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04月17日00时07分,韦XX委托司机廖XX驾驶其名下的桂B86XXX货运车辆运输货物途径柳城县凤山镇对河村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8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重39吨,超限率为156.12%。韦XX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07月19日,柳城县交通运输局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韦XX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韦XX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缴纳罚款的义务,柳城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2月27日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韦XX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并加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
【处置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柳城县交通运输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的处罚决定。韦XX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缴纳罚款的义务,柳城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2月27日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韦XX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并加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
【主要证据】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制件、从业资格证复制件、车主身份证复制件、授权委托书复制件、驾驶人身份证复制件、不停车检测点称重电子数据单
【相关法律依据】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第四项:“当事人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已经作出罚款处罚的除外:(四)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认定标准 100%及以上的,超限部分按照 500 元/吨的标准实施处罚,但最高不得超过 3万元。”
加处罚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强制执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焦点问题】
本案焦点在于交通局申请强制执行是否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本案中,韦XX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韦XX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缴纳罚款的义务,因此,柳城县交通运输局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加处罚款。
【案件启示】
交通运输安全事关道路通行秩序与公共安全,任何交通运输违法行为,都将依法严肃查处。部分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缴纳罚款,误以为“拖延也拿我没办法”,长期逾期未履行处罚义务。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期缴款,逾期将按每日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超过本金),经催告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本的处罚金额,又要承担加处罚款,还会产生法院执行费用,成本翻倍。产生司法强制执行记录,对个人生活、公司经营都存在不利影响,请广大当事人自觉按期履行法定义务,珍惜个人信用,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