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泉政发〔2022〕13号
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
现将《东泉镇2022年汛期洪涝灾害综合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城县东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东泉镇2022年汛期洪涝灾害综合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范围内各村委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有序、高效、科学应对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洪涝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抢险救灾“一线工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柳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柳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东泉镇范围内的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山洪以及水库、堤防、闸坝出险等造成的洪水灾害和涝渍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原则。
三、事前的防范措施
(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各个村委(社区)对东泉镇5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处置(黄喜圆负责),要求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做到一天3汇报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协助组织力量安全转移受灾威胁群众。安排人员作好采矿山、露天工业企业及尾矿坝的汛期巡查排查,按应急要求做好停工通知。
(二)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冯程负责),巡查及联系各个村委社区对东泉镇境内的道路交通水毁及各桥梁状况,妨碍交通的进行巡查和处置,拉好警戒线、组织人员进行值守。利用交通宣传作好预警信息发布。
(三)镇党政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张翠菊、冯程负责),清点好相关应急救援物资、协调好镇相关其他物资(水利站、武装部等部门配合)有序应急备用。组织协调抗洪救灾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调运,提供工业企业洪水灾害的预防及灾后损失情况。做好转移安置群众所需生活用品、食品的准备工作,联系相关大型超市确保随时调用。
(四)镇城建部门(黄秋荣负责),掌握全镇内涝情况,对出现内涝及时制定处置排洪排水方案。开展排查并掌握低洼易涝地区、居住危旧房屋人员的情况,部署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查城镇供水隐患。对可能受内涝影响严重地带的群众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做好城镇排涝工作。
(五)镇武装部(何柳杰负责),负责组织民兵作好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准备,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实施防汛抢险和抗洪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救工作。
(六)镇农服中心(覃天贤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灾害中农业、畜牧业受灾情况,指导农业防汛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灾前的农业、畜牧业的防范工作。
(七)镇水利站(梁骁负责),负责预防和治理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及时向镇指挥部提供水库蓄水情况,负责开展组织水库泄洪的预警信息发布。
(八)东泉派出所(胡智焘、刘可负责),负责作好汛期治安和交通保障计划的实施,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确保防洪驻地和抢险现场治安安全。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汛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优先通行。
(九)供电部门(韦勇明负责),负责组织抗洪抢险供电抢修队伍,及时排除供电故障,保障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负责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提供电力系统洪水灾害损失情况。加强监控,加强巡查防止发生重大电力事故,保障电力设施安全。
(十)镇水利站(梁骁负责),负责对汛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时加强对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测,实行滚动预报,提前发布洪水警报,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十一)各学校(校长负责),负责布置受洪涝影响村委(社区)的学生的家庭预警工作,作好学校的防洪准备工作,作好危漏校舍应急和加固,做好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禁止学生汛期下水、玩水,杜绝溺水事故发生。受暴雨洪水影响严重的学校实施停课,落实有效措施。
(十二)镇宣委办(周园青负责),作好防洪防涝宣传工作,重点通过公众号提醒群众,滚动宣传好最新暴雨洪水实况信息,洪水预警预报信息,通过村委(社区)广播长时播报汛期防控相关广播。
(十三)各挂村领导、挂村组长,和村委(社区)干部马上组织好本村委(社区)的汛期险情排查,特别是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住在危房、老房、旧房的群众,立刻动员转移到安全地点,或投靠亲朋好友,对涉水路段进行封锁,积极配合镇相关部门进行汛期的防控工作,安排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镇应急指挥部。(7961301)
(十四)防汛带班领导要驻守办公室,组织作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对重要防汛信息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做好支援抢险救灾准备。
(十五)镇应急救援队,24小时待命,随时听从指挥部指挥,不允许喝酒,手机不能调静音,接到集合信息20分钟内赶赴镇政府集合,要求着装防溺水装备救生衣。
四、防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指挥
东泉镇汛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汛期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政府各部门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下设专业处置组。
总 指 挥:周 志
副总指挥:吴卫华
副 指 挥:蒋玉波 刘 旭 李 茂
成员单位:镇各个相关部门及村委(社区),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汛期洪涝灾害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和水利站负责(负责人黄喜圆、梁骁),镇党政办、镇综治办配合,承接汛期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保卫组:由东泉派出所(胡智焘、刘可)负责,各村委(社区)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新闻报道组:由镇宣委办(周园青)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4)灾害救援组: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黄喜圆、应急救援队成员),镇党政办、村委(社区)、挂村组配合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医院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5)医疗救护组:由东泉卫生院负责,镇计生办配合,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及党政办负责(张翠菊、冯程),财政所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镇综治办负责,东泉派出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专业技术组:由镇综治办负责,东泉派出所配合协助有关专业部门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
(9)善后处理组: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负责(冯程、申婷婷),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五、报告程序
发生汛期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各村委(社区)应立即拨打应急电话(刘旭、李茂),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事故村委(社区)单位同时报告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7961301)。
(三)镇党政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立即按程序报告镇长。
(四)镇党政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按照镇长指示,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知有关部门。
六、汛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汛期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
镇党政办、值班室、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镇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镇政府报告,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黄喜圆、梁骁)负责,落实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2.安全保卫组:由东泉派出所负责、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配合(胡智焘、刘可、冯程),迅速组织警力及应急救援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新闻报道组:由镇宣委办(周园青)负责,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4.灾害救援组: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黄喜圆、梁骁),立即组织调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应急等抢险救援工作。
5.医疗救护组:由东泉卫生院负责,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张翠菊、黄喜圆)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7.事故调查组:由镇综治办负责,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专业技术组:由镇党政办负责,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9.善后处理组:镇民政办负责,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七、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东泉镇人民政府,必要时及时修订。
柳城县东泉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