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丁春江)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6-10-10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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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春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正街2号(又一城)18栋1单元2003号的不动产权证【桂(2018)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76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春江
2026年10月10日
丁春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柳城县大埔镇胜利东路正街2号(又一城)18栋1单元2003号的不动产权证【桂(2018)柳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76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春江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