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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埔政发〔2021〕26号 沙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沙埔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6-08


沙埔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将《沙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城县沙埔镇人民政府   

                     202168  

沙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方案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印发《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城综治办20176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管控,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全面加强对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更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数据,准确掌握其现状与活动轨迹并加强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危险性等级采取相应的治疗和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纵火等恶劣案件,严格落实防范、救治、管理和服务等有效措施,力争通过1年的努力,在全镇上下建立起筛查评估建档、诊断鉴定、身份认定、信息监测、防治管控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建立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三、部门职责及分工

    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

(一)综治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将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广西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员对患者定期走访、日常监护情况记录的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综治绩效进行考核。

(二)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鉴定、治疗和医学随访管理工作,定期将掌握的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及时通报公安等部门;在本系统内对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精防医生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指导村医对被监护人进行医学随访。

(三)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诊断、评估工作;负责将危险性评级3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依规逐人建立台账,配合镇党委政府落实管控力量,民警、村警务助理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驻民警对被监护人有无肇事肇祸行为进行认定,将肇事肇祸情况通报给监护管控小组其他成员,对掌握的在档患者失踪或下落不明情况进行认定。

(四)民政部门:负责对五保人员、“三无”(无家庭、无医保、无农合)人员、低保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身份认定,并按照相关救助政策实施救助,协调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收治急性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五)残联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康复活动。向符合残疾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放残疾人证;对持证精神残疾人在有条件情况下,参与残联组织的康复活动进行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残疾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补贴。

四、工作流程

(一)深入开展筛查建档

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残联等在本辖区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做好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梳理汇总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逐人建立健康档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二)精神障碍患者诊断鉴定

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聘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全镇筛查出的新增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精神诊断和鉴定,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一进行危险性等级评估并登记建档,对危险等级评估达到三级以上的要通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信息录入平台进行管控。对查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公安机关配合民政部门将患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断鉴定。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管理

1)人员送治。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非流浪家庭困难患者,由其监护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辖区管控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核定,以乡镇为单位将患者送到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遇患者有暴力行为无法控制需应急处置的可先由公安机关配合民政部门护送入院,民政部门通知其监护人补办相关手续。

2)后续治疗及管理。由各管控小组对出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同做好监护防控及康复治疗工作。卫生院应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派出所应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重点管控对象进行监管;村委应协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进行日常管理;民政和残联对落实门诊统筹费用后还有困难的贫困患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四)对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管控

   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镇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残联、各村委干部、监护人、志愿者等对本辖区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管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日常管控和重点节点的动态管控,将本乡筛查出的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平台进行实时管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根据预案要求适时实行24小时待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访时发现处于发病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送定点收治机构治疗;公安机关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依法立即处置,并配合民政部门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依法采取措施实施住院治疗。被人民法院判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沙埔镇党政办公室              202168日印


沙埔政发〔2021〕26号 沙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城县沙埔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1-06-08 15:20    |  作者: 柳城县沙埔镇人民政府


沙埔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将《沙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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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埔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方案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印发《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城综治办20176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管控,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全面加强对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更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数据,准确掌握其现状与活动轨迹并加强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危险性等级采取相应的治疗和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纵火等恶劣案件,严格落实防范、救治、管理和服务等有效措施,力争通过1年的努力,在全镇上下建立起筛查评估建档、诊断鉴定、身份认定、信息监测、防治管控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建立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三、部门职责及分工

    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

(一)综治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将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广西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员对患者定期走访、日常监护情况记录的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综治绩效进行考核。

(二)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鉴定、治疗和医学随访管理工作,定期将掌握的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及时通报公安等部门;在本系统内对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精防医生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指导村医对被监护人进行医学随访。

(三)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诊断、评估工作;负责将危险性评级3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依规逐人建立台账,配合镇党委政府落实管控力量,民警、村警务助理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驻民警对被监护人有无肇事肇祸行为进行认定,将肇事肇祸情况通报给监护管控小组其他成员,对掌握的在档患者失踪或下落不明情况进行认定。

(四)民政部门:负责对五保人员、“三无”(无家庭、无医保、无农合)人员、低保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身份认定,并按照相关救助政策实施救助,协调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收治急性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五)残联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康复活动。向符合残疾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放残疾人证;对持证精神残疾人在有条件情况下,参与残联组织的康复活动进行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残疾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补贴。

四、工作流程

(一)深入开展筛查建档

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残联等在本辖区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做好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梳理汇总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逐人建立健康档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二)精神障碍患者诊断鉴定

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聘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全镇筛查出的新增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精神诊断和鉴定,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一进行危险性等级评估并登记建档,对危险等级评估达到三级以上的要通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信息录入平台进行管控。对查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公安机关配合民政部门将患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断鉴定。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管理

1)人员送治。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非流浪家庭困难患者,由其监护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辖区管控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核定,以乡镇为单位将患者送到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遇患者有暴力行为无法控制需应急处置的可先由公安机关配合民政部门护送入院,民政部门通知其监护人补办相关手续。

2)后续治疗及管理。由各管控小组对出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同做好监护防控及康复治疗工作。卫生院应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派出所应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重点管控对象进行监管;村委应协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进行日常管理;民政和残联对落实门诊统筹费用后还有困难的贫困患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四)对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管控

   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镇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残联、各村委干部、监护人、志愿者等对本辖区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管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日常管控和重点节点的动态管控,将本乡筛查出的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平台进行实时管控,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根据预案要求适时实行24小时待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访时发现处于发病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送定点收治机构治疗;公安机关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依法立即处置,并配合民政部门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依法采取措施实施住院治疗。被人民法院判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城县沙埔镇党政办公室              20216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