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龙头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1.是定期学习增强法治意识。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升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学习重点,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契机,组织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法治工作等专题法治学习8次,引导领导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2.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年内由司法所联合镇直部门到龙头文化广场、龙头中心小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活动共6次,通过向群众、师生发放宣传资料,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树牢法治观念。我镇定期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党政主要领导能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会基本精神,并组织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学习党章党规、观看庭审活动等内容。通过组织学习,不断提升我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2.是强化领导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镇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镇党委、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政法委员、派出所、司法所、综治维稳中心的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涉法涉诉等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龙头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好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认真组织做好年度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3.是认真实施法治宣传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深入人心。镇党委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多次在会上要求全镇各部门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实施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我镇坚持多部门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让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4.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定期在会上组织学法活动,强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要性,要主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通过学习切实增强我镇机关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督导镇直各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对党委、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均交由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我镇与广西银正律师事务所杨志光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镇政府法律顾问覆盖。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按照“三级四同”将县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类行政职权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坚持“三报三回”工作原则,对梳理出的10个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内容分阶段逐条逐款查阅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根据县委编办确认的行政审批事项,龙头镇2023年积极推进相关单位进驻服务大厅,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细化深化,不断提高为基层群众服务能力。三是逐项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明确各个事项的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全面推进。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龙头镇2023年根据应进必进的要求,不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细化深化,提高为基层群众服务能力。精准确认各类事项、深化“放管服”工作。根据推行电子政务一张网的契机,对各类事项深化细化,着力解决审批环节的各类堵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痛点,简化服务流程,打造便利公平高效的服务平台,初步实现群众、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32个服务事项均实现一次办结。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简化市场主体准入工作。推广“全程网办”审批,实行网上自助申报,即时办理,限时办结。二是持续优化服务环境。注重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充分保证窗口干部稳定,规范窗口人员言行,让办事者“问得明,办得成,少跑路”。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了我镇政府机构信息,内容包括机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投诉监督电话等。二是我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任1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为加快我镇经济和城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3、全面实行亮证执法制度。围绕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运行,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全面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4、完善机关规章制度。我镇将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完善机构合并改革制度、财经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镇已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顺利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共设立有党政综合性办公室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事业单位机构7个,分别是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政务中心;保留乡村振兴工作站、防控办、纪检室、绩效办、武装部。通过精简机构、合并职能、提高效能,为下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形象奠定坚实基础。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1.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群众代表参与决策机制和决策实施效果评价,特别对涉及全镇的经济发展规划、主要民生工程、重点投资项目、城乡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上会讨论,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党委、政府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坚持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我镇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正确行使依法决策,没有发生个人专断、搞“一言堂”现象。
2.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
3.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4.是认真落实司法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六)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我镇始终坚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职能和人员安排,购置执法设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的“三项制度”;本年度未发现有群众因行政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举报现象。今年我镇共组织4名干部报名参加广西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上述同志均顺利通过考试,为我镇下步全力打造年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行政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1.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和机制。我镇针对渡口渡船安全、水上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灾害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公路灾害应急、危险品化学品事故应急、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疫情防控应急等方面的各类突发事件,均建立健全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定期修改完善镇级、村(社区)应急预案,强化“四方责任”落实,构建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人负责定期查看更新后勤物资储备。
2.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启动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的预案演练,切实做到提高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年度内举办了关于各类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专题法治培训课程,积极推进应急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积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枫桥经验”为引领,按照上级文件关于开展“321”调处模式,认真指导辖区内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
1.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我镇对辖区内各村(社区)调解骨干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5次;在10月对全镇各村(社区)全体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会1次,在9月邀请古砦法庭庭长祝璐璐法官到我镇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会1次。通过对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法》、调解技巧、《民法典》、调解案例、调解文书讲解、“321”多元化解机制讲解、结合调解工作做好法律明白人工作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各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筑牢村级人民调解员化解基层矛盾“第一堡垒”的作用以及做好法律明白人的相关工作。
2.是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在会上要求各村(社区)依托挂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挂村组干部按照“321”调处模式,实行网格化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行动,针对全镇重点领域、重点群体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力争做到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隐患和苗头性个人极端案事件、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3.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按照镇政府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重点法治活动。利用圩日子多部门在政务大厅或文化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向赶圩来往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预防电信诈骗、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到龙头中心小学开展“法治课进校园活动”共2次,2名法治副校长以结合案例形式向全校师生们宣传“预防校园欺凌、禁毒反邪教、食品安全、预防电信诈骗、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内容;工作人员在日常调解纠纷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以此来提升群众知法学法用法的办事能力。通过开展以上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辖区内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4.是调解取得成效。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全镇各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共92件,调解成功6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68.48%,我镇认真指导各调委会运用“321”调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其中镇级调委会积极与法院对接,对在地不能回到现场参与调解的当事人,利用法院多元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3起,镇级调委会参与调解纠纷20余起。截至目前,达成调解协议书申请做司法确认4件,通过调解切实挽回群众财产安全20余万元。在春节、清明以及全国两会、国庆节期间,全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镇没有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杀案件发生。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效地维护了我镇的社会稳定。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执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主动开门纳谏。开展年度行政效能、党风廉政等多方面考核测评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对镇年度重点实事工程建设、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完成全镇各部门联通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为下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奠定基础。完善镇级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全镇8个村、1个社区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微信群、村务公开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十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1、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乡镇工作总体布局,坚持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形成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的普法工作格局。
2.是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单位站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普法成员单位落实普法责任,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3.是强化工作落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2023年6月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围绕自身工作职责,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执法、提供服务的全过程,利用开展部门工作的契机,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宣传。
4、完善机制,强化队伍建设
为保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们注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普法教育中结合“法律六进”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调解员、纠纷信息员、综治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各方力量,在基层群众身边建立了一支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全镇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5、积极普法,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坚持普法工作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是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法治大讲堂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三)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四)是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和解决群众问题有机结合。在镇域范围内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禁毒法》、《疫情防控》等,在各村(社区)宣传栏中开辟宣传专栏,及时更新相关法律知识;利用LED显示器及横幅宣传显示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全年共计200余条;利用流动宣传公车、利用村中广播在各村(社区)循环播放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秸秆禁烧、各种惠民惠农政策的法律、法规共计500余次。
(五)是将普法工作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乡村社区等活动,到龙头镇中心小学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律进校园”法治课共计3次。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共30余次,全年累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9000余人,为我镇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1.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工作体系完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多次在党委会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2.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按照讲政治、严规矩的要求,在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中强调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坚决执行党内法规的各项制度。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积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3.是抓好“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通过上《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庭审活动、参加普法考试、自学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法治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下步自觉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龙头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4.是明确职责,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末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强化监督机制,由人大、政协、纪委、党员等组成的监督小组,切实做到法治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存在问题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不强。造成问题的原因是个别干部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重视,缺乏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对法律法规及业务的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学用不能有效结合,运用到工作中。二是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执法部门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全面、不具体。对“三项制度”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造成原因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部分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依法行政需要。
6、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传统线下宣传和线上互联网+宣传等多种形式融合,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机关、农村群众和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普法教育,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法治培训力度。通过定期召开专题法治学习会议等形式,组织好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开展学习宪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运用法律知识、法律法规来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水平,真正把法律宣传教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和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快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实现全镇干部职工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今后更好在工作中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做好法治表率。助推法治龙头、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三)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为解决我镇部分有证执法人员执法概念不清、执法技能不熟练的问题,由部门负责人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主动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制定了定期学习计划,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实战演练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学习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打造一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过硬执法队伍。
我镇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把牢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做好上级部门交办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办事,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
柳城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