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覃华胜)
来源: 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6-09-0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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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华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寨隆乡 下尧村公所.安乐屯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柳城集用(93)字第2779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覃美好
2026年9月3日
覃华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寨隆乡 下尧村公所.安乐屯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柳城集用(93)字第2779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覃美好
2026年9月3日