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财政处〔2024〕3号
关于柳城县金稻香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有关问题的处理决定
柳城县金稻香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4〕2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24年8月20日至23日对柳城县金稻香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实地检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
1.出纳员现金收支未登记现金日记账;
2.企业收到相关现金未及时存入银行,而是与提取出的备用金混同使用,现金收入存在坐支的情况;存在部分支出超过1,000元未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支付的情况,详情如下表:
年 | 月 | 日 | 凭证字号 | 摘要 | 借方金额 | 贷方金额 | 存在问题 |
2023 | 3 | 31 | 记账 36 | 古砦潘孟平收水库移民粮食销售款 | 17,392.54 |
| 没有有控制现金回款,租金收入是业务经办人直接现金收款,未能有效保证应收款的完整性,应该由交款人直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或现金交存出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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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3 | 31 | 记账 39 | 潘孟平收粮食出库电费、机械磨损、住房租金等 | 8,755.86 |
| |
2023 | 3 | 31 | 记账 40 | 潘孟平支付水电费及将现金存入银行 |
| 26,332.70 | |
2023 | 5 | 29 | 记账 20 | 莫志英收洛崖、寨隆租金 | 96,700.00 |
| |
2023 | 5 | 29 | 记账 21 | 租金存银行 |
| 86,900.00 | |
2023 | 5 | 29 | 记账 22 | 莫志英支付水电费 |
| 1,237.35 | |
2023 | 5 | 29 | 记账 23 | 莫志英支付费用 |
| 5,031.00 | |
2023 | 12 | 31 | 记账 53 | 莫志英领用现金(预支储备粮装卸费)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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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2 | 31 | 记账 54 | 莫志英收到仓租、房租 | 65,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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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2 | 31 | 记账 55 | 莫志英将现金存入银行 |
| 28,000.00 | |
2023 | 12 | 31 | 记账 56 | 莫志英支付费用 |
| 9,179.49 | |
2023 | 12 | 31 | 记账 62 | 骆惠明收到宿舍、仓库租金 | 56,320.00 |
| |
2023 | 12 | 31 | 记账 63 | 骆惠明将现金存入银行 |
| 51,000.00 | |
2023 | 12 | 31 | 记账 64 | 骆惠明支付费用 |
| 3,653.18 |
3.存在公款私存情况。
(1)金稻香公司财务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库存现金1000元以下”,经检查,金稻香公司长期存在超额保管现金的情况,详情如下:
年度 | 科目代码 | 科目全称 | 2023年初借方余额 | 年借方发生额 | 年贷方发生额 | 2023期末借方余额 |
2023 | 100102 | 库存现金\骆惠明 | 1,095.53 | 218,191.85 | 214,453.32 | 4,834.06 |
2023 | 100106 | 库存现金\罗浩城 | 872.16 | 9,000.00 | 5,580.69 | 4,291.47 |
2023 | 100110 | 库存现金\潘孟平 | 22,519.50 | 126,686.38 | 140,211.48 | 8,994.40 |
2023 | 100111 | 库存现金\莫志英 | 23,737.27 | 350,981.60 | 295,186.23 | 79,532.64 |
2023 | 100114 | 库存现金\杨永金 | 2,188.97 | 67,659.00 | 63,892.98 | 5,954.99 |
2023 | 100115 | 库存现金\韦国仕 | 2,919.63 | 169,562.43 | 165,625.86 | 6,856.20 |
(2)于2024年8月22日下午对金稻香公司进行现金盘点,公司未设置现金日记账簿,核对支出单据后,结合财务现金明细账登记情况推算当日现金余额为38,771.44元,其中存放于保险柜现金980.00元,存放在出纳莫志英私人信用社银行卡(卡号6231330500067090402)中的金额为10,035.01元,存放在莫志英私人微信钱包中的金额为27,756.43元。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以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一千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第十一条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第十二条规定:“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单位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立即整改,加强现金管理,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现金收支,并做好日清月结及盘点工作,加强现金收款管理,严格非出纳以外人员收取现金,现金回款及时缴存银行,经营活动支出尽量线上支付,非必要不使用现金付款。
4.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长期未使用的账户未能做到及时清理;公司存在未达账项未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
(1)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六塘粮贸营业所135701040000227”账面余额721.65元,为改制前银行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稻香公司已不使用此账户、无银行对账单。金稻香公司未及时销户,进行账务处理。
(2)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冲脉粮贸营业所”账面余额171.24元,为改制前银行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稻香公司已不使用此账户、无银行对账单。金稻香公司未及时销户,进行账务处理。
(3)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广西柳城农村商业银行262812010102602888”账面余额61,783.45元,银行对账单57,634.26元,金稻香公司仅在对账单上标注差异原因,未编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345022100100000308131”账面余额3,083,271.53元,银行对账单2,978,811.53元,金稻香公司仅在对账单上标注差异原因,未编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上述事项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1002 银行存款”科目核算规定:“小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立即整改,加强对银行存款的会计核算,按银行账户实际收支进行核算,期末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分析未达账项形成原因,追踪期后到账情况。
(二)租赁收入管理不规范
1.缺乏租赁管理制度。
单位对逾期租金未设置相关催收流程及制度,租赁保证金管理未制定相关规定。
2.租赁台账不规范。
经检查2023年度金稻香公司租赁台账,发现存在未按出租屋坐落地、未按用途(门面、仓库、宿舍)进行编号管理,无法确认出租物的数量,未能有效统计应收的租金总额,登记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如:
(1)台账登记沙埔粮库租住13号宿舍的梁勋祺实缴租金为0元,经检查实际是职工乔建华租住(未收乔建华租金);
(2)上雷门面在租赁台账上同时出现黄德成及张传智2个租户,台账记录现租户张传智的信息不完整,月租金空白、押金空白,押金400元名字未变更(原为黄德成,未及时变更为张传智);
(3)台账登记租住龙头粮库宿舍的为梁燕萍、滚正海,经检查实际该宿舍已变为凭证存放室,台账未及时更新。
3.存在租金欠缴的情况,因金稻香公司不清楚应收的租金总额,故未能在财务账载反映应收租金,详情如下:
库名 | 承租姓名 | 合同期限 | 月租金(元) | 押金(元) | 备注 | |
寨隆粮库 | 龙建壮 | 2022.6.1-2024.5.31 | 1800 | 2000 | 1-3号门面交至2023年1-6月 | 欠缴租10800元 |
柳城县寨隆镇日日升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22.1.1-2024.12.31 | 15000元/年 | 1000 | 寨隆粮库2仓、12仓、13仓6-7仓交至2022年7-12月 | 欠缴租15000元 | |
洛崖粮库 | 谭汉明 | 2020.1.1-2023.12.31. | 100元 |
| 三塘围墙旁空地2022.1-12 | 欠缴租金1200元 |
广西知青文化旅游开发公司 | 期限:2013.8.10-2023.8.9 | 6900元/年 | 2000 | 空门面五间(33-37号)、老加工厂及5亩空地(1-3号仓库旁边) (交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 日) | 欠缴租金3450元 | |
古砦粮库 | 严大鹏 | 2014.1.1-2023.12.31. | 5100 |
| 火车站空地15.5亩、古砦粮站空地1.5亩(交2022年度) | 欠缴租金5000元 |
4.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情况,其中凤山粮库于2023年12月已收到2023年度租金29,280.00元,至2024年1月29日记账22#凭证才记录收到现金,详情如下表:
库名 | 承租姓名 | 合同期限 | 租金 | 实收金额 | 备 注 | |
太平粮库 | 移动公司 | 2021.1.1-2023.12.31 | 1.8万元/3年 | 0 | 2021.1.1-2023.12.31 |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少确认了6000元 |
沙埔粮库 | 铁塔公 | 2022.6.1-2025.5.31 | 6000元/年 | 0 | (交2022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少确认了6000元 |
胡恒 | 2021.4.1-2023.4.30 | 100元/月 | 1500 | 25号宿舍一套交2023年1月-2024年3月 |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多确认了300元 | |
凤山粮库 | 18户 |
| 29280元/年 |
| 12月份收到租金,未及时上缴财务 |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少确认了29280元 |
马山粮库 | 梁祥欢 | 2022.11.10-2024.11.9 | 7260元/年 | 0 | 马山老街粮所仓库2间及土地3-4亩(交2022年11月10日-2024年11月9日) | 提前确认收入7260元 |
寨隆粮库 | 广西地质勘察院 | 2021.11.20-2023.11.20 | 2400元/年 | 0 | 老办公室一间交2021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 |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少确认了2400元 |
5.租赁收入押金收取管理不规范。
经检查2023年度金稻香公司租赁台账,每个粮库均存在不按合同收取押金的情况,如:凤山粮库共计租户28户,全年应收取租金37,990.00元,均未收取押金;东泉粮库共计租户27户,全年收取租金50,430.00元,仅收取1户的押金300.00元;冲脉粮库租户韦承平租用的门面租金12,600.00元/年,未收取押金等;冲脉粮库租用木材加工厂的覃显贵,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金38,000.00元/年,押金5,000.00元,经检查账载数据收取的押金为3,000.00元。
6.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增加租金的依据不充分。
(1)存在租赁未签订合同的情况;
(2)存在涨租行为未经过会议讨论和领导批复的情况,如古砦粮库的莫吕海、邓佳忠涨租金的事项;
(3)合同签订不严谨,如“按年缴纳”未说明是在年前预先缴纳还是年后缴纳;如对履约押金的约定为空白或填写“0”元等。详情如下表:
库名 | 租户 | 合同期限 | 年租金(元) | 实缴(元) | 备 注 | |
古砦粮库 | 莫吕海 | 2020.1.1-2022.12.31 | 7200 | 10800 | 综合楼6间门面 | 续签2023年度租赁合同,台账未能及时更新,2023年度租金较上年涨50%,未有领导班子讨论,租户2024年3月撤退 |
邓佳忠 | 2020.1.1-2022.12.31 | 1800 | 2640 | 住房1套(交至2023年12月底) | 续签2023年度租赁合同,台账未能及时更新,2023年度租金较上年涨50%,未有领导班子讨论,租户2024年3月撤退 | |
马山粮库 | 兰运清 |
| 720 | 720 | (交到2023年12月) | 宿舍租赁无合同 |
韦东桂 |
| 720 | 720 | (交到2023年12月) | ||
梁新昌 |
| 300 | 300 | (交到2023年12月)2023年退租1间 | ||
肖鸽 |
| 300 | 300 | (交至2023年12月) | ||
韦良忠 |
| 600 | 600 | (交至2023年12月) | ||
冲脉粮库 | 莫雁莺 | 2022.7.1-2025.6.30 | 4880+500 | 4880 | 幼儿园(楼底六间、楼上三间、厨房一间及地坪)(交2023年8月2024年7月)圆仓500元交到2023年12月 | 圆仓租赁没签合同 |
7.租赁物管理不规范,存在租赁物闲置,或破败失修无法租用的情况,详情如下表:
库名 | 承租姓名 | 备 注 | |
沙埔粮库 | 粟述边 | 交2022年7-9月房租,退租 | 危房闲置 |
韦光波 | 地坪 交2021-2022年 | 危房闲置 | |
东泉粮库 | 曾柳杰 | 东泉粮库13号仓(2021年1-12月) | 破败闲置 |
林文清 | (交2023年1月-3月) | 危房闲置 | |
黄日华 | (交2022年1月-12月) | 危房闲置 | |
曾克玲 |
| 临时用地闲置 | |
高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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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粮库 | 梁燕萍 | (交2021年1月-12月) | 闲置放凭证 |
滚正海 | 交2022年1-12月 | 闲置放凭证 | |
洛崖粮库 | 广西知青文化旅游开发公司 | 洛崖粮库整体场地(13间仓库1606平方米、空地面积6270平方米。)交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 日 | 2024年8月起闲置 |
刘爱华 | 洛崖原老办公室 | 闲置 |
上述事项不符合《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规范区直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资产出租应当制订资产出租方案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资产出租方案应包括拟出租资产的产权状况及实物现状、出租资产的目的及可行性、资产明细清单、出租用途及期限、租金收缴办法、承租条件、招租底价及底价拟订依据、招租方式等。企业资产出租原则上应当对租赁价格进行资产评估。企业资产出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以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益效益,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企业资产出租,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与承租人签定资产出租合同,按规定履行相关权利、承担义务,并加强资产出租合同档案的管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立即整改,加强资产租赁的管理,完善资产租赁的相关业务流程及制度,规范出租行为,严格租金收缴,确保应收尽收,充分调动资产出租单位的积极性,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以及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管理水平,规范收缴管理,保证资产收益,强化信息管理,实现信息化监管,多途径拓展租赁渠道,确保公开透明,强化风险管理,定期分析企业资产出租情况,及时提醒承租户缴交房租,对违约拖欠租金行为依法收缴。
(三)收储粮食方面的问题
1.水库移民粮食供应的定价依据不充分。
(1)古砦粮库水库移民粮食供应的定价无请示批复。
经检查,2023年度水库移民粮食供应的定价依据仅有古砦仫佬族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8日向柳城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队古砦仫佬族乡独山村北炭、大安、独山、横山四个水库淹没区移民屯群众诉求调研报告的请示》(柳城发改报字〔2024〕3号),截至审计日请示无批复。
(2)除古砦粮库外的水库移民粮食供应的定价无依据。详情如下:
账载收入 | 收入(元)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主营业务收入\救济救助粮油销售收入\古砦粮库 | 75,014.05 | 594421 | 0.126 | 柳城发改字[2024]3号文 |
1950 | 0.06 | |||
主营业务收入\救济救助粮油销售收入\马山粮库 | 150,750.43 | 226352 | 0.666 | 无文件,有公司自己做的《2010年1-12月水库移民粮食供应差价预算表》 |
主营业务收入\救济救助粮油销售收入\冲脉粮库 | 147,331.85 | 221219 | 0.666 | |
合计 | 373,096.33 | 104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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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库移民粮食出入库的粮食年份及数量均与文件有不符,详情如下表:
粮库名称 | 入库时间 | 计划供应(吨) | 实际供应量(吨) | 实际供应粮食的入库时间 | 文件依据 |
古砦粮库 | 2020年 | 665 | 491.994 | 2020年 | 柳城发改字[2023]7号文 |
冲脉粮库 | 2019年、2020年 | 221 | 216.659 | 2019年、2020年 | |
4.56 | 2021年 | ||||
马山粮库 | 2020年 | 232 | 226.352 | 2020年 | |
古砦粮库 | 2022年 | 265.12 | 104.377 | 2022年 | 柳城发改字[2023]75号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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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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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储备粮-早籼稻出库损耗情况检查。
经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经营(统计)台账》,2023年度粮食收储调动产生的损耗情况如下表:
品种 | 出库数量 | 损耗 | 损耗率(%) | 备注 |
拍卖2020年粮 | 510321 | 15728 |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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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2021年粮 | 1899310 | 36375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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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移民粮 | 1043942 | 5604 | 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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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并鸡公山粮库 | 2997700 | 4935 | 0.16 | 盈余2079公斤、损耗7014公斤 |
太平调运东泉 | 462630 | 1435 | 0.31 | 东泉入库数量为462640公斤,亏损1435公斤 |
古砦调运马山 | 29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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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脉调运马山 | 6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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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005563 | 64077 | 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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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第三十三条 中央储备的保管自然损耗定额为原粮:储存6个月以内的,不超过0.1%;储存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不超过0.15%;储存12个月以上的,累计不超过0.2%(不得按年叠加)。超过定额部分属于超耗,超出合理范围,造成粮食损失。地方储备的保管自然损耗标准由粮权所属的地方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4.“县专储粮-早籼稻”统计明细账与总账不符、“县专储粮-早籼稻”统计明细账与账载数据不符,详情如下表:
| 期初(公斤) | 收入(公斤) | 支出(公斤) | 盈余(公斤) | 亏损(公斤) | 期末(公斤) |
台账明细账 | 5171000 | 7069640 | 7005563 | 2079 | 66156 | 5171000 |
台账总账 | 5171000 | 3519235 | 3519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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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71000 |
账载数据 | 3835880 | 8406839 | 707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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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71000 |
上述事项不符合《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储单位应当加强政府储备账务管理,做到实物、专卡、保管账“账实相符”,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账账相符”、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和技术研发应用投入机制,提升政府储备仓储管理效能和科学储粮水平。”、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储单位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将政府储备业务相关信息纳入全国粮食储备地理信息系统和政府储备库存监管应用系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立即整改,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水库移民粮食供应定价标准;及时查找账实不符原因,调整相关账目;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轮换和供应储备粮食,严格控制粮食损耗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之内,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储备粮管理,确保成品粮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内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把粮食库存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每年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固定资产实物也未贴标签;
2.2023年购入2项机器设备价值共59,000.00元,入库无验收程序;
3.固定资产存在报废、盘亏、闲置的情况,经实地盘点,金稻香公司有18项资产盘亏原值共62,296.97元,累计折旧59,985.45元,净值2,311.52元;有6项资产报废原值共44,747.86元,累计折旧42,510.47元,净值2,237.39元;有2项资产闲置为2009年8月购买的数码摄像机及数码相机,原值共4,979.00元,累计折旧4,730.05元,净值248.95元。
上述事项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对购买、验收、付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详细记录供应商情况、请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通知、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情况,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与仓储记录核对一致”;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计划,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进行全面清查。”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立即整改,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资产盘点工作,动态调整资产卡片,核实资产实际状况;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并细化资产管理流程,完善资产验收手续及流程。
二、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测算差异391,052.4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稻香公司固定资产原值6,940,927.09元,累计折旧6,040,445.77元;金稻香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卡片账的账面累计折旧计提金额为6,042,151.25元,两者差异1,705.48元;按金稻香公司年限平均法测算,累计折旧的测算金额为6,433,203.67元,单位少计提391,052.42元。
以上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立即整改,加强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管理,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纳税申报方面会计核算滞后,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1.租金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经检查租金台账、账套数据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23年度金稻香公司确认租赁收入644,243.00元(其中住房租赁收入279,288.00元、仓库门面租赁收入364,955.00元),2023年度对82,552.38元收入进行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5%简易办法计提应缴增值税4,127.62元,金稻香公司2023年缴纳了1,084.76元,未对余额3,042.86元进行账务处理。
2.房产税的税金少缴纳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经检查2023年度金稻香公司确认租赁收入644,243.00元(其中住房租赁收入279,288.00元、仓库门面租赁收入364,955.00元),金稻香公司仅对仓库门面收入进行房产税申报,且由于系统原因少缴纳仓库门面房产税5,830.24元,金稻香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
3.未对租赁合同计提缴纳印花税。
经检查2023年度金稻香公司确认租赁收入644,243.00元(其中住房租赁收入279,288.00元、仓库门面租赁收入364,955.00元),未对租赁合同进行印花税计提缴纳。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立即整改,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于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及时更正账务处理,需企业相关部门配合完善相关手续的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完善后续工作。
(三)支付工资薪酬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上述事项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2211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立即整改,加强对工资薪酬的会计核算,设置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二级科目。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金稻香公司房屋建筑物共126项,其中3项资产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原值共150,929.86元,累计折旧142,908.37元,净值8,021.49元;有123项资产无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原值共5,525,808.20元,累计折旧4,892,857.77元,净值632,950.43元;
(二)金稻香公司有4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公司改制前土地,未入卡片账,详情如下:
序号 | 土地证号 | 办证日期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1 | 92—04 | 1992.7.4 | 河东大道 | 1,712.00 |
2 | 柳城国用(98)字第03118号 | 1998.4.17 | 六塘镇六塘街 | 1,993.20 |
3 | 柳城国用(2012)第00387号 | 2012.12.3 | 太平镇太平街209国道西 | 12,136.36 |
4 | 柳城国用(2012)第00386号 | 2012.12.3 | 沙埔镇沙埔街209国道东 | 13,921.37 |
合计 |
| 29,762.93 |
(三)金稻香公司存在有改制前短期借款10项,金额959,000.00元,无合同,银行要求按银行回单付息,未付息;县粮食局1项短期借款18,930.00元,无合同,未付息;龙头镇人民政府1项短期借款25,000.00元,无合同,未付息。
(四)金稻香公司长期借款账面余额1,276,776.34元,均为改制前遗留问题,金稻香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关借款合同等资料,其中:柳城县粮油食品工业公司,2项共626,800.00元,柳城县冲脉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395,030.25元,柳城县饲料公司,2项共254,946.09元。
(五)金稻香公司专项应付款账面余额413,100.49元,为改制前遗留问题,金稻香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关资料。
(六)往来类科目
1.金稻香公司应收账款改制前有24项款项,账面余额共408,309.22元,款项内容不清;
2.金稻香公司预收账款改制前有1项款项,账面余额共8.00元,款项内容不清;
3.金稻香公司应付账款改制前有11项款项,账面余额共146,297.60元,款项内容不清;
4.金稻香公司其他应收款改制前有117项款项,账面余额共3,764,922.87元,款项内容不清;
5.金稻香公司其他应付款改制前有275项款项,账面余额共4,869,111.33元,款项内容不清。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柳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函告我局监督检查与会计管理股。
柳城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柳城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