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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柳城县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领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 通知
来源: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11-01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柳城县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领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

通知

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号)、《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23)798号)及《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3〕10号)等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规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投标人等市场主体行为,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平竞争秩序,现将检查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数量和内容

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紧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工作机制。

(一)抽查范围。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柳城县2023年1月1日—9月30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原则上2023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及各层级监督检查抽查的项目与此次抽查项目不重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二)抽查内容。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载体、环节进行核查,核查项目在招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和未依法进场

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标投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等社会关注度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违规情形。

二、抽查比例、检查方法

按照不低于抽查范围内监管项目总数15%的比例进行集中抽查检查,实施检查时,现场依法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检查时间

11月2日至13日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中组织抽查检查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结果运用

(一)结果公开

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结果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附件:1.2023年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第二次抽查检查考评

表;

2.柳城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表

3.项目抽查问题记录表;

4.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5.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

2023年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第二次抽查检查考评表

监督部门:                                       检查日期: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总投资

资金来源

代理合同

是否签订代理合同:□是□否

合同代理酬金:    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是否与核准方式一致:□是   □否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少于5日□不少于5

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其他

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是□否

(□企业注册地□过高资质要求□特定地域业绩及奖项□其他)

招标文件

使用的标准文本:□区招标文件范本   □柳州市招标文件范本□其他

标准文件使用情况: □完全使用□部分使用□不使用

评标办法是否合理: □是□否

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是否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1%或超过30万:□是 □否

投标保证金是否接受保函:□是□否

履约保证金收取额度是否超过10%:□是    □否

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保函:□是□否

质量保证金是否超过3%: □是□否

质量保证金是否接受保函:□是□否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是否加盖公章:□是□否

招标控制价是否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是□否

招标控制价发布时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是否明确招标需求(包括明确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是□否

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发布招标控制价:□是□否

是否存在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等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问题:□是□否

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是□否

是否存在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如通过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是□否

是否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口是口否

开标评标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是□否

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是□否

□施工总承包、监理、设计、勘察等项目: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是否少于20日: □是    □否

□工程总承包项目: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进行招标的,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是否少于25日:□是□否

在方案设计完成后开始进行招标的,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是否少于30日:□是□否

开标评标地点

开标时是否刷卡:□是    □否

评标委员会

抽取方式:□语音□人工

抽取地点:□交易中心□其他

是否为远程异地评标:□是□否    (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施工总承包、监理、设计、勘察等项目

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专家人,经济专家人。

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合计人数是否超过成员总数三分之二:□是 □否

经济专家是否超过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是 □否

□工程总承包项目

评标委员会总人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建筑   人,总平规划   人,结构人,施工技术人,经济人,其他人。

是否包含设计、施工、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否

经济类评委人数是否多于2人:□是□否

招标金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评标委员会是否为9人以上单数:□是 □否

评标开始前是否与评标专家做好投标文件、开标资料等移交签收手续:□是□否

是否存在评标专家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问题:□是□否

定标

是否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 □是□否

公示期是否少于3日:□是    □否

项目是否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要求公示中标候选人内容:□是    □否

公示内容是否齐全:□是    □否

中标价、中标候选人是否与评标报告一致:□是 □否

是否发布中标公告:□是    □否

书面报告

是否递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是 □否

书面报告内容及资料是否完整:□是    □否

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递交书面报告:□是      □否

中标通知书是否加盖招标人公章:□是    □否

档案管理

招标档案资料是否备案

□是□否

招标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是□否

评标是否进行雷同性分析

□是 □否

其他

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围标串标

□是☑否

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是□否

建设单位是否签订廉政承诺

□是 □否

存在问题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3

项目抽查问题记录表

招标项目

名称

招标项目代码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

核查内容

发现问题

1

2

3

……






检查人员签字:                           日期:

附件4

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转标卖标

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

招投标代理机构是否违法违规操控

备注

1

2

附件5

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和代码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类型

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处理情况

备注

关于开展2023年柳城县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领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 通知

来源: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11-01 10:35    |  作者: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柳城县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领域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

通知

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号)、《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23)798号)及《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3〕10号)等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规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投标人等市场主体行为,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平竞争秩序,现将检查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数量和内容

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紧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工作机制。

(一)抽查范围。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柳城县2023年1月1日—9月30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原则上2023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及各层级监督检查抽查的项目与此次抽查项目不重复,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二)抽查内容。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载体、环节进行核查,核查项目在招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和未依法进场

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标投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等社会关注度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违规情形。

二、抽查比例、检查方法

按照不低于抽查范围内监管项目总数15%的比例进行集中抽查检查,实施检查时,现场依法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检查时间

11月2日至13日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中组织抽查检查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结果运用

(一)结果公开

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结果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附件:1.2023年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第二次抽查检查考评

表;

2.柳城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抽查表

3.项目抽查问题记录表;

4.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5.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

2023年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第二次抽查检查考评表

监督部门:                                       检查日期: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总投资

资金来源

代理合同

是否签订代理合同:□是□否

合同代理酬金:    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是否与核准方式一致:□是   □否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少于5日□不少于5

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其他

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是□否

(□企业注册地□过高资质要求□特定地域业绩及奖项□其他)

招标文件

使用的标准文本:□区招标文件范本   □柳州市招标文件范本□其他

标准文件使用情况: □完全使用□部分使用□不使用

评标办法是否合理: □是□否

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是否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1%或超过30万:□是 □否

投标保证金是否接受保函:□是□否

履约保证金收取额度是否超过10%:□是    □否

履约保证金是否接受保函:□是□否

质量保证金是否超过3%: □是□否

质量保证金是否接受保函:□是□否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是否加盖公章:□是□否

招标控制价是否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是□否

招标控制价发布时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是否明确招标需求(包括明确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是□否

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发布招标控制价:□是□否

是否存在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等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问题:□是□否

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是□否

是否存在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如通过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是□否

是否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口是口否

开标评标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是□否

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是□否

□施工总承包、监理、设计、勘察等项目: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是否少于20日: □是    □否

□工程总承包项目: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进行招标的,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是否少于25日:□是□否

在方案设计完成后开始进行招标的,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是否少于30日:□是□否

开标评标地点

开标时是否刷卡:□是    □否

评标委员会

抽取方式:□语音□人工

抽取地点:□交易中心□其他

是否为远程异地评标:□是□否    (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施工总承包、监理、设计、勘察等项目

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专家人,经济专家人。

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合计人数是否超过成员总数三分之二:□是 □否

经济专家是否超过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是 □否

□工程总承包项目

评标委员会总人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建筑   人,总平规划   人,结构人,施工技术人,经济人,其他人。

是否包含设计、施工、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否

经济类评委人数是否多于2人:□是□否

招标金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评标委员会是否为9人以上单数:□是 □否

评标开始前是否与评标专家做好投标文件、开标资料等移交签收手续:□是□否

是否存在评标专家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问题:□是□否

定标

是否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 □是□否

公示期是否少于3日:□是    □否

项目是否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要求公示中标候选人内容:□是    □否

公示内容是否齐全:□是    □否

中标价、中标候选人是否与评标报告一致:□是 □否

是否发布中标公告:□是    □否

书面报告

是否递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是 □否

书面报告内容及资料是否完整:□是    □否

是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递交书面报告:□是      □否

中标通知书是否加盖招标人公章:□是    □否

档案管理

招标档案资料是否备案

□是□否

招标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是□否

评标是否进行雷同性分析

□是 □否

其他

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围标串标

□是☑否

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是□否

建设单位是否签订廉政承诺

□是 □否

存在问题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3

项目抽查问题记录表

招标项目

名称

招标项目代码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

核查内容

发现问题

1

2

3

……






检查人员签字:                           日期:

附件4

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转标卖标

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

招投标代理机构是否违法违规操控

备注

1

2

附件5

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和代码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类型

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

处理情况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