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复〔2021〕34号
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太平镇江头平村江头屯先认合作社 服务点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的批复
太平镇江头平村江头屯先认合作社服务点:
你报来办理设施农用地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你设施农用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布局,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现同意你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用地面积为0.2593公顷,请你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相关要求进行使用。
附:太平镇设施农用地备案明细表
柳城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太平镇设施农用地备案明细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用地 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规 模 |
用地地类 |
土地用途 |
使用期限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太平镇江头平村江头屯先认合作社服务点 |
莫先认 |
江头村江头屯 |
0.2593 | 小型 | 一般农用地 |
合作社服务点 | 2021.10.15-2024.10.15 |
2021.10.18 | 太平镇农备【2021】33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太平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