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罗玉权)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6-10-10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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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玉权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东泉镇和平路18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柳城国用(94)字第005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玉权
2026年10月10日
罗玉权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东泉镇和平路18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柳城国用(94)字第005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玉权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