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林贵媛,陈兰峰不动产权证的公告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6-10-13 10:35
| 作者:
林贵媛,陈兰峰:
你们使用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407号的不动产【桂(2017)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203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桂0222执656号之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桂0222执656号】致使你们原不动产权灭失,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注销你们的不动产权登记,作废你们持有的桂(2017)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203号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柳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