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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环发〔2026〕2号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3-05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班子研究并经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局领导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曹丹,党支部书记、局长,主持柳城生态环境局党建、行政全面工作。

冯庆华,党支部副书记、四级调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局长开展党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等工作。

覃海波,副局长,协助局长组织协调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科技、清洁生产、生态环保产业、生态示范创建、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县大气、光、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县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污防股、生态股。

汪云勇,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组织人事、环境信息化、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扶贫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青年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业务综合工作、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环保专项资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核与辐射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综合股。

黄波,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环境信访、企业自行监测平台管理工作;分管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气监督抽检工作。统筹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涉气企业检查工作,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跨行政区域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固废(含危险废物)类专项行动的开展,辖区企业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大队办公室日常工作、大队人事调整管理。

分管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办公室。

韦青玲,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安全生产、环境统计工作,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平台、用电监控平台监管;负责水、畜禽养殖、噪声污染防治,以及放射源、射线装置等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设备、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专项行动。负责企业正面清单执行材料、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分管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一中队。

廖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整改、法制建设、环境执法信息公开、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填报情况审核工作,大气、涉重(散乱污)、矿山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负责组织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演练。

分管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二中队。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日印发


柳城环发〔2026〕2号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柳城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6-03-05 10:35    |  作者: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班子研究并经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局领导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曹丹,党支部书记、局长,主持柳城生态环境局党建、行政全面工作。

冯庆华,党支部副书记、四级调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局长开展党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等工作。

覃海波,副局长,协助局长组织协调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科技、清洁生产、生态环保产业、生态示范创建、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县大气、光、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县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污防股、生态股。

汪云勇,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组织人事、环境信息化、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扶贫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青年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业务综合工作、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环保专项资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核与辐射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综合股。

黄波,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环境信访、企业自行监测平台管理工作;分管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气监督抽检工作。统筹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涉气企业检查工作,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跨行政区域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固废(含危险废物)类专项行动的开展,辖区企业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大队办公室日常工作、大队人事调整管理。

分管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办公室。

韦青玲,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安全生产、环境统计工作,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平台、用电监控平台监管;负责水、畜禽养殖、噪声污染防治,以及放射源、射线装置等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设备、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专项行动。负责企业正面清单执行材料、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分管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一中队。

廖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整改、法制建设、环境执法信息公开、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填报情况审核工作,大气、涉重(散乱污)、矿山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负责组织拟订突发环境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及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演练。

分管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二中队。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州市柳城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