统筹用好各类培训资源。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支持科技特派团成员在对口联系县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针对农民学习特点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发精品在线课程和多媒体教材。
(四)强化实施主体,择优遴选培训机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是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资金使用和培训质量负直接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库,从库中指定或遴选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优先选用上一年度承担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
(五)加强队伍建设,择优选聘培训师资。强化培育管理者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策素养,增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和业务开拓能力。强化培训师资教学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教学指导、培训组织、教学资源开发、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从高素质农民优秀学员中选拔培育一批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
(六)制定培训方案,高质量开展培训。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方案,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细化培训安排,做到一班一计划。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培育机构要结合农民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育。
(七)优化形式手段,加强实践与现场教学。创新课堂教学、现场实训、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教材,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鼓励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形式,推广送教下乡、进村办班,开设产业小班,加大案例教学,推广跨区域学习交流。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强镇、对台农业园区、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和基地设立实训基地,培养用好农民讲师,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组织专家服务团、产业技术顾问、农技推广人员等深入田间地头,聚焦产业一线,联合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八)加强政策扶持,激发农民发展潜力。支持参训农民组建学习与发展平台,促进合作交流、协同发展,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主动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市场信息和强农惠农政策服务,帮助对接法律援助,指导农民产业联盟、协会等开展活动。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人才驿站、专家服务基地、青年之家、妇女之家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通过组织评选高素质农民优秀模范和参加发展论坛、展销活动、创新创业比赛、职业技能大赛等途径,不断增强其综合实力与自主发展能力。加强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内容有效衔接,结合农业职业技能大赛、茶艺技能竞赛等赛事,拓展职业鉴定、资格证书考试等专题培训及跟踪服务。
(九)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围绕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需求,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8号)下达50万元为柳城县“现代农民培训”项目资金。
(二)补助标准。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含培训基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其中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按人均不超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累计培育时间不低于120学时。具体要求如下表:
培训类型 |
经营管理型 |
备注 | |
总学时 |
≧120 |
| |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
综合素养 |
≧20% |
综合素养课必须包括当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 |
专业技能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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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拓展 |
≧20% |
| |
实习实训 |
≧总学时的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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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学习 |
≦30% |
遇到疫情、灾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宜线下授课时,线上学习学时比例可适当提高。 |
(三)开支范围。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或培训基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过程的支出。主要包括:
1.培训需求调研、宣传发动、学员遴选、建立档案以及考核和监管、项目验收等支出。
2.教育培训和异地现场教学培训产生的培训教材及资料、食宿和交通及其差旅费,教学培训(实训)耗材、办公设备、场地费,培训管理服务和参训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等支出。
3.聘用教师的课堂教学讲课费、实训指导费、参观讲解费等支出。
4.信息化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线教学课程制作、流量补贴、专家指导咨询等以及购买可追溯可佐证的有关线上学习课程资源、线上学习培训服务(平台技术运营服务)支出产生的相关费用。
5.业务培训支出,如管理人员、教师和学员参加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县(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素质提升培训等相关培训的交通差旅费、食宿费、培训费等。
6.跟踪服务扶持产生费用,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参加涉农竞赛、宣传推广等支出。
(五)强化监管使用。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细化培训方案,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培训进度,确保使用效益。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
五、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站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高度,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科协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需求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加大实地督促指导力度。注重开展实习实训,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学时要求,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用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强化技术技能实训实践。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工作联动,依托青年创业组织,强化对青年农民的扶持和交流。
(三)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区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培育对象、培训师资、培训基地、班级设置、课程安排等基础信息100%入库,实现培训线上线下学习全过程可查可溯。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规范购买线上学习服务。按照《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完善档案资料,将培育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进行汇总,分类分册,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存放,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保存性。按照项目实施模块和绩效考评指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考核验收。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强化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实行约谈和通报制度,按季度抽查,督促培训工作机制不顺、管理服务不力、培训资金执行进度慢、培训工作不规范的及时整改。
(五)做好典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继续遴选推介一批优秀教师、农民优秀学员,打造一批优秀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评选一批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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